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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经营合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15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廊坊开发区第一中学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廊坊开发区第一中学工程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9,720.49万元,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开发区友谊路东侧,新源道北侧。项目内容为建设一所总建筑面积为110,900平方米的中学,包括教学楼以及附属设施。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廊坊开发区第一中学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的交易对方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廊坊市区东北部,于1992年6月26日正式开始建设,2009年7月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引资管理。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

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发包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59,720.49万元,包括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费用。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3、合同工期

总工期520日历天。

4、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本合同自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双方主要责任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服务。

6、主要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廊坊开发区第一中学工程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9,720.49万元,为公司2019年营业总收入1,065,680.02万元的5.6%。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发挥中国中元在文教

卫生领域的技术实力,进一步拓展京津冀地区市场份额。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廊坊开发区第一中学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不可抗力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服务期限、利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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