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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0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0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
何赔偿责任。
    1、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
行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
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上限计算,为 103,412,502 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亦按照上限计算,为 71,000.00 万元。本次测算不考虑发
行费用。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测算目的假
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344,708,340 股为基础,
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假设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
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其他对股份数
有影响的因素。
    8、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经审计净利润为
13,835.4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3,148.06 万元。
    假设公司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公司 2020 年 1-9 月已实现的相应指标乘以 4/3。
    9、假设 2021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 2020 年度持平;
②比 2020 年度增长 10%;③比 2020 年度下降 10%。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度/2021 年末
                                    2020 年度/
              项目                                   未考虑         考虑非
                                    2020 年末
                                                   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总股本(股)             344,708,340     344,708,340     448,120,842
       本次发行数量(股)                         103,412,502.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71,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447.29      20,292.02       20,292.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7,530.75      19,283.83       19,283.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0.59            0.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           0.59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51           0.56            0.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51           0.56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02,250.69     122,542.71      193,542.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1          18.05          16.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8.73          17.16          15.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 2020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447.29      18,447.29       18,44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7,530.75      17,530.75       17,530.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0.54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           0.54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51           0.51            0.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51           0.51            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02,250.69     120,697.98      191,697.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1          16.55          14.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8.73          15.73          14.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 2020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447.29      16,602.56       16,60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7,530.75      15,777.68       15,777.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0.48            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           0.48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51           0.46            0.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51                0.46           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02,250.69       118,853.25        189,853.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1                15.02         13.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8.73                14.27         12.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
短期内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湾创新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预计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经营风险将有效降低,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然而,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净利润在短期内无法与
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
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1,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投资金
 1       珠海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                      80,000.88               54,474.15
 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6,525.85               16,525.85
                    合计                             96,526.73               71,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珠海华
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中“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智汇湾创新中心将聚焦大健康产业集群及信创产业。
    (1)公司目前在积极布局大健康产业。①公司下属企业华实医疗设备主要
从事口罩机、医用设备生产、销售;②公司下属企业华实医疗器械主要从事日用
口罩(非医用),目前已取得药监局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的生
产许可证。
    (2)公司旗下共有铧盈投资、华金领盛、华金领创、香洲华金、华金慧源、
华金领旭等 6 家子公司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并管理多支基金,有
大量的投资项目与可选标的,公司投资的行业涵盖了本次项目的目标产业,未来
有利于项目引进相关产业中的领先企业;同时,对公司战略性培养的标的进行孵
化,加速未来公司实业产业的落地与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湾创新中心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建筑施工单位
进行建造,施工单位的专业和经验将保障项目的建设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汇湾创新中心建成后,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
选定第三方专业运营公司对项目进行管理及运营,在管理人员及管理团队方面会
得到充分的保障,以保证项目未来日常的管理和运营。
    同时,公司旗下共有铧盈投资、华金领盛、华金领创、香洲华金、华金慧源、
华金领旭等 6 家子公司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并管理多只基金,目
前公司已拥有大量的投资项目与可选标的,以保障项目未来引进客户的数量。未
来围绕现有投资的产业及关联行业,促进产融结合,提升园区孵化运营水平。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全
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
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速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
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有效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能
力、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综合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
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
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
风险。同时,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
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尽职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
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
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
保障机制。
六、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落实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
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华金资本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华金资本利益,切实履
行对华金资本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华金资本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
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
华金资本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
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
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
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
应补偿责任。”
(三)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华金资本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华金资本利益,切实履
行对华金资本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华金资本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
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
华金资本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
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
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
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
应补偿责任。”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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