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司不再续聘其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现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
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预计3000万元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投资者 | 超华科技 | 2014年年报 | 预计800万元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杨东升 | 1999年 | 1999年 | 2011年 | 2021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可方 | 2019年 | 2014年 | 2012年 | 2021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常明 | 2004年 | 2003年 | 2013年 | 2021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东升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7年 |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7-2019年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7-2019年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8-2019年 |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可方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常明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2019年 |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8-2019年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8-2019年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8-2019年 |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8-2019年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诚信记录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杨东升、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可方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为公司新聘任年度审计机构,预计2020年度审计收费为120万元,与2019年度审计收费持平。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相关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多年来为公司了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本次事项为不再续聘情况,不存在已委托大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决定不再续聘大信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及公司谨慎研究,立信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前与大信进行了沟通,经与大信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司不再续聘其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其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已允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截止本公告日,立信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与大信进行了有效的事前沟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建议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信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该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六)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