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郎晓刚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6人,实进行表决6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郎晓刚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庞军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董事庞军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 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⑤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⑥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⑧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⑩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董事庞军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 14:00
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参会登记日: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