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月14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1月11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撤回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经公司综合内外部因素,并与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