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金资本”或“发行人”)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或“认购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认购”),并就本次发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或“本合同”)。《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2021年1月19日签署。
甲方/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行人同意在本合同释明的先决条件全部达成的情况下,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认购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
1.00元。
2、发行方式及认购方式: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认购人发行标的股份,认购人以其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或者自筹资金认购标的股份。
3、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
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之百分之八十(80%)且不低于甲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乙方作为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参与询价过程,接受根据其他申购对象的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认购方式与认购数量:甲方拟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含本数),即不超过103,412,502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000.00万元。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后,再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数量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的28.45%。
5、价款支付: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账户。
6、限售期: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执行。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发行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之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证券结算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9、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须在甲、乙双方签署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乙方获得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经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0、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均视为违约,该方(以下简称“违约方”)应在未违约的本合同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下简称“纠正日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如纠正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本合同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①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②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③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或④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均不构成甲方违约。本合同则自始无效,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合同所支付之费用,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