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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证券代码:002187.SZ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类别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公司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已向广百股份及其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作出的说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如因提供的信息、文件或作出的说明、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赔偿责任。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并及时向广百股份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本企业向广百股份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企业将不转让在广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广百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本企业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认定本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将优先用于投资者相关赔偿安排。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声明,同意广百股份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广百股份向交易对方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友谊集团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7亿元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列载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以202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友谊集团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90,982.88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友谊集团100%股权交易对价为390,982.88万元。

本次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

8.08元/股。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220,982.8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170,000.00万元。公司向友谊集团股东支付的股份数量及现金数额如下表所示: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现金支付 (万元)股份支付 (万元)交易金额 (万元)股份数量 (股)
友谊集团100%股权广商资本170,000.0099,474.78269,474.78123,112,357
广商基金-50,628.3750,628.3762,658,877
中银投资-50,628.3750,628.3762,658,877
建投华文-20,251.3520,251.3525,063,551
合计170,000.00220,982.88390,982.88273,493,662

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配套资金不足的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若本次重组配套资金未成功募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根据国融兴华出具并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620039号),本次评估以202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友谊集团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友谊集团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44,735.45万元,评估值为390,982.88万元,评估增值146,247.43万元,增值率为59.76%。

参考上述评估值,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共同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为390,982.88万元。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一)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及交易均价的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10.319.28
前60个交易日9.208.28
前120个交易日8.978.07
标的资产发行对象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量(股)
友谊集团广商资本123,112,357
标的资产发行对象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量(股)
100%股权广商基金62,658,877
中银投资62,658,877
建投华文25,063,551
合 计273,493,662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广商资本、广商基金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若各自所持有用以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友谊集团股权不满12个月的,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各自所持有用以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友谊集团股权已满12个月的,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中银投资、建投华文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期间

若本次交易在2020年度内完成交割,业绩承诺方就标的公司实现的盈利承诺期限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本次交易在2021年度内完成交

割,则业绩承诺期限为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

(二)业绩承诺方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

(三)业绩承诺金额

标的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数额不低于6,130万元,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145万元,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423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863万元。

(四)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1、业绩承诺补偿

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每一业绩承诺年度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业绩承诺方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广商资本应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广百股份进行补偿,如广商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法足额承担补偿责任,则由广商基金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差额部分承担补偿责任;如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仍无法足额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则应由广商资本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就差额部分承担补偿责任。

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应承担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义务均应以其分别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上限。

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1)广商资本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广商资本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广商资本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

商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资本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广商基金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基金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数量-广商基金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广商基金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基金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广商资本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广商资本、广商基金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金额。

广商资本应补偿的现金数额以广商资本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为上限。

2、资产减值补偿

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数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参照业绩承诺补偿的上限、方式和顺序向广百股份另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与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数额之间的差额。

应补偿股份数量及应补偿现金数额分别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广商资本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广商资本已合计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广商资本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广商资本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按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资本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广商基金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基金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广商资本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数量+广商基金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广商基金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按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基金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广商资本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应补偿现金数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合计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数额。

广商资本应补偿的现金数额以广商资本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总额为上限。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的相关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的比重如下:

项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作价占上市公司比重
总资产(万元)430,227.17353,443.40390,982.8890.88%
净资产(万元)275,533.52259,354.34390,982.88141.90%
营业收入(万元)801,864.70271,310.94-33.84%

额、资产净额(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控所控制的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银投资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本次重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八、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广州市国资委,最近三十六个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业务,主要服务市场为广州市及广东省其他城市。友谊集团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拥有逾10万平方米自有物业、4家门店(分别为环东店、时代店、正佳店和国金店)及4家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地区两大商贸龙头企业得以实现强强联合,友谊集团坚持高端百货商店的经营定位,经营国际高档精品名品、时尚潮流商品,填补了广百股份在高端百货领域的空白,广百股份将拥有逾25万平方米自有物业、近30家门店,其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将得以大幅提升。本次重组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50004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

后,广百股份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交易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前交易完成后
资产合计397,843.86708,264.12430,227.17783,670.57
负债合计128,442.52366,185.06152,659.32416,748.38
所有者权益合计269,401.33342,079.06277,567.86366,922.19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67,464.18340,141.90275,533.52364,887.86
营业收入96,313.14153,880.40801,864.701,073,154.65
营业利润-2,755.662,545.1522,404.3855,079.81
利润总额-2,859.072,320.6116,521.3249,255.31
净利润-2,345.341,442.9311,515.5436,077.0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8.161,540.1111,264.8335,826.32
销售毛利率38.77%37.81%14.83%17.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30.33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20.330.58
资产负债率32.28%51.70%35.48%53.18%
序号股东名称交易前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
1广州商控182,276,43853.23%182,276,43829.59%
序号股东名称交易前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
2广州汽贸10,800,0003.15%10,800,0001.75%
3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153,9992.38%8,153,9991.32%
4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200,0002.10%7,200,0001.17%
5广商资本-0.00%123,112,35719.99%
6广商基金-0.00%62,658,87710.17%
7中银投资-0.00%62,658,87710.17%
8建投华文-0.00%25,063,5514.07%
9其他股东133,992,13139.13%133,992,13121.75%
合计342,422,568100.00%615,916,230100.00%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如涉及);

3、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 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上市 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广百股份已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作出的说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如因提供的信息、文件或作出的确认、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期间,广百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本人已向广百股份及其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作出的说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如因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或作出的确认、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并及时向广百股份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人向广百股份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在广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广百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深交所和中国证
序号承诺方承诺 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认定本人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人承诺锁定股份将优先用于投资者相关赔偿安排。
3关于减持计划自广百股份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不可撤销。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广百股份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承诺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本人承诺将: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自身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薪酬制度; 6、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5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1、本承诺方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 2、本承诺方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3、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情形。 本承诺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广百股份及/或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述任何情形之一: 1、泄露广百股份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2、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序号承诺方承诺 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3、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6广州商控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本公司已向广百股份及其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作出的说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文件或作出的确认、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并及时向广百股份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向广百股份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广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广百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认定本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将优先用于投资者相关赔偿安排。
7关于减持计划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减持广百股份之股份的计划。 自广百股份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承诺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广百股份之股份(包括在上述期间内因广百股份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取得的股份)。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不可撤销。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广百股份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本公司目前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 本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
序号承诺方承诺 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广百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友谊集团外,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广百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或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广百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从事任何与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广百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广百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与广百股份及其控股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损害广百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关于保证独立性本次重组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广百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利用广百股份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广百股份独立性,并继续保证广百股份(含其下属企业)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各方面的独立性。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广百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
1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承诺函1、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3广州商控、广州汽贸关于交易前持有的上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18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如基于该等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
序号承诺方承诺 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加的上市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在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受前述锁定期的限制。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建投华文关于资产权属1、本企业/本公司作为友谊集团的股东,已经依法履行对友谊集团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友谊集团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友谊集团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企业/本公司所持有的友谊集团股权为本企业/本公司合法财产,本企业/本公司为其最终权益所有人,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2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建投华文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本企业已向广百股份及其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作出的说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如因提供的信息、文件或作出的说明、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赔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并及时向广百股份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本企业向广百股份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企业将不转让在广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广百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本企业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认定本公司存在违法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违规情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将优先用于投资者相关赔偿安排。
3广商资本、中银投资、建投华文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1、本公司/本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1)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3)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4)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得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其他情形。 2、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 3、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 5、本公司/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情形。
4广商 基金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1、本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1)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3)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4)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得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其他情形。 2、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 3、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
5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关于股份锁定1、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以友谊集团股权认购的广百股份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广百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本公司/本企业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4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关于优先履行补偿义务的承诺函本公司/本企业于本次重组中获得的广百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发行的相关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将优先用于履行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该等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7不质押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自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盈利承诺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优先用于履行盈利承诺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不以任何形式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承诺。
8中银投资、建投华文关于股份锁定1、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若本公司所持有用以认购广百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友谊集团股权不满12个月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广百股份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所持有用以认购广百股份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友谊集团股权已满12个月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广百股份之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股份本次发行结束后,如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本公司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本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9友谊 集团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已向广百股份及其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作出的说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文件、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赔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并及时向广百股份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百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赔偿责任。
10广州商控、广关于瑕疵资产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友谊集团未完成办理广州市十三行路1号之新中国大厦首层至三层、广州市荔湾区下九路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商资本补偿措施7号前座及后座首层房屋的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如友谊集团因未办理上述房屋租赁备案被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的,本公司将向广百股份或友谊集团补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2、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友谊集团尚未完成办理以下房产的产权证书: (1)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的新中国大厦首层133、135号铺、二层全层、三层364号铺、地下车库负三层五个停车位(编号为A041-A045); (2)广州保税区广保大道200号202-208室、202、204、206、208号共2层11间商铺; (3)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时代广场2、3、5层商铺(202-212、214、306部分、313、314部分、504、505部分) 本公司将协助友谊集团尽快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并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友谊集团或广百股份在上述房产完成办证前因此瑕疵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广百股份或友谊集团补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3、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友谊集团存在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的基建材料仓棚、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A14部位、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4号楼B2部北边凸出部位、越秀区大德路308号B部位、荔湾区下九路7号前座及后座首层阁楼部位等违章建筑,如友谊集团因上述违章建筑被拆除,或因违章建筑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措施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广百股份或友谊集团补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4、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友谊集团拥有的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为粤房地共证字第C1175554号,位于广州开发区青年路295号-299号会所的房产共有份额未过户,如因此导致友谊集团丧失对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或受益的权利,本公司将补偿广百股份或友谊集团因此遭受的损失。
11关于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项的承诺函2020年8月25日,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发“穗越(消)行罚决字[2020]00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友谊集团经营场所中的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第六、七层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友谊集团责令停止使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第六、七层场所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承担友谊集团因支付上述罚款、执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的整改措施支出的费用及友谊集团因停止使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第六、七层场所期间而遭受的损失。
12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广商基金直接合伙人关于其持有的合伙份额的锁定承诺1、在广商基金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广商基金/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从广商基金/合伙企业退伙;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企业/本公司通过广商基金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 2、如前述关于财产份额锁定期的承诺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公司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3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资本有限公司广商基金间接合伙人/股东关于其间接持有的广商基金财产份额的锁定承诺1、在广商基金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商贸企业”)财产份额或从商贸企业退伙;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股权或要求商贸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权;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公司间接通过广商基金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 2、如前述锁定期的承诺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十三、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资产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确保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选择的恰当性和合理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三)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份锁定安排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四、股份锁定期”。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六)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归上市公司所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由广商资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标的公司补足。

(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众环审字[2020]050004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每股收益(元/股)-0.070.030.330.58

(2)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方案的设计中规定了相关方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上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将遵循《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在上市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完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努力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提升管理水平,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完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书面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控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人员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自身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薪酬制度;

6、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十四、本次交易进行方案调整,但不构成重大调整

(一)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情况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广百股份拟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所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方式由定价发行调整为询价发行,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锁定期等相关安排亦做相应调整。2021年1月15日,经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广百股份与中国人寿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国寿资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前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中国人寿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根据调整后的重组方案,国寿资管已不再作为董事会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

(二)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与广商资本和广商基金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资产减值补偿顺序如下:

1、若出现需补偿的情形,首先由广商资本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补偿;

2、广商资本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补偿后,不足部分由广商资本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补偿;

3、广商资本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及现金补偿后,不足部分由广商基金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补偿。

调整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资产减值补偿顺序调整如下:

1、若出现需补偿的情形,首先由广商资本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补偿;

2、广商资本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补偿后,不足部分由广商基金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补偿;

3、广商资本及广商基金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补偿后,不足部分由广商资本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补偿。

调整后具体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参见本节“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三)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中对是否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明确,具体标准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20%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

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事项主要系调整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方案中的盈利承诺、减值测试及其补偿安排以及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涉及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锁定期等相关安排,不涉及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案的调整,也不涉及新增或调增募集配套资金,对照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中是否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十五、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联销模式百货业务2020年调整为以净额法原则确认收入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的《会计类1号指引》,对零售百货行业联营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提出了指引性意见。根据《新收入准则》及《会计类1号指引》,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2020年以来联销模式下的百货业务收入由总额法确认收入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该项调整对本次交易相关影响如下:

1、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2020年以来联销模式的百货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将以净额法口径核算,将同步下降,但不影响毛利、净利润、现金流、资产及负债科目。

2、由于该调整不影响标的公司现金流及净利润,因此对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评估值不产生影响。

3、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2018年及2019年联销模式的百货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仍然以总额法口径核算。

十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公司聘请平安证券、国泰君安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国泰君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重大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本次重组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异动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累计涨幅为

95.08%,剔除同期深证综指指数因素后,波动幅度为92.46%;剔除同行业百货商店指数因素后,波动幅度为76.74%。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累计涨幅超过20%,达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

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4、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需要在业务体系、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渠道建设等方面进行整合。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与资源,发挥协同效应以实现共同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但同时也对上市公司的管理模式以及在业务、人员、资产方面的整合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上市公司不能基于本次重组制定有效的整合方案,或者收购后的整合效果低于预期,将对本次收购的效果带来一定的影响。

5、配套融资实施风险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项内容组成,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支付。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部分现金对价,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低于预期,将可能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业绩承诺不能实现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广百股份与交易对方广商资本及广商基金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若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业绩承诺方将相应承担补偿责任,补偿方式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考虑到新冠疫情因素、未来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和政策变化等存在不确定性,仍不排除存在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未能达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业绩承诺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零售行业景气度风险

