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获悉公司被列入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005981,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0年至2022年)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0年已按15%的税率进行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因此,本事项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已发布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