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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药股份: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0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03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
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签订《药品委
托生产协议》,预计每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实
际金额以每年结算为准。协议生产期限为五年,前三年期满后,
双方按照届时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完成内外部审批流程后,协议
继续履行两年。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有
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对公司整体经营情
况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股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俞雄先生、边泓先生、陈喆女士对此次关联
交易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
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力生制药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杰先
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
过了本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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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16 日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天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预计 2020 年公司与力生制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为 52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0-008#)。2020 年公司与力生
制药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 296.08 万元(未经审计),未超过预
计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满足相关产品的生产需要,公司委托力生制药生产醋酸泼
尼松片、醋酸地塞米松片、曲安西龙片三个产品,公司与力生制
药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协议》,预计每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每年结算为准。协议生产期限为五年,
前三年期满后,双方按照届时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完成内外部审
批流程后,协议继续履行两年。
      公司醋酸泼尼松片、醋酸地塞米松片、曲安西龙片三个产品
均不是公司主要产品。上述三个产品 2019 年销售收入共计为
3,939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的 1.35%。其中,醋酸泼尼
松片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醋酸地塞米松片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曲安西龙片具有较强
的免疫抑制作用,用于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
性炎症。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累计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本次交易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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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1年06月17日
      注册资本:18245.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道情
      统一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9502J
      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原料药及塑
料瓶、化工原料(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除外)生产(以
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自有设备、自有房屋的租赁业
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收购农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
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
办理)。
      力生制药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力生
制药总资产527,270万元,净资产441,68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
入161,528万元,净利润18,81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力生制药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
产总额为人民币519,82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4,085万元;
2020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1,54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
币7,9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力生制药均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力生制药为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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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药品委托生产,受托方力生制药具备受
托生产所需条件、资质和能力;力生制药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委托力生制药进行醋酸泼尼松片、醋酸地塞米松片、曲
安西龙片三个产品生产、质量监控、检验、仓储等相关工作,本
次委托生产以获得药品监管部门关于药品委托生产的批准之后,
方可进行委托生产。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双方的交易金额以委托加工费结算,包括所有原辅料、包材、
人工、动力、化验等费用。委托加工费分两部分结算,具体包括:
      1.原辅料、包装材料费用:每个月按双方确认的单价进行原
料采购,并按照每批次药品生产所使用批次的原、辅料采购价格,
核算该批次商品的原辅料、包装材料费用。
      2.除原辅料、包装材料费用外的其他委托加工费:依据实际
生产规模下不同产品的委托生产单价乘以产品实际产量进行结
算。
      此次委托生产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力生制药具有多年药品生产经验,经公司对力生制药生产条
件、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详细考核、评价,确认力
生制药具备公司相关产品受托生产的条件和能力,符合公司生产
质量要求,公司将委托力生制药进行醋酸泼尼松片、醋酸地塞米
松片、曲安西龙片三个产品生产、质量监控、检验、仓储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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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部分
产品产能瓶颈,关联方拥有的产品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资源
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与力生制药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有利于缓解
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关联方拥有的产品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
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由于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
跃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议案。本议案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的内容体现了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
小股东的利益或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书;
      (四)《药品委托生产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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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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