我国百货零售业受到居民消费能力的影响较大,与国内宏观经济波动关联较为紧密。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对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消费需求和商品价格具有重大影响,并最终决定了百货零售业的整体盈利水平。2018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消费市场景气度有所下滑,2018-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380,987亿元、411,649亿元,同比增速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因此,宏观经济走势存在的较多不确定因素,给标的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2、行业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百货零售业为充分竞争的行业,行业集中度依然较低,市场竞争激烈。同时,居民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不断变化、零售业态的多元化发展、城市新商圈的兴起,都为传统百货零售业的竞争环境带来了不确定因素。尽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充分利用规模效应及协同性提高在广州地区的竞争优势,但如果不能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趋势,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和管理思路,应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将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3、电子商务对传统百货业的冲击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消费者需求不断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的便利店不断兴起,同时纯电商企业积极向线下布局,零售行业兼并收购大幅增加,行业整合加速。面对技术革新和消费升级,传统零售业亟待转型升级。由于线上渠道薄弱,传统零售业向线上拓展,在平台、技术、人才等方面较深耕线上多年的线上零售企业存在一定差距,而商业模式及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对传统零售企业在模式、技术、服务创新上提出更高的要求。传统零售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进行改革与创新,需要从根本上转变经营观念,如果经营战略不够完备,商业模式不能取得突破,将难以保障核心竞争优势,无法满足新时代发展的要求,从而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风险,将对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经营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运营四家大型门店,上述场所客流量大、商品摆放密集,如果管理不当或由于意外的人为因素及自然灾害因素,可能发生火

灾或其他事故,从而给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影响。

5、租赁经营场所稳定性风险

标的公司部分经营场所为租赁第三方房产,标的公司无法保证未来能够以原条款续订租约,若发生无法续租的情形,则搬迁产生的成本以及租金上涨均会增加标的公司经营成本,从而对重组后标的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6、资产权属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证书或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权属瑕疵情形,前述权属瑕疵房屋历史上一直由标的公司使用,未发生过权属纠纷,标的公司未曾因权属瑕疵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标的公司正在稳步推进相关权属规范工作的进行,但仍存在不能如期办毕或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已出具承诺,未来如因该等无证房屋的使用、权属等问题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7、毛利率下滑风险

2020年上半年,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受年初疫情影响导致。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友谊集团主营业务受疫情的影响已逐渐减弱。未来若出现疫情反弹、疫情潜在威胁长期存在、消费者消费习惯因疫情发生较大改变等情形,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业务经营带来的风险

2020年,全球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地政府为切断传染源,纷纷出台限制人流的管控措施。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所运营的百货业务经营场所人流量较大,因此受到严重影响。虽然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已经复工,但疫情发展态势仍未稳定,中央及地方政府未来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将导致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正常运营存在不可控的因素。

2、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心理预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经监管机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

股票价格波动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3、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4

二、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 5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 5

四、股份锁定期 ...... 7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8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1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2

八、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 12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2

十、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14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5

十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3

十三、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4

十四、本次交易进行方案调整,但不构成重大调整 ...... 27

十五、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联销模式百货业务2020年调整为以净额法原则确认收入 ...... 30

十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30

重大风险提示 ...... 31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1

二、标的公司的风险 ...... 33

三、其他风险 ...... 34

目 录 ...... 36

释 义 ...... 4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4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43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44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44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45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51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5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7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7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58

三、公司控制权变动及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3

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63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63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65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 66

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 ...... 67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67

二、其他事项说明 ...... 91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95

一、友谊集团基本情况 ...... 95

二、友谊集团历史沿革 ...... 96

三、友谊集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99

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 100

五、资质证书情况 ...... 124

六、友谊集团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 126

七、友谊集团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改制及资产评估情况 ...... 129

八、友谊集团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133

九、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情况 ...... 136

十、拟收购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 145

十一、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 146

十二、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 146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46

十四、友谊集团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46

第五节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152

一、友谊集团评估总体情况 ...... 152

二、友谊集团的评估情况 ...... 152

三、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 209

四、上市公司对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 210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16

六、关于净额法确认收入对本次评估的影响分析 ...... 217

第六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220

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 220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 224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 226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比较 ...... 226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227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 227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232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236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39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39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 242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242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适用意见要求的说明 . 243

五、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244

七、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 ...... 245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247

二、对零售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51

三、友谊集团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 267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 304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06

六、新冠疫情对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影响 ...... 314

七、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 31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20

一、友谊集团的财务报告 ...... 320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 322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25

一、同业竞争 ...... 325

二、关联交易 ...... 326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 329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29

二、标的公司的风险 ...... 331

三、其他风险 ...... 332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4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34

二、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 ...... 33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33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35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 337

六、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338

七、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 339

八、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 343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43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348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48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49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50

第十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 ...... 352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52

二、法律顾问 ...... 352

三、审计机构 ...... 352

四、评估机构 ...... 353

第十六节 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54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 354

上市公司及全体监事声明 ...... 355

上市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56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57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58

法律顾问声明 ...... 359

审计机构声明 ...... 360

评估机构声明 ...... 361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362

一、备查文件 ...... 362

二、备查地点 ...... 36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释义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广百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持有的友谊集团100%股权
重组报告书、资产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广百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友谊集团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友谊集团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持有的友谊集团100%股权
交易对方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
友谊股份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越秀金控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商控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百集团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商控曾用名)
广商资本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汽贸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商基金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银投资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投华文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资管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城发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新大新公司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
报告期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
审计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
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资产交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全部变更至广百股份名下之日
股份交割日股份登记到交易对方的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广保集团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农商行羊城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司章程》《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格式准则2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上市类1号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会计类1号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
《战略投资者问答》《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
《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7月公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
平安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法律顾问、国枫律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国融兴华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广州商贸服务业升级,引领国际贸易中心建设

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给广州的商贸服务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十三五”期间,广州致力于打造成为国际商贸中心,广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贯彻落实政府产业部署上必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近年来,广州市政府积极推动广州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国际贸易中心,以促进消费升级为抓手,致力于将广州打造成特色突出、业态创新、功能完善、商贸活跃的新兴国际消费目的地,成为国内外文化交流的重要中心城市、世界文化名城、世界旅游名城和重要的国际旅游集散地,并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成为扩大和引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新载体和新引擎。

(二)广州国有商业零售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广州市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城市综合经济实力稳居全国前列,但是广州国有商业企业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远落后于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广百股份和友谊集团作为广州本地体量较大的两家商贸零售企业,因历史原因长期分开经营,传统零售模式下的竞争阻碍了规模扩大和效率提升。两家企业在资产体量和营收规模上,相比一线城市其他百货零售类龙头都有很大的差距,“单体规模偏小、步子迈不出去”成为广州商贸流通企业的劣势,与广州一直位于全国前列的商贸总量严重不相称。

(三)国企改革方针为商业零售企业重组提供政策支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改革要求,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广百股份作为广州市国有商业零售企业的标杆,在落实党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方针方面一直走在先行先试的前列。本次交易正是在国有企业优化资源的改革背景下,通过将国有股东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国有资

产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整合广州市两大商贸零售企业,打造现代服务业航母

广百股份和友谊集团作为广州本地体量较大的两家商贸零售企业,因历史原因长期分开经营,传统零售模式下的竞争阻碍了规模扩大和效率提升。本次整合将改变两家企业各自为政的经营格局,整合完成后的广百股份将成为拥有逾25万平方米自有物业、近30家门店的区域百货龙头,成为广州市现代商贸零售业的代表力量,初步具备国内商贸零售业第一梯队的竞争实力,为实现“国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航母”的目标迈出重要一步。

(二)注入优质资产,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皆从事百货零售业务,本次重组将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其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将上市公司打造为广州市的商贸零售龙头企业。

(三)践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19年4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控全资持有的广商资本完成受让友谊集团100%股权的交易,考虑到友谊集团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务,与广百股份的主营业务接近,构成同业竞争。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广州商控承诺将在友谊集团的股权过户完成后24个月内,以广百股份认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履行所需的程序后,启动将友谊集团100%股权转让给广百股份的相关事宜,以消除与上市公司构成的同业竞争情形。通过本次重组,将标的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解决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助于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重组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3、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

4、本次交易方案已取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准;

5、本次重组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调整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如涉及);

3、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广百股份向交易对方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友谊集团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7亿元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列载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以202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友谊集团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90,982.88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友谊集团100%股权交易对价为390,982.88万元。

本次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

8.08元/股。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220,982.8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170,000.00万元。公司向友谊集团股东支付的股份数量及现金数额如下表所示: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现金支付 (万元)股份支付 (万元)交易金额 (万元)股份数量 (股)
友谊集团100%股权广商资本170,000.0099,474.78269,474.78123,112,357
广商基金-50,628.3750,628.3762,658,877
中银投资-50,628.3750,628.3762,658,877
建投华文-20,251.3520,251.3525,063,551
合计170,000.00220,982.88390,982.88273,493,662

(三)股份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及交易均价的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10.319.28
前60个交易日9.208.28
前120个交易日8.978.07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股份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及现金支付部分进行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现金支付总额)÷本次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交易各方商定的交易价格及上述公式,本次购买资产项下发行股份数量为273,493,662股,各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标的公司发行对象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量(股)
友谊集团100%股权广商资本123,112,357
广商基金62,658,877
中银投资62,658,877
建投华文25,063,551
合 计273,493,66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认购情况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发行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发生调整,则公司本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

(1)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广商资本、广商基金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若各自所持有用以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友谊集团股权不满12个月,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各自所持有用以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友谊集团股权已满12个月,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中银投资、建投华文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归上市公司所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由广商资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标的公司补足。

(七)本次交易仅向广商资本支付现金对价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本次交易仅向广商资本支付现金对价,该安排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现金支付安排有利于完善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区分本次交易中是否安排现金支付,广州商控控制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项目当前交易安排下广州商控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假设无现金支付情况下广州商控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广州商控29.59%22.06%
广商资本19.99%40.36%
广商基金10.17%7.58%
广州汽贸1.75%1.31%
合计61.51%71.31%

稳定的情况下使得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司股权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股份与现金支付比例设置系交易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

如前文所述,在不采用现金支付的情形下,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较高,同时,广商资本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希望在本次交易中取得部分现金对价;其他交易对方看好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自愿获得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对价,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形成本次交易支付方案。

因此,本次交易中设置的股份与现金支付比例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商业谈判的结果,是交易各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综合考虑各方资金需求、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因素共同决定的。灵活的股份和现金支付对价方式能够更好的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上市公司为把握收购时机,在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交易对方的合理诉求,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实施效率。

综上,本次交易的现金支付安排有利于完善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系交易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实施效率,交易安排具备合理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期间

若本次交易在2020年度内完成交割,业绩承诺方就标的公司实现的盈利承诺期限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本次交易在2021年度内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限为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

(二)业绩承诺方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

(三)业绩承诺金额

标的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数额不低于6,130万元,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

15,145万元,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423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863万元。

(四)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1、业绩承诺补偿

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每一业绩承诺年度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业绩承诺方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广商资本应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广百股份进行补偿,如广商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法足额承担补偿责任,则由广商基金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差额部分承担补偿责任;如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仍无法足额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则应由广商资本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就差额部分承担补偿责任。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应承担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义务均应以其分别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上限。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1)广商资本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广商资本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广商资本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资本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广商基金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基金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通过本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数量-广商基金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广商基金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基金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广商资本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广商资本、广商基金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金额。广商资本应补偿的现金数额以广商资本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为上限。

2、资产减值补偿

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数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参照业绩承诺补偿的上限、方式和顺序向广百股份另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与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数额之间的差额。

应补偿股份数量及应补偿现金数额分别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广商资本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广商资本已合计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广商资本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广商资本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按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资本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广商基金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基金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广商资本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数量+广商基金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广商基金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按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基金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广商资本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应补偿现金数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合计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数额。

广商资本应补偿的现金数额以广商资本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总额为上限。

(五)广商资本优先补偿,广商基金仅承担差额补偿责任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前,广商基金仅持有友谊集团12.95%股权,系友谊集团中小股东。除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友谊集团的公司治理外,广商基金并不参与友谊集团的日常经营。而广商资本持有友谊集团68.92%的股权,系友谊集团的控股股东,能够对友谊集团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广商基金虽系广州商控控制的主体,但与广商资本相比,广商基金经穿透后的出资份额并非由广州商控100%持有。故此,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由广商资本优先补偿,广商基金仅承担差额补偿责任。

广商资本系广州商控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90,000万元。本次交易中,广商资本作为广州商控持有友谊集团股权的持股平台,除持有友谊集团股权外,不存在其他经营业务。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商资本的资产总额为331,161.27万元,净资产为190,281.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54%;2020年1-9月,广商资本实现净利润5,253.60万元,具备承担业绩补偿的履约能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业务,主要服务市场为广州市及广东省其他城市。友谊集团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拥有逾10万平方米自有物业、4家门店(分别为环东店、时代店、正佳店和国金店)及4家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地区两大商贸龙头企业得以实现强强联合,友谊集团坚持高端百货商店的经营定位,经营国际高档精品名品、时尚潮流商品,填补了广百股份在高端百货领域的空白,广百股份将拥有逾25万平方米自有物业、近30家门店,其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将得以大幅提升。本次重组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广百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本次交易前,广百股份的总股本为342,422,568股,广州商控及其控制的广州汽贸合计持有广百股份193,076,438股,占公司总股本56.39%。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15,916,230股。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交易前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
1广州商控182,276,43853.23%182,276,43829.59%
2广州汽贸10,800,0003.15%10,800,0001.75%
3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153,9992.38%8,153,9991.32%
4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200,0002.10%7,200,0001.17%
5广商资本-0.00%123,112,35719.99%
6广商基金-0.00%62,658,87710.17%
7中银投资-0.00%62,658,87710.17%
8建投华文-0.00%25,063,5514.07%
9其他股东133,992,13139.13%133,992,13121.75%
合计342,422,568100.00%615,916,230100.00%

