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鼎汉技术股票代码:30001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阮寿国住所及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路**号**园**幢***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鼎汉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简称 | - | 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阮寿国 |
公司、上市公司、鼎汉技术 | 指 |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数值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阮寿国
2、性别:男
3、身份证号码:342623************
4、住所及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路**号**园*幢***室
5、通讯方式:***********
6、国籍:中国
7、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形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股份增减变动计划
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阮寿国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形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706,264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496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其他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鼎汉技术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阮寿国先生持有鼎汉技术股份27,932,464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阮寿国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阮寿国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7,7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71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份数(股) | 减持比例(%) |
阮寿国 | 大宗交易 | 2020年7月17日 | 6.13 | 4,975,700 | 0.89066% |
大宗交易 | 2021年1月18日 | 5.84 | 2,773,800 | 0.49652% | |
合计 | - | - | - | 7,749,500 | 1.38718%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阮寿国 | 合计持有股份 | 35,681,964 | 6.38717% | 27,932,464 | 4.9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681,964 | 6.38717% | 27,932,464 | 4.9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 | 0 | 0.00000%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数为25,113,48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9.90789%,占公司总股本的4.49539%。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权益变动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前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11.38717%变为6.38717%。
七、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阮寿国先生无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8368336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号楼 |
股票简称 | 鼎汉技术 | 股票代码 | 3000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阮寿国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合肥市包河区***路**号**园*幢***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5,681,964股(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股比例:6.38717%(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7,932,464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比例:4.9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1.3871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1月18日 方式: 大宗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备注:不含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