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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关于与长高智汇签订《最高额度信用担保意向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长高智汇签订《最高额度信用担保意向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最高额度信用担保意向函》(以下简称“《意向函》”)仅为双方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最终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本次《意向函》的签订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对公司业务拓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公司将根据该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签订的《意向函》尚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意向函》所涉及的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意向函》签订的基本情况

1、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或“被担保人”)于2021年1月18日与山西长高智汇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智汇”或“担保人”)签署了《最高额度信用担保意向函》。长高智汇为支持汉邦高科业务发展,出具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意向函》,为公司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2、出具《意向函》的长高智汇持有山西长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长高”) 100%股权,山西长高于2020年9月7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王立群先生将其持有的汉邦高科14,912,945股(约占公司总

股份的5%)转让给山西长高,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外部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该股权转让交易尚未完成股份交割,目前公司与长高智汇尚不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关联方,本次担保合作意向尚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根据本次担保合作意向后续发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3、本次签署的《意向函》仅为双方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最终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长高智汇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MA0JULH1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灵书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治市北一环路9号(长治高新区科技孵化园6层608室)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8日

经营范围:按照高新区管委会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招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与审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意向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是在山西长治注册登记的国有经济实体,通过旗下控股子公司以协议受让方式参股被担保人并持股5%。为支持被担保人业务发展,担保人出具本担保意向书。

2、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3亿元(大写:叁亿元)。

3、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由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协商确定,以各方议定后另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被担保人应提供不低于担保人担保额度的反担保,反担保的形式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协商确定,以双方议定后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协议为准。

5、本最高额度信用担保意向为各方日后订立正式担保协议的基础,如具体担保协议与本意向书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意向函》的签订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对公司业务拓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意向函》仅为双方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最终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公司将根据该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意向函》所涉及的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度信用担保意向函》。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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