合计持有广百股份378,847,672股,占公司总股本61.51%,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在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50004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广百股份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交易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前交易完成后
资产合计397,843.86708,264.12430,227.17783,670.57
负债合计128,442.52366,185.06152,659.32416,748.38
所有者权益合计269,401.33342,079.06277,567.86366,922.19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67,464.18340,141.90275,533.52364,887.86
营业收入96,313.14153,880.40801,864.701,073,154.65
营业利润-2,755.662,545.1522,404.3855,079.81
利润总额-2,859.072,320.6116,521.3249,255.31
净利润-2,345.341,442.9311,515.5436,077.0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8.161,540.1111,264.8335,826.32
销售毛利率38.77%37.81%14.83%17.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30.33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20.330.58
资产负债率32.28%51.70%35.48%53.18%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zhou Grandbuy Co., Ltd.
股票简称广百股份
股票代码002187
成立日期2002年4月30日
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
总股本342,422,568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22131L
法定代表人王华俊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批发;润滑油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机器人销售;3D扫描及打印设备的销售;不间断供电电源销售;纸张批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钟表维修服务;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日用电器修理;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广告业;洗衣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摄影服务;照片扩印及处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验光配镜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服装零售;黄金制品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零售;钟表零售;箱、包零售;工艺美术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自行车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宝石饰品零售;服装辅料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干果、坚果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收藏品零售(国家专营专控的除外);照相器材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陶瓷、玻璃器皿零售;海味干货零售;打字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眼镜零售;头饰零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玩具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灯具零售;钻石首饰零售;水晶饰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玉石饰品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婴儿用品零售;卫生洁具零售;五金零售;鞋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邮政代办业务;包装服务;食品添加剂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设备租赁;矿山机械设备技术服务;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其他办公设备维修;汽车零售;润滑油零售;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为医疗器械、设备、医疗卫生材料及用品提供专业清洗、消

毒和灭菌;烟草制品批发;酒类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烟草制品零售;酒类零售;乳制品批发;药品零售;复印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乳制品零售;内贸普通货物运输;散装食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粮油零售;肉制品零售;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超级市场零售(食品零售除外);豆制品零售;糕点、面包零售;熟食零售;小吃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中餐服务;儿童室内游艺厅(室);理发服务;美容服务;货运站服务;西餐服务;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烘焙食品制造(现场制售);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调味品零售;日式餐、料理服务;快餐服务;冷热饮品制售;餐饮配送服务;中药饮片零售;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废旧机械设备治理;提供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前股本变动情况

1、2002年,公司设立

2002年3月28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办函(2002)46号文批准,广百集团作为主发起人,以经评估核准的广州百货大厦经营性净资产14,281.62万元作为出资,联合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广之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轻出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3,570.4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按67.22%的折股比例折为总股本12,000万股。2002年4月15日,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2)羊验字第4466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股本金出资情况。2002年4月30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2002年4月30日,广东省财政厅以粤财企(2002)84号文对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进行了批复。2003年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函(2003)13号文确认了公司设立行为。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股)9,600.0080.00%
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外资股)840.007.00%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600.005.00%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600.005.00%
广州市广之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0.002.00%
广州轻出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120.001.00%
合计12,000.00100.00%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股)9,600.0080.00%
领先控股有限公司(外资股)840.007.00%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600.005.00%
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600.005.00%
广州市广之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0.002.00%
广州轻出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120.001.00%
合计12,000.00100.00%
股东类别及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00075.00%
国家股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9,60060.00%
社会法人股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6003.75%
广州市广之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01.50%
股东类别及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国有法人股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6003.75%
广州轻出集团有限公司1200.75%
外资法人股领先控股有限公司8405.2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00025.00%
合 计16,000100.00%

2010年1月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证券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已于2010年1月6日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完成新增的8,883,291股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广百集团10,488.329162.10%
其他股东6,40037.90%
合计16,888.3291100%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广百集团10,488.329155.13%
其他股东8,535.146944.87%
合计19,023.4760100%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广百集团15,174.354153.18%
其他股东13,360.859946.82%
合计28,535.2140100%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广百集团18,209.224953.18%
其他股东16,033.031946.82%
合计34,242.2568100%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广州商控18,227.643853.23%
其他股东16,014.613046.77%
合计34,242.2568100%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2,276,43853.23
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800,0003.15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153,9992.38
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200,0002.10
魏国华5,115,3801.49
高可诚4,999,7881.4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711,5001.08
冯伟成2,154,7000.63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曾庆威1,577,1000.46
黄秀玉1,493,0000.44
合计227,481,90566.42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397,843.86430,227.17439,778.47423,789.48
负债总额128,442.52152,659.32163,502.74163,007.65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269,401.33277,567.86276,275.72260,781.83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67,464.18275,533.52274,484.70264,648.3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96,313.14801,864.70761,279.33688,954.13
营业利润-2,755.6622,404.3827,043.4022,845.22
利润总额-2,859.0716,521.3227,054.9922,503.30
净利润-2,345.3411,515.5420,242.8715,277.88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8.1611,264.8320,108.9917,387.2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12.9820,958.8921,675.3219,671.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552.50-4,142.07-6,202.15-14,671.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9.15-10,370.29-10,125.01-9,604.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266.336,446.535,348.16-4,601.76
财务指标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销售毛利率38.77%14.83%16.64%17.30%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070.330.590.51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070.330.590.51
资产负债率32.28%35.48%37.18%38.46%

销业务按照净额法测算列示。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3.23%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商控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82,276,43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23%,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广州商控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0日
法定代表人王华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52,3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4547W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23楼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服务;商业特许经营;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代理;佣金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设计

(二)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国资委通过广州商控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82,276,43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23%,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建投华文。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一)广商资本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邓华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DCH28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2201房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广商资本控股股东为广州商控,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广商资本的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商资本主要系广州商控持有友谊集团股权的平台。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356,398.58
负债总计284,090.09
所有者权益72,308.49
项目2019年度
营业总收入293,452.09
营业利润25,254.82
利润总额29,176.35
净利润21,880.69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44,966.01
非流动资产111,432.57
资产总计356,398.58
流动负债283,191.27
非流动负债898.82
负债总计284,090.09
所有者权益72,308.49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营业收入293,452.09
营业利润25,254.82
利润总额29,176.35
净利润21,880.69
项目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0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571.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868.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202.9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3,573.43
公司名称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6年06月10日
法定代表人王华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52,3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4547W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23楼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

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服务;商业特许经营;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代理;佣金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设计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

1996年6月10日,根据穗府函[1996]104号《关于组建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关问题的批复》由原广州市第一商业局撤销建制后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批复经营管理的国有净资产额为37,846万元,注册资本37,846万元。2006年12月,根据《关于将广州市商业信托贸易公司企业产权划转广百集团公经营管理的批复》(穗国资批[2006]12号)将广州市商业信托贸易公司净资产50万元划入广百集团。2008年2月26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题研究步署加快推进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纪要(穗市长会纪[2006]18号),广州市财政局于2008年7月划拨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资金3,500万元至广百集团。根据甘新副市长对《关于2008年度市财政5,000万元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的请示》(穗经贸报[2008]109号)的批复意见,广州市财政局于2008年11月划拨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资金3,500万元至广百集团。根据《关于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拨给广百集团公司的批复》,将由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99%股权及权益无偿划拨至广百集团,并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2,970万元办理国有产权变动及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关于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建设模式问题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10]378号),广州市财政局于2010年12月划拨入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资金4,500万元至广百集团。2010年12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实缴出资52,366万元。

2014年9月29日,广百集团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2,366万元。2014年10月23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注册资本金额。

2019年10月15日,广百集团更名为广州商控。

(3)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州商控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广州商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广州商控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范围的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489,543.071,776,926.68
负债总计716,179.61641,326.49
所有者权益773,363.461,135,600.1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1,487,590.381,421,675.39
营业利润133,095.74109,972.42
利润总额132,224.53112,458.05
净利润92,776.3685,408.88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764,617.73
非流动资产724,925.3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489,543.07
流动负债541,427.07
非流动负债174,752.54
负债总计716,179.61
所有者权益773,363.46
项目2019年度
营业收入1,487,590.38
营业利润133,095.74
利润总额132,224.53
净利润92,776.36
项目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953.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277.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904.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06.7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6,926.15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业务性质
1广州君秀商务有限公司274.00100.00未实际经营
2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90,000.00100.00投资、咨询
3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20,000.00100.00仓储服务
4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51.00物业管理及房产租赁
5广州市广百资本有限公司10,000.0050.00项目投资
6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038.1124.62商品批发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业务性质
7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1,200.0028.00职业中介拍卖
8广州市广百商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00.00中介、咨询服务
9广州市广百莲花山酒店有限公司640.00100.00餐饮住宿服务
10广州市妇女儿童用品有限公司398.13100.00商业批发零售
11广百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81.93100.00贸易代理
12广州市宇华商业配送有限公司1,105.56100.00商品批发
13广州市化工原料公司836.77100.00化工产品批发
14广州市西湖商业公司75.00100.00百货零售
15广州市广百商贸会展有限公司380.00100.00会议及展览服务
16广州市天宏基房地产开发公司1,000.001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名称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浩)
认缴资金人民币50,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36MK40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010518(集群注册)(JM)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5,000万元。

广商基金自设立以来认缴出资总额、合伙人未发生变化。

3、股权控制关系

股东/出资人穿透至最终出资自然人或法人以及每层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出资人最终取得权益时间是否最终出资人出资形式资金来源
1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8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广州市广百资本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1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2月27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1.1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96年6月10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2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27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2.1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4月30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3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2月27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3.1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96年06月10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4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27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4.1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2016年2月23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1.4.2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04月21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序号股东/出资人最终取得权益时间是否最终出资人出资形式资金来源
1.2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2.1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4月26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2.1.1广州市人民政府1989年9月26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3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3.1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8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1.3.1.1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992年1月28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2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12月18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2.1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6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2.2广州市广百资本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6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2.3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6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2.4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6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12月18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17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2014年7月17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1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4月2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1.1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3月19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1.1.1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8月2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1.1.1.1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2月26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1.2广州广泰城发规划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3月19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1.2.1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3月13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2广州城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4年4月2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2.1广州城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3月27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3.2.2.1.1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3月24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序号股东/出资人最终取得权益时间是否最终出资人出资形式资金来源
3.2.2.2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3月27日货币自有或自筹资金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3,000.00
负债总计10.94
所有者权益2,989.06
项目2019年度
营业总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10.94
净利润-10.9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000.00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3,000.00
流动负债10.94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10.94
所有者权益2,989.06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10.94
净利润-10.94
项目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00.0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00.00
公司名称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邓华东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CE6K2H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380(集群注册)(JM)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比例(%)
1广州市广百资本有限公司510.0051.00
2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59.6035.96
3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30.4013.04
合计1,0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比例(%)
1广州市广百资本有限公司2,040.0051.00
2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438.4035.96
3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521.6013.04
合计4,000.00100.00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3,638.75297.66
负债总计15.330.67
所有者权益3,623.42296.9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14.29-
营业利润-497.90-4.01
利润总额-497.90-4.01
净利润-373.57-3.01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327.73
非流动资产311.02
资产总计3,638.75
流动负债15.33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15.33
所有者权益3,623.42
项目2019年度
营业收入14.29
营业利润-497.90
利润总额-497.90
净利润-373.57
项目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9.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92.2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88.95

广商基金的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1、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

根据广商基金的《合伙协议》,其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如下:

(1)利润分配

“9.2收益分配:

9.2.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在收回项目投资本金及相关收益后,应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核算调整各合伙人的专户余额,在扣除各合伙人应承担费用及相关款项后,按照各合伙人的专户余额进行分配。各合伙人应分担的合伙企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应支付给管理人的超额业绩报酬,该超额业绩报酬按以下方式核算:各合伙人在其专户的收益超过年化8%(单利)时,超过部分的20%之和为合伙企业应支付给管理人的超额业绩报酬金额。合伙企业按照上述操作模式支付超额业绩报酬给管理人后,剩余收益再支付给各合伙人。

9.2.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的可分配收入为合伙人从投资项目中取得的投资本金、投资收益、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及其他投资收入,扣除本协议约定应由该合伙人承担的合伙企业费用、税费及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

9.2.3在单个投资项目全部退出时,合伙企业取得的任何收益(包括股息分红、股权或股票转让收益等,但不包含收回的投资本金,下同)扣除相应管理费及其他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后,按余额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存放于合伙企业托管账户内,用于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其他项目发生的损失。单个投资项目全部退出时,如果合伙人会议一致决议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可不提风险准备金。解散清算时,己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有余额的,统一列入清算方案处理。

9.2.4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收到的任何收益在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后,管理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分配方案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合伙企业收回投资本金的,每年应至少一次以合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减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根据项目整体退出情况制定后报合伙人会议审议。所有分配方案应在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执行。”

(2)亏损分担

“9.3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具体由各合伙人根据其专户余额情况进行分担。”

(3)合伙事务执行

“4.1普通合伙人

4.1.1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为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1.4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唯一执行事务合伙人。

……

4.1.7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正。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责及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和其他经营管理业务;

(2)建立管理合伙企业所有经营档案和账簿决定合伙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和准则,负责开立合伙企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托管账户、证券账户等账户;

(3)管理合伙企业财产,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及本协议约定,处分合伙企业财产;

(4)按本协议约定召集、主持、参加合伙人会议和其他会议,并按本协议约定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5)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合伙企业利润;

(6)根据项目投资或项目退出等业务开展情况,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7)任何时候均不得以自己或其关联方名义收受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方的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津贴、费用报销、咨询费、股份赠送或投资入股等。如涉及上述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应全部归入合伙企业收入账户;

