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及下属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山东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5号)文件知悉,公司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7002622,发证日期:2020年12月8日,有效期:
3年。
公司于近日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3号)文件知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迪科”)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44008623,发证日期:2020年12月9日,有效期: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和广东安迪科的首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使公司及广东安迪科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0年至2022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