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已就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次,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安建 张洪发
武文光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