(8)依法定期向各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情况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

(9)为合伙企业的利益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

(10)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1)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执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商登记所需的文件);

(12)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3)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的职权。

……

4.1.10合伙企业的委托管理和资金托管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合伙企业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经营;

(2)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关于合伙企业投资经营管理等职责、权限由管理人行使;

(3)合伙企业与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签定《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人按照本协议及《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投资和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若合伙企业出现本协议约定之情形导致存续期限延长的,则委托管理期限相应顺延。合伙企业和管理人的具体权利义务由《委托管理协议》约定;

(4)合伙企业的任何资金收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款项、投资收益、分红、费用等),均须通过银行托管账户进行划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和管理人共同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由托管银行按照《托管协议》对合伙企业开立的托管账户进行监管,委托监管期限为5年。若合伙企业出现本协议约定之情形导致存续期限延长的,则委托监管期限相应顺延。合伙企业、管理人和托管银行的具体权利义务由《托管协议》约定:

(5)委托管理人为合伙企业挑选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资质的托管人;

(6)授权管理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a)有关本协议之修改,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之相关内容时,管理人凭合伙人会议决议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b)合伙企业所投资企业的登记/变更登记文件;(c)当管理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

5.1有限合伙人

5.1.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以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5.1.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

6.1合伙人会议

6.1.1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6.1.2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合伙人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等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但相关事项经全体合伙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合伙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作出会议决定,并由全体合伙人在相关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后生效。

6.1.3合伙人会议讨论如下事项并作出决议: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及组织形式;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或投资范围;

(3)合伙企业的中止、终止或解散;

(4)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的延长;

(5)审议收益分配方案,决定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的分配;

(6)合伙人出质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7)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

(8)聘任或解聘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9)批准合伙企业的清算报告;

(10)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11)订立和修改《委托管理协议》;

(12)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

(13)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上述事项除(3)、(4)、(10)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其他事项的表决须经占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合伙人(且须包含普通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议案未能在合伙人会议获得通过的,则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对议案进行修改或重新制订议案,并重新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

(三)中银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经营期限长期
法定代表人黄党贵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8TBC9L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C座15层
经营范围(一)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二)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三)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四)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7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设立中银投资,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银投资唯一股东。2017年11月16日,中银投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中银投资自设立以来,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3、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银投资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中银投资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中银投资100%的股份,中银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银投资的经营范围为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7,262,528.512,117,576.50
负债总计6,222,122.901,106,731.57
所有者权益1,040,405.621,010,844.9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40,009.6636,069.58
营业利润30,724.8231,828.12
利润总额31,830.9931,828.12
净利润34,279.7423,852.4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7,242,736.55
非流动资产19,791.96
资产总计7,262,528.51
流动负债5,222,492.82
非流动负债999,630.08
负债总计6,222,122.90
所有者权益1,040,405.62
项目2019年度
营业收入40,009.66
营业利润30,724.82
利润总额31,830.99
净利润34,279.74
项目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447.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0.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8,866.67
项目2019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29,055.0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12,699.37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业务性质
1中银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100.00非证券业务投资管理、咨询
公司名称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0日
经营期限2013年10月30日至2063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杜鹏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80456090L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2单元2001内15-16号单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设计;销售文化用品;企业管理培训。(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业执照。

2014年9月25日,建投华文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至34,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9,500万元由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缴纳,增资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6.52%。2014年10月8日,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2015年9月18日,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34,500万元增至2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缴纳,增资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2.50%。2015年9月22日,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7年1月1日,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将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名为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18日,名称变更获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取得营业执照。

最近三年,建投华文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3、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0年9月30日,建投华文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建投华文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建投华文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设计;销售文化用品;企业管理培训。(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341,039.73331,510.64
负债总计168,722.13134,324.85
所有者权益172,317.60197,185.7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5,733.9910,041.64
营业利润-31,280.65-18,805.37
利润总额-31,277.33-18,805.34
净利润-32,832.24-13,896.69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27,124.37
非流动资产113,915.36
资产总计341,039.73
流动负债13,500.42
非流动负债155,221.71
负债总计168,722.13
所有者权益172,317.60
项目2019年度
营业收入-5,733.99
项目2019年度
营业利润-31,280.65
利润总额-31,277.33
净利润-32,832.24
项目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33.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08.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62.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190.9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602.58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业务性质
1建投文和(天津)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9,900.00100.0000商务咨询
2浙江建投文盛投资有限公司19,900.00100.0000商务服务业
3建投文远(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100.0000投资管理
4建投书店投资有限公司19,000.0084.2105图书文创、会展餐饮
5Huawen International1.206万美元100.0000项目投资
6安徽建投嘉信投资有限公司19,000.0030.0000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控所控制的主体,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良好,没有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六)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是否存在质押计划或安排,业绩承诺方取得的对价股份用于保障业绩承诺有效执行的具体措施

根据中银投资、建投华文出具的声明,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中银投资、建投华文对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不存在质押计划或安排。

根据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出具的承诺,自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盈利承诺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优先用于履行盈利承诺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不以任何形式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承诺。

综上所述,业绩承诺方已出具不质押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承

诺,故此,业绩承诺方所取得的对价股份用于保障业绩承诺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七)广州广商基金合伙人关于其持有的合伙份额的锁定安排

1、广商基金直接合伙人

(1)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广商基金合伙人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出具了《关于财产份额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在广商基金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广商基金财产份额或从广商基金退伙;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企业通过广商基金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

如前述关于财产份额锁定期的承诺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并通过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商基金财产份额,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财产份额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在广商基金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商基金)财产份额或从合伙企业退伙;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公司通过广商基金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

如前述关于财产份额锁定期的承诺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广商基金间接合伙人/股东

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资本有限公司通过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

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商贸企业”)间接持有广商基金财产份额,上述公司已出具《关于财产份额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在广商基金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商贸企业财产份额或从商贸企业退伙;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商贸公司股权或要求商贸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权;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公司间接通过广商基金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如前述锁定期的承诺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八)广州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安排

广州商控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汽贸已出具《关于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广州商控、广州汽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基于该等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在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前提下,广州商控及广州汽贸向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受前述锁定期的限制。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符合《证券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系交易对方持有的友谊集团100%的股权。

一、友谊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江国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箱、包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日用灯具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停车场经营;邮政代办业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婴儿用品零售;验光配镜服务;玩具零售;黄金制品零售;钻石首饰零售;包装服务;食品添加剂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白银制品零售;照片扩印及处理服务;工艺美术品零售;玻璃钢制品零售;房屋租赁;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铂金制品零售;其他人造首饰、饰品零售;钟表零售;钟表维修服务;眼镜零售;旅客票务代理;乐器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室内装饰、装修;树脂及树脂制品零售;蔬菜零售;企业财务咨询服务;海味干货零售;收藏品的修复、养护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水果零售;冷冻肉零售;零售鲜肉(仅限猪、牛、羊肉);收藏品零售(国家专营专控的除外);酒店管理;蛋类零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小吃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预包装食品零售;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中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儿童室内游艺厅(室);超级市场零售(食品零售除外);理发服务;酒类批发;药品零售;美容服务;货运站服务;散装食品零售;西餐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乳制品零售;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乳制品批发;图书、报刊零售;糕点、面包零售;粮油零售;烟草制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9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B3DT2H

二、友谊集团历史沿革

友谊集团由友谊股份出资设立。友谊股份前身为成立于1959年10月的广州友谊商店,于200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6年3月,友谊股份收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后更名为越秀金控。友谊股份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友谊集团承接其全部百货类业务及资产。友谊集团历史沿革具体如下:

(一)2015年12月,友谊集团设立

2015年11月20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穗名核内字[2015]第01201511200076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友谊股份拟投资设立的企业名称为“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同年,友谊股份签署了《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记载,友谊集团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友谊股份100%认缴出资。

2015年12月9日,友谊集团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9B3DT2H的《营业执照》。

2016年3月10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穗国资批[2016]28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成建制划转至百货子公司议案的批复》,同意友谊股份以2015年9月30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友谊股份现有全部资产和负债(含所有对外投资,但不包括母公司设立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所缴纳的出资款以及母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用于收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资金款项)整体按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成建制划转至友谊股份全资子公司友谊集团;友谊集团作为独立经营运作的全资子公司承接至交割日友谊股份的组织架构、管理团队、业务范围,负责安全生产、维稳、成建制接受在册职工等工作。

友谊集团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友谊股份5,000.005,000.00100.00
合 计5,000.005,000.00100.00

(二)2016年6月,增资

2016年6月3日,友谊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友谊集团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亿元,由友谊股份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作价5,000万元认缴;对友谊集团章程作出相应修改。同日,友谊集团法定代表人签署了相应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2016年6月15日,友谊集团就上述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次增资完成后,友谊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友谊股份10,000.0010,000.00100.00
合 计10,000.0010,000.00100.00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广商资本10,000.00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股权转让给广商基金。

2020年3月18日,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建投华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广商资本分别将其持有的友谊集团12.9490%、12.9490%和5.1796%股权以49,999.66万元、49,999.66万元和19,999.86万元转让给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和建投华文。

2020年3月26日,友谊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对上述事项进行确认。

2020年3月26日,友谊集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友谊集团的股权结构为: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友谊集团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广商资本6,892.246,892.2468.92
广商基金1,294.901,294.9012.95
中银投资1,294.901,294.9012.95
建投华文517.96517.965.18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项目当前交易安排下广州商控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假设中银投资和建投华文未受让标的资产股权,广州商控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广州商控29.59%29.59%
广商资本19.99%34.23%
广商基金10.17%10.17%
广州汽贸1.75%1.75%
合计61.51%75.75%
中银投资10.17%-
建投华文4.07%-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商资本,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友谊集团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四)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友谊集团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1、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友谊集团的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36,383.7520,357.06-16,026.6944.05%
通用设备7,487.916,924.65-563.267.52%
电脑设备2,784.252,433.60-350.6612.59%
运输设备295.77261.84-33.9311.47%
合计46,951.6829,977.14-16,974.5436.15%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32,140.1719,527.16-12,613.0139.24%
土地使用权1,809.97851.44-958.5352.96%
合 计33,950.1420,378.60-13,571.5439.97%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座落建筑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房屋坐落土地性质权利 限制房屋取得方式
1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26号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1号楼29,833.32商业2000.03.31-2040.03.30国有出让-划拨
2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38号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13,323.21综合楼1998.01.21-2048.01.20/2000.03.31-2050.03.30国有出让243.619平方米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划拨
3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40号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3号楼965.63饭堂1998.01.21-2048.01.20/2000.03.31-2050.03.30国有出让-划拨
4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41号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4号楼779.95电房2000.03.31-2050.03.30国有出让134.55平方米违章建筑未处理划拨
5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42号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6号楼1,326.06首层为架空层、装卸货场地;二层以上为商业2000.03.31-2040.03.30国有出让-划拨
6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43号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7号楼10,936.83地下一至三层为机动车停放库及非机动车停放库、设备用房;首层为商业用房、架空支柱层(为汽车及人行通道);第二至五层为商业用房2003.04.16-2043.04.15国有出让-划拨
7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44号越秀区西湖路12号24层2,196.50写字楼1992.09.08-2042.09.07国有出让-划拨
8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50号越秀区西湖路12号25层2,196.50写字楼1992.09.08-2042.09.07国有出让-划拨
9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48号越秀区大德路308号9,959.11营业大楼2000.03.31-2040.03.30国有出让B部位17.07平方米违章建筑未处理划拨
10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45号越秀区解放南路濠畔街62号首层316.10办公2000.03.31-2050.03.30国有出让-划拨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座落建筑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房屋坐落土地性质权利 限制房屋取得方式
11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27号海珠区江南西路26号402房64.34办公1999.03.10-2049.03.09国有出让-划拨
12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28号海珠区江南西路26号二、三楼2,065.72商业1999.03.10-2039.03.09国有出让-划拨
13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29号海珠区江南西路26号首层905.22商业1999.03.10-2039.03.09国有出让-划拨
14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9172号海珠区新港西路118号首层314.60商业、仓库2000.03.31-2040.03.30/2000.03.31-2050.03.30国有出让-划拨
15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49号海珠区前进路基立新村北1号首层711.94商业1997.01.30-2037.01.29国有出让-划拨
16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9181号海珠区前进路基立新村北1号二楼824.15仓库1997.01.30-2047.01.29国有出让-划拨
17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9192号荔湾区下九路7号前座及后座首层987.55商业2000.03.31-2040.03.30国有出让94.21平方米为违章建筑划拨
18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35号天河区天河北路32号101铺2,998.12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划拨
19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36号天河区天河北路32号201铺3,237.85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划拨
20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34号天河区天河北路32号301铺3,007.43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划拨
21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31号天河区天河北路32号401铺3,068.28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划拨
22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30号天河区天河北路32号501A铺1,995.40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划拨
23友谊 集团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8737号天河区天河北路32号501B铺786.33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划拨
24友谊 集团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509房710.36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房屋从2018年1月24裁定、判决、仲裁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座落建筑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房屋坐落土地性质权利 限制房屋取得方式
02201867号日起满3年方可转让
25友谊 集团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1868号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506房642.76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房屋从2018年1月24日起满3年方可转让裁定、判决、仲裁
26友谊 集团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7120号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502房850.25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房屋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裁定、判决、仲裁
27友谊 集团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32767号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03单元433.67冷气机房/商业1995.01.16-2035.01.15国有出让房屋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裁定、判决、仲裁
28友谊 保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10007356号广州保税区保中街2号11,308.92仓储综合楼1993.04.28-2043.04.28国有出让-自建
29友谊 集团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6920号白云区棠景路181号8,560.77仓库、饭堂、值班室2000.03.31-2050.03.30国有出让-划拨
30友谊 集团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5032号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A栋102房1,933.02非居住1999.04.11-2039.04.10国有出让-划转
31友谊 集团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5033号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A栋203房1,990.58非居住1999.04.11-2039.04.10国有出让-划转
32友谊 集团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5031号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A栋第三层2,349.10非居住1999.04.11-2039.04.10国有出让-划转
33友谊 集团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5034号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A栋第四层2,652.60非居住1999.04.11-2039.04.10国有出让-划转
34友谊 集团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5371号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04房549.86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裁定、判决、仲裁
35友谊 集团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5341号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05房607.80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裁定、判决、仲裁
36友谊 集团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06房128.80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裁定、判决、仲裁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座落建筑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房屋坐落土地性质权利 限制房屋取得方式
02205369号
37友谊 集团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5348号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09房178.49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裁定、判决、仲裁
38友谊 集团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9879号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10房199.30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裁定、判决、仲裁
39友谊 集团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5321号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11房219.54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裁定、判决、仲裁
40友谊 集团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9880号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12房326.55商业1995.01.10-2035.01.09国有出让-裁定、判决、仲裁

