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徐怡、乔顺昌、魏嶷、易宏、张文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经综合考虑目标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公司的协同效应及未来盈利能力等,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收购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20.00万元,实缴资本1,020.00万元)。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收购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