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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0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02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以电
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到会监事 5 名。本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过逐项检查,确认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分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
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
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
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华实控股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华实控股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的 28.45%。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发行数量
                                      2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含本数),即不超过
103,412,502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1,000.00 万元(含本数)。在前
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后,再最终确定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1,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                          80,000.88           54,474.15
  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6,525.85           16,525.85
                    合计                             96,526.73           71,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
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
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华实控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
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3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8.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本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同意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
                                      4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据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用
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
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实
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公司与珠海华发
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
议案》
                                     5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亦出具了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为切实履行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同意公司相关主体作出相应承诺。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
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 -2023 年 )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
-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
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变化或相
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6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
准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签署、修改、呈报、
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中介机构聘请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如有)、募集资金使用运用过程中
的重大合同;
    5.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
募集资金账户开立、验资手续、登记备案手续等;
    6.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采取
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同时,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
意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决
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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