标的公司有一处房屋建筑物尚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具体如下:

证载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座落建筑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标的公司占有房屋份额
友谊股份粤房地共证字第C1175554号广州开发区青年路295号-299号会所488.5022非居住1993.12.13-2043.12.12占有房屋份额为33.33%
序号权属人座落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途
1友谊集团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的新中国大厦首层133、135号铺、二层全层、三层364号铺7,000.00出租
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的新中国大厦地下车库负三层五个停车位(编号为A041-A045)-
2友谊保税广州保税区广保大道200号202-208室、202、204、206、208号共2层11间商铺633.63出租
3友谊集团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时代广场2、3、5层商铺(202-212、214、306部分、313、314部分、504、505部分)3,640.0582202-208、306室作为部分商铺自用,其余出租或闲置
4友谊集团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的基建材料仓棚273.78放置员工仓储柜、快递柜

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中国大厦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友谊物业将新中国大厦首层至三层共7,000平方米物业出租给广州市诚大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经营服装、服饰、皮具市场使用。

II 友谊集团取得新中国大厦相关物业的过程根据友谊集团提供的相关资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公开新中国大厦有关事项的复函》,友谊集团对新中国大厦7,000平方米及地下5个停车位物业的取得过程及新中国大厦相关权利人的变更情况如下:

经广州市规划局“[94]穗城规北片地字42号”和广州市国土局“[94]穗国土建用通232号”文批准,广州市人民南路51号至71号以西,文化公园东门以北,十三行路1号至37号以南地块被征用,以解决针纺站的严重亏损问题。1994年9月15日,广州市第一商业局核发“企[1994]37号”《对友谊公司〈关于兼并针纺站及重组经营的实施方案请示〉的批复》,鉴于针纺站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广州市第一商业局批准广州市友谊公司兼并重组针纺站,由广州市友谊公司接收针纺站的原有债权、债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1994年12月28日,广州市友谊公司与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广州市国商大厦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共同设立中外合作企业国商公司,由广州市友谊公司提供8,854平方米征地,由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双方共同投入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房地产项目开发,并在项目建成后向广州市友谊公司分配首、二层及三层7,000平方米物业及5个地下停车位,项目开发建设的任何亏损、债权、债务及风险由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广州友谊公司不承担任何亏损、债权、债务及风险。

1995年4月13日,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穗国土建用函字[1995]第31号”《关于广州市友谊公司、广州市国商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更改用地单位名称的复函》,批准人民南路西侧,广州文化公园北侧8,854平方米拟兴建商业、商务大厦用地的征地单位,由广州市友谊公司(原针纺站)变更为广州市国商大厦开发有限公司。

1995年6月26日,广州市第一商业局核发“企[1995]21号”《关于友谊公司并入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函》批准将广州市友谊公司并入友谊股份,合并后,由友谊股份统一核算。

1997年1月,友谊股份与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新中国大厦建成后,分配给友谊股份的7,000平方米面积中,首、二、三层的面积分别为872.44平方米、3,617.93平方米、2,509.63平方米。

1998年8月30日,国商公司向友谊股份发送《新中国大厦商场入伙通知书》,将新中国大厦首、二、三层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除补充协议规定分摊面积外,不含其余公共面积)及地下停车场五个停车位正式移交给友谊股份。

1999年1月12日,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核发《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国商公司在人民南路兴建的新中国大厦裙楼部分(首至九层)工程已完成,经检查验收,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同意上述工程投入使用。

1999年5月13日,友谊股份与中港经济开发公司再次签署《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新中国大厦首层133号、135号铺位共872.44平方米、二层全层、三层364号铺位共2,509.63平方米,合计7,000平方米,编号为A041-A015的负三层共五个停车位归属于友谊股份。

2008年10月25日,友谊股份就前述物业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备案确认。2008年11月6日,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复函确认《合作经营“广州市国商大厦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已备案。

2009年8月3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发出《拍卖公告》,拍卖新中国大厦剔除按协议分配给友谊股份占有的相关物业及其他小业主等拥有的面积后的整体工程,买受人取得新中国大厦项目后,承继原开发商国商公司关于新中国大厦包括开发建设在内的义务,并有权取得剔除面积后整体工程的产权。

2010年7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荔法执字第4158一4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的新中国大厦整体工程项目变卖给买受人金穗丰公司所有。

2014年5月12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穗国资函[2014]244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中国大厦物业产权权属有关问题的复函》,认可新中国大厦7,000平方米及5个地下停车位物业的产权归属于友谊股份。

2016年3月10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穗国资批[2016]28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成建制划转至百货子公司议案的批复》,同意友谊股份以2015年9月30日为划转基准日,

将友谊股份现有全部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值整体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友谊集团。友谊股份于2016年5月函告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新中国大厦首层、二层、三层部分物业权属人变更为友谊集团。

III 新中国大厦后续产证办理程序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公开新中国大厦有关事项的复函》,友谊集团办理新中国大厦相关物业的产权证书的程序为:

新中国大厦目前开发商金穗丰公司在完善用地出让、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及消防验收等手续后申请办理项目首次登记(俗称“大确权”),登记后再由金穗丰与友谊集团共同申请办理相关物业转移登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穗丰已取得新中国大厦所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新中国大厦已通过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出具的《关于公开新中国大厦有关事项的复函》,新中国大厦的9层至20层、首层及负一层等楼层存在违法建设未处理。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已针对首层及负一层违法建设向开发商金穗丰作出处罚决定书,正待强制执行中。金穗丰拟申请调整相关违法建设规划意见,目前正依法推进该工作。由于上述违法建设未处理完毕,新中国大厦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手续仍在办理过程中。综上所述,待金穗丰办理新中国大厦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并办理项目大确权后,友谊集团方可与金穗丰共同申请办理相关物业转移登记手续并取得新中国大厦相关物业的不动产权证书。IV 关于友谊集团对新中国大厦部分物业权属的说明A 友谊集团对新中国大厦部分楼层物业的所有权权属清晰友谊集团对新中国大厦首层、二层、三层及地下停车场5个停车位的权属清晰无争议,其系历史上友谊集团的前身以土地红线出资获取,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其权属也在新中国大厦开发商的历史演变中,经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荔湾区法院的确认。

根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0年7月24日出具的《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书》(2020查询00522号),“预售证有注记:以下物业归“友谊”所有:首层

133、135号铺,合872.44平方米;二层全层3617.93平方米;三层364号铺2509.63平方米;地下车库负三层5个编号为A041-A045”,再次印证相关物业归属于友

谊集团所有。根据友谊集团的确认,并经访谈金穗丰公司、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百度搜索引擎(查询日:2020年8月19日),不存在第三方对友谊集团拥有的新中国大厦相关物业提出权属主张或异议的情形。

B 友谊集团将积极配合金穗丰完成新中国大厦相关物业的产证办理事宜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公开新中国大厦有关事项的复函》,需由开发商先行完成大确权后,友谊集团才可申请办理其所有物业的权属证书。

关于大确权的办理进度,金穗丰公司于2010年已办理了该项目所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于2019年9月完成新中国大厦的消防验收工作。金穗丰公司还需办结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手续(规划验收)即可办理大确权,而阻碍规划验收涉及的相关违建,金穗丰公司正在申请调整规划意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依法推进。综上,友谊集团持有新中国大厦部分物业的产证办理进程主要受金穗丰公司办理大确权的进度影响,友谊集团将积极配合金穗丰完成新中国大厦的产证办理事宜。

C 友谊集团在新中国大厦部分物业的经济利益有保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友谊集团不存在因持有新中国大厦部分物业而产生权属纠纷的情形。报告期内,友谊集团将其持有的新中国大厦物业出租给广州市诚大置业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报告期内,友谊集团不存在因对外出租新中国大厦物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已出具《关于广州市友谊集团瑕疵资产补偿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将协助友谊集团督促金穗丰尽快办理产权证书并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友谊集团或广百股份在上述房产完成办证前因此瑕疵遭受损失,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将向广百股份或友谊集团补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2)广州保税区广保大道的11间商铺

友谊保税于1995年向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保集团”)支付现金购买位于广州保税区商品贸易展示街广保19段的十一个单位商铺,建筑面积共

633.63平方米。后因广保集团自身原因未能为友谊保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友谊保税于2020年6月19日与广保集团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友谊保税将其拥有的广保大道206号、208号、200号202-208室共496.03平方米商铺出租给广保集团,租期为3年;广保集团承诺,自《和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广保集团应为友谊保税办理完成200号202-208室、202号、204号、206号、208号共2层11间商铺的权属证书。

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已出具《关于广州市友谊集团瑕疵资产补偿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将协助友谊集团督促广保集团尽快办理产权证书并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友谊集团或广百股份在办证过程中遭受损失或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将向广百股份或友谊集团补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3)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时代广场2、3、5层商铺

友谊集团于2018年12月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签署的《转让协议》,农商行羊城支行受农商行委托,将农商行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时代广场2、3、5层商铺权益转让给友谊集团。

上述房产归属于农商行重组前的主体,待上述房产过户至农商行名下后再过户至友谊集团。上述房产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已出具《关于广州市友谊集团瑕疵资产补偿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将协助友谊集团督促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尽快办理产权证书,并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友谊集团或广百股份在办证过程中遭受损失或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将向广百股份或友谊集团补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4)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的基建材料仓棚

该建筑物系20世纪90年代修建环市东路369号房屋时临时建造的仓棚,由于历史原因,其建造时未取得政府部门许可文件。目前,该等仓棚用于放置员工仓储柜、快递柜。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已出具《关于广州市友谊集团瑕疵资产补偿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如友谊集团因上述违章建筑被拆除,或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措施的,将向广百股份或友谊集团补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④产权瑕疵房屋建筑物的面积占比、账面价值及评估值占比

截至2020年6月末,友谊集团涉及的违章建筑、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的面积合计为12,540.87平方米,占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9.09%;账面净值合计为82,547,357.02

元,占友谊集团净资产的比例为3.40%。具体情形如下:

1)违章建筑情况截至2020年6月末,友谊集团涉及的违章建筑情况如下:

序号权属人座落违章建筑面积(平方米)违章建筑面积占比违章建筑账面净值(元)违章建筑账面价值占比
1友谊集团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243.6190.18%13,374.490.0006%
2友谊集团越秀区大德路308号17.070.01%7,853.880.0003%
3友谊集团荔湾区下九路7号前座及后座首层94.210.07%4,508.000.0002%
合计354.900.26%25,736.360.0011%
证载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座落建筑面积(平方米)面积占比账面净值(元)账面价值占比
友谊股份粤房地共证字第C1175554号广州开发区青年路295号-299号会所488.50220.35%213,260.840.0088%
序号权属人座落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 占比账面净值 (元)账面价值占比
1友谊集团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的新中国大厦首层133、135号铺、二层全层、三层364号铺7,000.005.07%31,725,165.521.3073%
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的新中国大厦地下车库负三层五个停车位(编号为A041-A045)150.000.11%123,517.500.0051%
2友谊保税广州保税区广保大道200号202-208室、202、204、633.630.46%1,747,038.930.0720%
序号权属人座落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 占比账面净值 (元)账面价值占比
206、208号共2层11间商铺
3友谊集团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时代广场2、3、5层商铺(202-212、214、306部分、313、314部分、504、505部分)3,640.062.64%48,710,538.712.0072%
4友谊集团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的基建材料仓棚273.780.20%2,099.160.0001%
合计11,697.478.48%82,308,359.823.3917%

