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提高生产效率,合理配置资源,公司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协议》,预计每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元,实际金额以每年结算为准。协议生产期限为五年,前三年期满后,双方按照届时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完成内外部审批流程后,协议继续履行两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总额不超过11.03亿元。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融资、资金管理和结算服务。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实现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