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三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
关于对新光硅业债权投资进行损失认定及财务核销处理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申报的对新光硅业的债权投资损失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财务核销的相关条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