202号、204号、206号、208号共2层11间商铺的权属证书。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时代广场2、3、5层商铺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无实质办理障碍,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的基建材料仓棚因其面积较小且对企业未来收益无影响,故上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产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⑤作为出租人租出物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友谊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年租金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出租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屋地址用途面积(m2)年租金 (万元/年)租赁期限
1广州市诚大置业有限公司友谊物业广州市十三行路1号之新中国大厦首层至三层经营服装、服饰、皮具市场7,000.0010,612.082011.09.16- 2026.10.15
2广州市力闻海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友谊物业广州市江南西路26号首层至三层全层及402室商铺3,035.281,089.122020.12.17 2026.12.16
3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友谊物业广州市荔湾区下九路7号前座及后座首层百货专卖店450.00928.032020.10.1 2026.9.30
4广州市翔燕贸易有限公司友谊物业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路181号物业仓库、值班室、饭堂8,560.77688.292019.04.01- 2030.03.31
5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友谊物业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1号楼之广州友谊商业大厦第十层全层、第十一层全层、第十二层全层、第十三层全层、第十四层全层办公用房4,900.00627.002019.06.09- 2022.06.08
序号商标权利人类别及核定使用商品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1友谊集团第39类:运输;货物贮存;公共汽车运输;旅行预订;货物递送;礼品包装;运输经纪;商品包装;停车场服务;安排旅行268367562019.11.14-2029.11.13原始取得
2友谊集团第35类:进出口代理;市场营销;电话市场营销;广告;广告宣传;替他人推销;无线电商业广告;电视商业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142772912015.05.14-2025.05.13原始取得
3友谊集团第25类:会计;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进出口代理;拍卖;人事管理咨询;商业管理辅助;商业区迁移(提供信息);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替他人推销;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77048182021.02.07-2031.02.06受让取得
4友谊集团第3类:洗发液;香皂;护发素;洗面奶;清洁制剂;染发剂;带香味的水;化妆品;防晒剂;牙膏49388112019.03.28-2029.03.27受让取得
5友谊集团第9类:电子出版物(可下载);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商品电子标签;规尺(量具);灯箱;光盘(音像);眼镜盒;眼镜(光学);幻灯片(照相);计算机游戏软件49388102018.09.28-2028.09.27受让取得
6友谊集团第14类:仿金制品;贵重金属厨房用具;象牙制品(首饰);未加工或半加工墨玉;铜制纪念品;珍珠(珠宝);宝石;钟;手表;别针(首饰)49388092019.09.14-2029.09.13受让取得
7友谊集团第21类:牙刷;水晶(玻璃制品)49388082019.05.07-2029.05.06受让取得
8友谊集团第35类:商业区迁移(提供信息);计算机安排货车位置49388072019.12.21-2029.12.20受让取得
序号商标权利人类别及核定使用商品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9友谊集团第41类:为娱乐组织时装展览;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提供电影院设施;文娱活动;提供娱乐设施;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提供体育设施;健身俱乐部;提供博物馆设施(表演、展览);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49388062019.10.07-2029.10.06受让取得
10友谊集团第3类:洗发液;香皂;护发素;洗面奶;清洁制剂;染发剂;带香味的水;化妆品;防晒剂;牙膏49388052019.03.28-2029.03.27受让取得
11友谊集团第9类:电子出版物(可下载);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商品电子标签;规尺(量具);灯箱;光盘(音像);眼镜盒;眼镜(光学);幻灯片(照相);计算机游戏软件49388042018.09.14-2028.09.13受让取得
12友谊集团第14类:仿金制品;贵重金属厨房用具;象牙制品(首饰);未加工或半加工墨玉;铜制纪念品;珍珠(珠宝);宝石;钟;手表;别针(首饰)49388032019.03.14-2029.03.13受让取得
13友谊集团第21类:陶器;瓷器;瓷、赤陶或玻璃塑像;酒具;牙刷;水晶(玻璃制品);盆(碗);非贵重金属餐具(刀、叉、匙除外);饭盒;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49388022019.03.14-2029.03.13受让取得
14友谊集团第35类:进出口代理;拍卖;推销(替他人);替他人作中介(替其它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商业管理辅助;组织商业广告性的贸易交易会;人事管理咨询;商业区迁移(提供信息);计算机安排货车位置;会计49387212019.03.14-2029.03.13受让取得
15友谊集团第41类:为娱乐组织时装展览;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提供电影院设施;文娱活动;提供娱乐设施;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提供体育设施;健身俱乐部;提供博物馆设施(表演、展览);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49387202019.05.14-2029.05.13受让取得
16友谊集团第18类:钱包;书包;背包;手提包;公文包;旅行包(箱);文件夹(皮革制);伞;皮带(非服饰用);仿皮革49387192019.05.14-2029.05.13受让取得
17友谊集团第25类:皮带(服饰用);鞋(脚上的穿着物);靴子防滑配件;49387182019.07.07-2029.07.06受让取得
序号商标权利人类别及核定使用商品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鞋和靴的金属附件;凉鞋;拖鞋
18友谊集团第30类:咖啡;茶;糖;蜂蜜;饼干;蛋糕;面包;月饼;冰淇淋;食盐49387172018.08.14-2028.08.13受让取得
19友谊集团第39类:送货;运输;运输经纪;商品包装;礼品包装;停车场;公共汽车运输;货物贮存;旅行社(不包括预定旅馆);旅游预订49387162019.04.14-2029.04.13受让取得
20友谊集团第31类:天然花花圈;圣诞树;自然花;装饰用干花;植物;活鱼;大麦;宠物食品49387152018.09.28-2028.09.27受让取得
21友谊集团第42类:咖啡馆(厅);快餐厅;自助餐厅;流动餐馆;备办酒席;旅馆;美容院;按摩;美容;理疗;保健;包装设计;服装出租;印刷;提供展览会设施;室内装饰设计;摄影;时装信息;活动房屋出租;庭院;风景布置;眼镜行9637862017.03.14-2027.03.13受让取得
22友谊集团第29类:加工过的鱼;非活鱼;鱼片;鱼制食物;鱼制食品;牡蛎;水生贝壳类动物;对虾;食用水生植物提取物;鱼翅;蚌(非活);鱼肚;鱼肉干;尤鱼;海味;干贝;海参;海蜇皮;蚬子干;海螺干;冷冻水果;果肉;蜜饯果类;水果蜜饯;青丝;红丝;金枣;桂元;陈皮梅;话梅;干荔枝;山楂片;桂花姜;加工过的花生;精制坚果仁9354362017.01.21-2027.01.20受让取得
23友谊集团第30类:面包;夹心面包;果子面包;糕点;蛋糕;小蛋糕(点心);薄烤饼;三明治;水果馅饼;布丁;普通小甜饼;馅饼;饼子;小包子;春卷;炒饭;年糕;粽子;盒饭;食用糖果;巧克力9223622016.12.28-2026.12.27受让取得
24友谊集团第25类:服装;皮鞋;袜9131292016.12.14-2026.12.13受让取得
序号商标权利人类别及核定使用商品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25友谊集团第18类:(行李)箱;旅行袋;旅行用具(皮件);帆布背包;手提包(袋);旅行提包;(登山或旅行用)帆布背包;公事皮包;公文包;钱袋;钱包9050962016.11.28-2026.11.27受让取得
26友谊集团第31类:鲜水果;鲜葡萄;鲜水果草莓;柑桔类水果;柠檬;黄瓜;新鲜蔬菜;鲜扁豆;鲜蘑菇;鲜洋葱;着想;莴苣;青蒜;食用植物根9023672016.11.21-2026.11.20受让取得
27友谊集团第43类: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咖啡馆;自助餐厅;餐厅;饭店;酒吧服务;日式料理餐厅;茶馆;餐馆预订代理419625842020.7.14-2030.7.13原始取得
28友谊集团第16类:纸;热敏纸;纸巾;笔记本;印刷品;信封;备忘录;印刷出版物;杂志(期刊);包装纸;纸袋419558602020.7.14-2030.7.13原始取得
29友谊集团第42类:技术研究;测量;材料测试;工业品外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展览场馆设计;时装设计咨询服务;计算机编程;艺术品鉴定;平面设计419492622020.7.14-2030.7.13原始取得
30友谊集团第29类:海参(非活);鱼翅;加工过的鱼;加工过的海鲜;冷冻水果;蜜饯水果;加工过的坚果;冬菇;木耳;发菜419423352020.7.14-2030.7.13原始取得
31友谊集团第43类: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咖啡馆;自助餐厅;餐厅;饭店;酒吧服务;日式料理餐厅;茶馆;餐馆预订代理419409482020.7.14-2030.7.13原始取得
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证书号首次发表 日期取得方式
1友谊集团广州友谊专柜收2020SR0255215软著登字第2019.11.01原始
款软件V1.05133905号取得
2友谊集团百货手持盘点终端系统(简称:PDA盘点枪安卓系统)2020SR0255209软著登字第5133911号2019.09.30原始取得
3友谊集团电子商务与百货实体店库存一体化管理系统2020SR0239542软著登字第5118238号未发表受让取得
4友谊集团百货手持终端销售凭证及收款通用系统2020SR0239547软著登字第5118243号未发表受让取得
5友谊集团PDA安卓销售系统2019SR1225644软著登字第4646401号2018.12.21原始取得
6友谊集团微信大数据营销系统2018SR494942软著登字第2824037号2018.03.15原始取得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场所租赁面积 (㎡)用途租赁期限
1友谊集团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市东路 371-375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裙楼首至六层商场24,925.21商业2016.01.01-2021.12.31
2友谊集团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的裙楼商场首至五层、地下负一层、负一夹层26,221.374经营高端百货零售、餐饮及配套服务等15年,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300.00裙楼商场配套仓储、办公、员工储物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的裙楼商场负三层743裙楼商场办公、员工储物和仓库等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160房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裙楼负一层B127A、B127B单元66.00经营药品、保健品及滋补品业务2018.12.14-2021.12.13
3友谊集团广州市合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广海路3号二、三层仓库区域、广海路1号二层办公区域5,046.4仓储、办公2019.03.15-2025.03.14
4友谊集团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28号正佳广场1A032A-M、2C000-1、15,932.64百货零售及相关配套业务2014.11.16- 2024.12.31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场所租赁面积 (㎡)用途租赁期限
2A020-27、3C094-095、4D000-1、4D000A、4D000B、4G002、4G004号商铺
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路228号正佳广场三层东南向编号3A020-8商铺1,769.002020.04.01-2024.12.31
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正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28号正佳广场三层中空交场283.452015.08.16-2024.12.31
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正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28号正佳广场地下一层BA010、BA011、BA012商铺、1,086.07办公、仓库、员工储物柜2014.11.01- 2024.12.31
5友谊集团黄泳赞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08号商铺735.27商业2020.07.01-2025.06.30
6友谊集团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森保支行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07号商铺638.23商业2015.07.01-2020.06.30
7友谊集团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302号商铺761.6243商业2020.07.01-2023.6.30
项目金额比例
应付账款18,719.3127.63%
预收款项101.450.15%
合同负债30,911.9845.63%
应付职工薪酬631.010.93%
应交税费1,431.412.11%
其他应付款15,947.3823.54%
流动负债合计67,742.53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67,742.53100.00%
公司名称广州友谊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1号楼十五楼
法定代表人安卫东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79726675J
经营范围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设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绿化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广州保税区友谊保税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保税区友谊保税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广州保税区保中街2号
法定代表人黄瑜
成立日期1993年5月3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资本81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2784650213
经营范围贸易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屋租赁;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广州市友谊餐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崔素娟
成立日期1983年12月29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资本47.6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54979R
经营范围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中餐服务;西餐服务;甜品制售;酒吧服务;快餐服务;酒类零售;自助餐服务;小吃服务;茶馆服务;韩式餐、料理服务;日式餐、料理服务;咖啡馆服务;餐饮配送服务;冷热饮品制售
公司名称广州新谊百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
法定代表人郑晓华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2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270144
经营范围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酒类批发;散装食品批发;乳制品批发;超级市场零售(食品零售除外);预包装食品零售;粮油零售;乳制品零售;酒类零售;药品零售

并且予以销毁。

目前,标的公司对食品货源严格把关,保证销售食品的安全,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不予采购;标的公司已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上述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上述行政处罚金额相对较小,且友谊集团均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缴纳罚款,未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有其他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2020年8月25日,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发“穗越(消)行罚决字[2020]00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友谊集团经营场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第六、七层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友谊集团责令停止使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第六、七层场所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根据友谊集团提供的缴款凭证,友谊集团已经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罚款3万元。根据友谊集团提供的由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关于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事项的说明》,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于8月27日对友谊集团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第六、七层场所进行复查时,该场所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越(消)行罚决字[2020]0060号)要求执行;上述决定书相关要求已经执行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的通知》第九条,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单位(场所)的规模、使用

性质,可将罚款处罚标准划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同时,将法定罚款幅度按照0-30%、30%-70%、70%-100%划分为三个区间,分别对应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

友谊集团受到的本起行政处罚涉及的罚款金额属于法定最低标准,结合上述规定,友谊集团上述违法行为属于较轻的违法行为。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已于2020年9月4日出具《关于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将承担友谊集团因支付上述罚款、执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的整改措施支出的费用及友谊集团因停止使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第六、七层场所期间而遭受的损失。

五、资质证书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友谊集团的主要业务资质及生产经营许可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单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备案号许可范围/经营范围/执业范围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1国金商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粤穗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1291号2002年分类目录:6822** 2017年分类目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1.22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40106222807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广州市烟草专卖局2021.08.31
3卫生许可证粤卫公证字[2019]第0106G01765号经营商场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2023.06.12
4食品经营许可证JY14401060045486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4.10
5时代商店卫生许可证粤卫公证字[2013]第0106G01782号经营商场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2024.3.29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粤穗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0652号III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仅限软性、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06.29
7食品经营许可证JY14401060040386(1-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广州市天河区食品2021.03.31
序号使用单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备案号许可范围/经营范围/执业范围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品监督管理局
8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40106222547卷烟,雪茄烟(限于本经营场所范围内与工商营业执照同时使用)广州市烟草专卖局2021.03.31
9友谊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JY14401040019478(1-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3.27
10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粤穗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2317号批发: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40104221340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广州市烟草专卖局2025.03.01
12正佳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JY14401060055947(1-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4.21
1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粤穗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1211号III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12.07
1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粤穗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964号零售: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卫生许可证粤卫公证字[2016]第0106G01834号经营商场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22.09.16
16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40106222556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广州市烟草专卖局2021.03.31
17友谊集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C-GD-16-GZ-4598处方药;非处方药 中药饮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8.29
序号使用单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备案号许可范围/经营范围/执业范围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18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粤穗零字第综007号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1.02.27
19药品经营许可证粤DA02012051处方药;非处方药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5.12
20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粤穗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1340号III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6.20
21卫生许可证粤卫公证字【2017】第0100G00001号经营商场(1-5)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06.24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07,163.11243,799.21234,566.79
非流动资产103,257.15109,644.19107,379.09
资产总计310,420.26353,443.40341,945.88
流动负债67,742.5393,190.2495,232.16
非流动负债-898.82796.22
负债合计67,742.5394,089.0696,028.38
所有者权益242,677.73259,354.34245,917.5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310,420.26353,443.40341,945.88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57,595.00271,310.94254,256.84
营业利润5,328.5532,675.4332,408.68
利润总额5,207.4232,734.0033,225.11
净利润3,809.0824,561.4924,898.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9.0824,561.4924,90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5.8314,661.8314,267.2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434.5618,575.767,061.8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828.05359.6012,402.7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506.22-11,124.65-22,061.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112.737,810.71-2,596.45
财务指标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21.82%26.62%28.08%
流动比率3.062.622.46
速动比率2.922.502.3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2551.4572.92
存货周转率(次)3.7522.1523.79

