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于2021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分别是周异助、韩道均、张毅、韩钢、黄英强、王东、林森、杨旭东董事和赵振、秦伟、咸海波、孙泽华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公司及参控股公司申请“桂惠贷”贴息贷款的议案
为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桂惠贷”贴息贷款,贷款总额及借款利率等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