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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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A栋12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革珍女士主持。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黄革珍女士、江敏健先生已申请离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革珍女士、江敏健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商,提名陈真女士、沈荣臻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离任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