(三)友谊集团最近两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友谊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9.0824,561.4924,900.90
非经常性损益1,933.259,899.6610,633.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5.8314,661.8314,267.2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50-4.575.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8.02112.0029.03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260.9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651.816,091.768,613.0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5.796,931.914,716.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0.4668.45554.0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577.6713,199.5414,178.24
减:所得税影响数644.423,299.893,544.5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933.259,899.6610,633.68

净利润呈平稳增长趋势。

七、友谊集团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改制及资产评估情况

(一)最近三年的增减资情况

最近三年,友谊集团不存在增减资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的股权转让情况

1、2019年3月,友谊集团股权转让

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2019年2月27日,越秀金控与广商资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截至2018年11月30日经评估的友谊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383,194.79万元为基础,越秀金控将持有的友谊集团全部股权转让给广商资本,交易价格为383,194.79万元。2019年3月28日,友谊集团就上述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0年3月,友谊集团股权转让

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2020年3月18日,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建投华文与广商资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广商资本分别将其持有的友谊集团

12.9490%、12.9490%和5.1796%股权以49,999.66万元、49,999.66万元和19,999.86万元转让给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和建投华文。转让价格以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依据。

2020年3月26日,友谊集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最近三年的改制情况

最近三年,友谊集团不存在改制的情形。

(四)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1、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1)越秀金控拟向广百集团(或其设立/控制的其他合法主体)出售友谊集团100%股权事宜所涉及友谊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19年3月,广商资本向越秀金控购买友谊集团100%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依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股价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出具了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9]第

A0066号),主要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友谊集团进行评估。以2018年11月30日作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友谊集团净资产账面值为237,237.77万元,评估值383,194.79万元,评估增值145,957.02万元,增值率为

61.52%。

(2)广商资本拟转让友谊集团部分股权事宜所涉及友谊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0年3月,广商资本向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建投华文转让友谊集团合计31.0776%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依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股价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出具了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9]第A0288号),主要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友谊集团进行评估。以2019年3月31日作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友谊集团净资产账面值为239,024.23万元,评估值386,127.58万元,评估增值147,103.35万元,增值率为61.54%。

2、历次估值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值较2019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值增值0.29亿元,本次评估较2020年3月股权转让时评估值增值0.49亿元,历次估值变动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1)标的公司不同会计期间财务状况存在差异

三次评估时点企业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19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2020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本次评估,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总资产(母公司)344,735.15328,887.48335,061.11
净资产(母公司)237,237.77239,024.23244,735.45
财务指标2019年3月股权转让至2020年3月股权转让期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2020年3月股权转让至本次股权转让期间(2019年3月31日至2020年3月31日)
总资产变动额(母公司-15,847.676,173.63
口径)
净资产变动额(母公司口径)1,786.465,711.22
实现净利润(母公司)12,911.1121,158.21
利润分配(母公司口径)11,124.6520,490.16
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最终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
2019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2018年11月30日越秀金控转让友谊集团100%股权收益法友谊集团净资产账面价值(母公司口径)237,237.77万元,评估值383,194.79万元,评估增值145,957.02万元,增值率61.52%
2020年3月股权转广商资本转让友谊收益法友谊集团净资产账面价值
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最终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
让评估,2019年3月31日集团部分股权(母公司口径)239,024.23万元,评估值386,127.58万元,评估增值147,103.35万元,增值率61.54%
本次评估,2020年3月31日广百股份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收益法友谊集团净资产账面价值(母公司口径)244,735.45万元,评估值390,982.88万元,增值146,247.43万元,增值率为59.76%
参数指标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2019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2.83%2.83%2.89%2.89%
2020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1.92%2.88%2.89%2.89%
参数指标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2019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21.00%21.02%21.01%21.02%
2020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21.00%21.00%21.00%21.01%

(3)折现率

参数2019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2020年3月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
折现率12.20%12.10%
公司名称广州友谊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权结构友谊集团持股100.00%
法定代表人安卫东
董事安卫东(董事长)、李明、陈欣穗
监事何敬浩
总经理安卫东
经营范围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设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绿化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1号楼十五楼
登记机关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79726675J
公司名称广州保税区友谊保税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10万元
股权结构友谊集团持股95.03%;友谊餐厅持股4.97%
法定代表人黄瑜
执行董事黄瑜
监事陆茵
总经理招木清
经营范围贸易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屋租赁;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3年5月3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州保税区保中街2号
登记机关广州市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2784650213

(三)友谊餐厅

根据友谊餐厅的工商登记资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友谊餐厅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市友谊餐厅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7.62万元
股权结构友谊集团持股100.00%
法定代表人崔素娟
执行董事崔素娟
监事何敬浩、陈里皓
经理陈鸿新
经营范围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中餐服务;西餐服务;甜品制售;酒吧服务;快餐服务;酒类零售;自助餐服务;小吃服务;茶馆服务;韩式餐、料理服务;日式餐、料理服务;咖啡馆服务;餐饮配送服务;冷热饮品制售
成立日期1983年12月29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
登记机关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54979R
公司名称广州新谊百货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权结构友谊集团持股59.365%,友谊保税持股40.635%
法定代表人郑晓华
董事郑晓华(董事长)、赵榆、黄瑜
监事郭建美
总经理黄瑜
经营范围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酒类批发;散装食品批发;乳制品批发;
超级市场零售(食品零售除外);预包装食品零售;粮油零售;乳制品零售;酒类零售;药品零售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2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
登记机关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270144
门店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面积(㎡)开业时间门店物业 归属
环东店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友谊商店传统百货5.69万1978年自有+租赁
时代店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时代商店奥特莱斯2.12万1999年自有+租赁
正佳店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正佳商店传统百货1.88万2004年租赁
国金店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国金商店传统百货2.73万2010年租赁
合计12.43万

2、时代店

时代店成立于1999年,位于天河北路时代广场东翼首至五层,该商圈集购物、娱乐、饮食、休闲于一体,是友谊集团首家奥特莱斯实体店,是国家商务部认定的“金鼎百货店”。

时代店经营一系列时尚潮流、价格实惠、品质优越的知名品牌,包括男女服饰鞋类、精品首饰箱包、休闲服饰、床品、童装、儿童玩具以及超市食品、家电、家品、烟酒、茶、滋补品等,着重体现消费的个性需求、优质品味,力求满足白领阶层、时尚年轻一族追求时尚资讯、提高生活品质的消费需求。

3、正佳店

正佳店位于广州天河正佳广场,是国家商务部认定的“金鼎百货店”。该店秉承了友谊集团一贯倡导的经营“优质、时尚生活”的理念,定位为一间中高档次、综合性的百货精品“主力店”。

正佳店中,既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时尚潮流品牌,包括名牌服饰、皮鞋、手袋、化妆品、名表及精钢厨具,也有中国内地的国货精品、特色货品,还有各种国内外畅销高级食品。此外,正佳店与正佳广场的其它功能,包括饮食、娱乐、专门店等形成互补、互动效应,为顾客提供多彩缤纷的都市生活体验和享受。

4、国金店

国金店坐落于广州地标建筑物——“西塔”国际金融中心裙楼,约有2.6万平方米的经营面积,为首家进驻珠江新城CBD的高端百货,涵盖了五个楼层,拥有化妆品、珠宝、服饰、家电、高端超市等多种品类,云集了多个国际顶级品牌、友谊独家品牌及原装进口品牌等。国金店坚持以“新城市中心高级百货店”为目标,致力打造时尚化、国际化、个性化的品牌组合、购物环境,为广州CBD的商务精英、珠江新城商圈及其辐射范围内的顾客提供品质服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友谊集团的销售模式主要为:在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由友谊集团营业员与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商品销售,友谊集团负责收款并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友谊集团向供应商发出订货单订购商品,主导商品的销

售并负责向客户收取货款。友谊集团以线下销售为主,在此基础上,积极联合各商户开展线上营销和精准营销,公司建立了微百货和网乐购线上营销平台,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增加直播、微百货、远程小程序、社群营销等渠道,打造线上APP运营平台,配合建设直播平台,利用5G新技术,整合云平台、视频硬件、软件服务,联合营销服务、渠道媒体等上下游资服务,实现销售模式的创新。

在促销及市场推广方面,友谊集团采取总部整体推广和门店自身推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每一季度业务部门召集相关人员召开营销会议讨论确定营销方案,初步确定后向商场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确定后,通过媒体广告、内外部刊物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多种手段进行市场推广。同时,对于持有会员卡的顾客,友谊集团各门店会向他们寄发促销信息。此外,友谊集团积极通过新媒体、新渠道进行营销及推广,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实施精准推广,友谊集团2019年微信公众号粉丝增长超2.6万人,实现图文阅读230万次。

2、采购模式

友谊集团的采购事项包含品牌(供应商)和商品的引进,由总部统一管理,门店有建议权,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引进品牌(供应商):公司设有品牌过会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高层、门店总经理、采购各部部长组成,对提交引进评审的品牌(供应商)的合作条件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方可引进。

(2)商品质量把控:采购业务环节主要从资质、证照上进行审核与把控。品牌(供应商)、商品需提供详细的证照、许可、证明书等供友谊审核,包括:

企业营业执照、品牌授权证明、商品注册证明、质检报告、报关单、完税单、认证证明、许可证等系列文件;签订合作协议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签约授权等。

(3)引进生效流程:采取双重复核制。财务部、信息部根据品牌过会评审结果完成审核后,采购各部才能对品牌(供应商)、商品进行建档、编码;采购综合部根据品牌过会评审结果完成审核后,品牌(供应商)的合作协议才能生效。同时完成以上两项工作后,产生的销售才能录入系统及进行结算。

3、顾客服务及会员体系建设

友谊集团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通过品牌体系的优化、良好购物环境的打造、最贴心的用户关怀体系来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在消费者群体中维持了良好的口碑。在售后服务方面,友谊集团以相关法规为依据,对消费者合理的退款与退货行为快速响应,并设立“先行赔付”制度,免除消费者后顾之忧。在会员体系建设方面,由友谊集团总部统筹管理,根据《会员卡申领、使用指南》设定有关升降级、购物奖励积分、奖励积分兑换、会员卡有效期管理制度及有关流程,并严格按制度、流程对会员卡申请、使用、升降级、会员活动等实施管理。友谊集团目前约24万VIP贵宾会员,每年消费占比达五成以上。

友谊集团积极围绕生活方式组织各项VIP活动,包括线上营销活动及线下主体活动,通过与多个增值服务合作伙伴异业联动,进一步提升了VIP会员的粘性。

4、盈利模式

友谊集团从事百货零售业务,经营具体业态包括传统百货及奥特莱斯,盈利模式为对自有或租赁的商业物业进行装修改造,制定管理规范,统一运营及管理,因地制宜地考虑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及需求,引入品牌供应商,向顾客销售商品获取零售收入,通过进销差价获取利润。

5、结算模式

友谊集团与供应商的结算以月结为主,大部分货款在商品实现销售的次月支付给供应商。具体结算流程如下:

(1)供应商每月10号通过网上预约结算,在友谊集团“供应商预约管理系统”查询并复核结算单;

(2)供应商根据复核无误的结算单上实际付款金额并按照商品销售明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部结算会计在收到发票5天后(遇节假日顺延),按批统一办理网上货款转账。

6、标的资产经营模式变化情况、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执行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标的公司百货零售业务联销、购销的业务模式如下:

联销业务:标的公司就供货形式、价格管理、退换货、结算方式等方面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经营协议,使用存货管理系统记录供应商实际到货情况,由标的公司营业员及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商品销售,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购销业务:标的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标的公司先向供应商下订单采购商品、办理入库,由标的公司负责商品销售,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友谊集团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业务,百货零售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为在收到客户款项后将商品交付给客户,友谊集团不提供赊销服务。

友谊集团的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在2016年-2020年6月期间标的公司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友谊集团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友谊集团所处行业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对零售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四)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商业百货业务48,382.4688.15%244,916.9792.79%228,856.0392.65%
其他商业业务--1,735.420.66%1,523.960.62%
租赁收入6,504.2011.85%17,285.436.55%16,631.726.73%
合计54,886.67100.00%263,937.81100.00%247,011.71100.00%

报告期内,对于百货业务,按照产品类别及门店划分,友谊集团收入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按产品类别

