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阮寿国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汉技术”)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阮寿国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阮寿国先生自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累计减持股份7,7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38718%。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阮寿国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阮寿国 | ||||
住所 | 合肥市包河区****路**号**园**幢**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1月18日 | ||||
股票简称 | 鼎汉技术 | 股票代码 | 30001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7,749,500 | 1.38718% | |||
合 计 | 7,749,500 | 1.38718%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5,681,964 | 6.38717% | 27,932,464 | 4.999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681,964 | 6.38717% | 27,932,464 | 4.9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 | 0 | 0.00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阮寿国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阮寿国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形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706,264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4965%)。截至2021年1月18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阮寿国拟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委托人、受 | 身份 | 本次委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后 |
托人名称/
姓名
托人名称/姓名 | 托前持股比例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比例(%) | 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