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荣联科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东辉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与山东经达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且第一批4%股份转让办理完成后,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经达”)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26,803,212股,拥有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18,325,465股,合计为145,128,677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1.66%。

因第二批股份转让的时间尚不确定且届时需要另行签署协议,在不考虑第二批股份转让的情况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山东经达通过协议受让第一批股份及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102,710,027股股份,山东经达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合计为129,513,239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6.76%。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18,325,465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31%。由于双方实际持股比例相差不足5%,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仍需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在委托期限内将所持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山东经达,山东经达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47,838,704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32.07%。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根据公司与山东经达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出具的承诺函,山东经达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山东经达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因此,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