报告期内,按照销售产品类别划分,友谊集团百货业务销售额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品类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服装23,856.1625.43%88,393.7736.09%91,218.1539.86%
化妆品13,277.6514.15%31,426.7312.83%25,550.7811.16%
珠宝饰品8,219.258.76%26,320.6310.75%26,250.8111.47%
家用电器8,684.259.26%24,355.379.94%25,146.7210.99%
钟表类6,170.936.58%13,615.935.56%10,395.984.54%
其他33,620.1435.83%60,804.5324.83%50,293.5821.98%
合计93,828.39100.00%244,916.97100.00%228,856.03100.00%
门店2020年度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环东店65,171.8069.46%162,213.4766.23%148,314.6864.81%
时代店4,713.405.02%15,931.866.51%16,072.417.02%
正佳店11,530.3612.29%31,689.9512.94%29,464.3312.87%
国金店12,412.8213.23%35,081.6914.32%35,004.6115.30%
合计93,828.39100.00%244,916.97100.00%228,856.03100.00%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客单价情况变化如下:

单位:元

门店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
环东店1,3821,5811,577
时代店591512516
正佳店1,6491,2881,341
国金店1,2851,0611,102
平均1,2941,1111,134
排名名称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1第一名3,537.366.44%
2第二名386.680.70%
3第三名359.370.65%
4第四名309.290.56%
5第五名229.430.42%
前五名小计4,822.138.79%
排名名称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1第一名10,447.633.96%
2第二名1,709.650.65%
3第三名1,059.110.40%
4第四名911.600.35%
5第五名603.420.23%
前五名小计14,731.415.58%
排名名称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1第一名10,404.004.21%
2第二名1,032.660.42%
3第三名893.720.36%
4第四名570.240.23%
5第五名561.600.23%
前五名小计13,462.225.45%
排名名称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主要采购内容结算政策付款方式
1第一名8,347.4010.16%首饰月结银行转账
2第二名5,252.516.39%首饰月结银行转账
3第三名3,433.834.18%钟表月结银行转账
4第四名2,084.412.54%化妆品月结银行转账
5第五名1,692.642.06%化妆品月结银行转账
前五名小计20,810.8025.33%---

单位:万元

排名名称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主要采购内容结算政策付款方式
1第一名6,997.373.40%钟表月结银行转账
2第二名5,498.602.67%化妆品月结银行转账
3第三名5,307.382.58%首饰月结银行转账
4第四名5,139.272.50%首饰月结银行转账
5第五名4,964.362.41%首饰月结银行转账
前五名小计27,906.9813.56%---
排名名称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主要采购内容结算政策付款方式
1第一名4,700.402.48%钟表月结银行转账
2第二名4,603.192.43%化妆品月结银行转账
3第三名4,556.762.41%首饰月结银行转账
4第四名3,963.182.09%化妆品月结银行转账
5第五名3,221.591.70%化妆品月结银行转账
前五名小计21,045.1211.12%---

(七)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为加强日常经营运作的监督检查,迅速处理、改善营运中存在的质量管理问题,确保服务、经营产品符合消费者需要,公司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在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业务阶段监督、把控产品质量。在售前,由采购中心评估、审核品牌情况、商品价格和供应商信誉,确保供应商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由营运中心定期收集经营法规、产品质量要求、产品标准、各类别商品标识规范要求、质量管理制度等资料,及时向采购中心和各商店进行培训、宣贯,并定期对各门店进行现场巡检,确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仓库管理员在发货时,需对发出的商品进行检查;售货员在收货时需要对商品逐一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商场营业主任或商场经理对专柜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在售中,售货员需做好使用指导,强化售中的提醒服务,提供相关的文字使用说明,指导、指引顾客正确使用和保养商品。在售后,专柜、商场定期收集顾客对产品的使用信息,并记录回访情况;当顾客使用已经购买的商品后,对商品质量产生质疑时,如属于可操作范围的,可将商品送检。

(八)报告期内核心业务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友谊集团尚未认定核心业务人员。

(九)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友谊集团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十、拟收购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一)关于交易标的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友谊集团100%的股权。

(二)拟注入股权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针对友谊集团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交易对方出具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公司作为友谊集团的股东,已经依法履行对友谊集团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友谊集团股东所应承

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友谊集团合法存续的情况。”

十一、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房屋租赁的情形外,友谊集团不存在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事项。房屋租赁的情况参见“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十二、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十四、友谊集团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友谊集团收入确认原则

1、适用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收入确认原则

友谊集团营业收入主要涉及销售商品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各项收入的确认方法和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

友谊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出租物业收入等。标的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3)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①联销

联销即供应商提供商品在百货店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由友谊集团营业员及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销售,友谊集团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②购销

友谊集团按所需向供应商发出订货单订购商品,购销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友谊集团负责商品的销售,承担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通常友谊集团可有一定退货换货率,以及因市场变化而发生的调价补偿。友谊集团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③代销

友谊集团按所需向供应商发出订货单订购商品,代销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友谊集团负责商品的销售,对不适销商品有退货权且不承担商品的削价风险。友谊集团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④电子商务

客户通过在友谊集团网站下订单并按友谊集团提供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后,由友谊集团委托物流公司将商品配送交付予客户,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和指定的商品类别内,可以将商品退回友谊集团:①对于有质量问题商品的退回,友谊集团将原收取的商品货款和运费全额返还予客户;②对于非质量问题商品的退回,友谊集团将原收取的商品货款或者商品货款扣除一定比例的退货手续费后返还予客户,客户原支付的运费不予返还。

友谊集团在约定的退货期满后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⑤物业租赁收入

友谊集团在经营场所里进行租赁经营,按照与承租方签定的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收取租金确认收入。

⑥销售积分、销售退回账务处理及确认原则

友谊集团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收入确认原则

(1)总体原则

友谊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友谊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友谊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友谊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友谊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友谊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友谊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友谊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友谊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①友谊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友谊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③友谊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④友谊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友谊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友谊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友谊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具体原则

与友谊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①联销,供应商提供商品在百货店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由友谊集团营业员及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销售,友谊集团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商品在销售给顾客之前由供应商控制,友谊集团作为代理人主要是协助供应商销售商品,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②购销,友谊集团按所需向供应商发出订货单订购商品,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友谊集团取得商品的控制权,能够主导商品的销售和转移,友谊集团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友谊集团在向顾客转让商品之前控制商品,友谊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顾客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③出租物业收入,友谊集团在经营场所里进行租赁经营,按照与承租方签定的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收取租金确认收入。

④预收客户货款与尚未交付客户的商品销售有关的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当商品向客户交付后确认收入,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将上述合同负债的余额确认为收入。

⑤友谊集团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按相对独立售价原则分摊,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计入合同负债,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友谊集团销售商品时向零售客户给予推广或促销商品,交易价格按相对独立售价原则分摊至产品及促销项目,并结转对应成本。

⑥电子商务业务收入,客户通过在网站下订单并按友谊集团提供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后,由友谊集团委托物流公司将商品配送交付予客户,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将商品退回友谊集团:1)对于有质量问题商品的退回,友谊集团将原收取的商品货款和运费全额返还予客户;2)对于非质量问题商品的退回,友谊集团将原收取的商品货款或者商品货款扣除一定比例的退货手续费后返还予客户,客户原支付的运费不予返还。

友谊集团在约定的退货期满后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3)标的公司已根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确认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标的公司对联销、购销、代销业务模式的收入确认方法符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①标的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

标的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

②说明标的公司对联销、购销、代销业务模式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1)标的公司联销、购销、代销业务模式

自2020年1月1日起,标的公司无代销业务,联销、购销的业务模式如下:

联销业务:标的公司就供货形式、价格管理、退换货、结算方式等方面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经营协议,使用存货管理系统记录供应商实际到货情况,由标的公司营业员及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商品销售,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购销业务:标的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标的公司先向供应商下订单采购商品、办理入库,由标的公司负责商品销售,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2)标的公司对购销业务模式的收入确认方法符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向客户销售商品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企业应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应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在购销模式下,标的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商品转让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主要存货风险,属于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的情形,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能有权决定商品的价格,标的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不存在委托第三方为客户提供商品的情形,因此标的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符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3)标的公司对联销业务模式的收入确认方法符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证监会2020年11月13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5 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零售百货业务中,特定商品在销售给顾客之前由供应商控制,供应商有权主导商品的使用并获取其经济利益;百货商场并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其身份是协助供应商销售特定商品,应被认定为代理人,按照净额确认收入。标的公司自2020年起对联销模式下的销售收入按照净额法进行确认,符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标的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交易标的两年一期财务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相同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进行编制。2018年8月,友谊集团无偿受让友谊餐厅63%股权,自2018年9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三)报告期的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四)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第五节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友谊集团评估总体情况

(一)评估机构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国融兴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友谊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620039号),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友谊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友谊集团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友谊集团母公司口径的资产总额为335,061.11万元,负债总额90,325.6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44,735.45万元。

(三)评估值及评估方法

国融兴华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标的公司的评估结论。根据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62003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经收益法评估,友谊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390,982.88万元,较2020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244,735.45万元,增值146,247.43万元,增值率为59.76%。

二、友谊集团的评估情况

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2)交易假设,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2、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虑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特殊假设

(1)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并能保持现有的管理、销售团队的相对稳定,或变化后的管理、业务、技术团队对公司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

(3)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范围、方式不发生重大变化,其主营业务结构、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经营能力、业务规模、业务结构等状况的变化,虽然这种变动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即本评估是基于基准日的经营能力、业务规模和经营模式持续经营,不考虑其可能超、减产等带来的特殊变动;

(4)企业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其营业和管理等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近几年的变化趋势,并随营业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5)公司对现有的房产、设备能够保持继续使用,将来不承担因资产权属而引起的任何费用;

(6)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店面数据及经营面积与评估基准日时保持一致;租入经营面积合同期内持续执行,合同期满后能顺利续展;

(7)假设市场法计算中所采用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数据均真实可靠;

(8)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式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或行政性授权文件于评估基准日时均在有效期内正常合规使用,假定该等证照有效期满可以随时更新或换发。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市场法。

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1、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目前国内资本市场有活跃的公开市场,相关同类型上市公司较多且相关市场数据比较充分,故本次评估可采用市场法评估。

2、资产基础法适用分析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友谊集团是广东省流通龙头企业,其前身是始创于1959年的“广州友谊商店”,目前已逾50年历史。资产基础法评估无法涵盖企业多年经营积累的企业

品牌、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商誉等无形资产或资源的价值,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较不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3、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以被评估单位未来若干年度内的现金流量作为基础,采用适当折现率进行折现,加总计算得出企业价值。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通常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被评估单位自成立以来,业务不断发展,保证了其经营方式的连续性和获利模式的持续性,并且根据企业历史年度的收益情况和经营规划来看,企业未来的收益情况能够预测,具备使用收益法评估的基础条件,因此本次评估可选择收益法进行。

故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本次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以评估对象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首先按照收益口径使用现金流折现法(DCF),估算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再考虑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的溢余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价值,最终求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友谊物业、友谊餐厅、友谊保税及新谊百货四家子公司,其中友谊物业、友谊保税主营业务为物业出租,新谊百货主营业务为百货销售,以上三家主营业务类型与被评估单位业务相关,友谊餐厅虽近年未开展具体业务,但其持有子公司友谊保税4.9679%股权,四家子公司实质为被评估单位100%控股,故此次采用合并口径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1、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1)评估对象必须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剩余经济寿命显著;

(2)能够而且必须用货币来衡量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

(3)能够用货币来衡量评估对象承担的未来的风险;

(4)评估对象能够满足资产所有者经营上期望的收益。

2、收益法的模型

本次评估的计算模型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股权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P =

1)1(

1i

NN

iii

RRARA

??

?

?

??)+(

式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评估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期末年预期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此处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N:预测期;i:预测期第i年。其中,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付息债务的增加(或减少)-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 Rf + MRP×β+ Δ

式中:Rf:无风险利率;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MRP:市场风险溢价;Δ: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股权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为溢余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股权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本次评估针对不同资产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3、收益期年限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是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作出的,因此,确定收益期限为无限期,根据公司经营历史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资料,采用两阶段模型,即评估基准日后5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素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进行合理预测,第6年以后各年与第5年持平。

4、收益主体与口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使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资产的收益指标,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

5、未来收益的确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的《会计类1号指引》,对零售百货行业联营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提出了指引性意见。根据《新收入准则》及《会计类1号指引》,标的公司2020年以来联销模式下的百货业务收入由总额法确认收入调整为净额法确认。在净额法口径下,预计标的公司2020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45,719.29万元、130,842.73万元、134,694.71万元及138,662.73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91,484.97万元、60,430.28万元、62,274.66万元及64,190.18万元。

但出于保证评估预测合理性的考虑,本次评估仍以总额法确认收入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的收入、成本及费用。本部分中,“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对应为总额法口径下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与未来企业实际净额法口径下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有所差异,该差异不影响企业毛利润、净利润、现金流及评估值,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①历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友谊集团历年主营业务收入相关指标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产品类别参数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环东店百货业务收入增幅9.37%
占总收入比例60.04%61.46%67.15%
销售收入148,314.68162,213.4730,387.61
时代店百货业务收入增幅-0.87%
占总收入比例6.51%6.04%4.56%
销售收入16,072.4115,931.862,065.61
正佳店百货业务收入增幅7.55%
占总收入比例11.93%12.01%11.44%
销售收入29,464.3331,689.955,176.78
国金店百货业务收入增幅0.22%
占总收入比例14.17%13.29%12.45%
销售收入35,004.6135,081.695,633.14
本部预付卡收入增幅13.88%
占总收入比例0.62%0.66%0.00%
销售收入1,523.961,735.42-
租赁业务收入增幅3.93%
占总收入比例6.73%6.55%4.40%
销售收入16,631.7217,285.431,993.21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247,011.71263,937.8145,256.35

单位:万元

门店2017年2018年2019年复合增长率
环东店142,672.66148,314.68162,213.476.63%
时代店15,400.0516,072.4115,931.861.71%
正佳店30,880.3229,464.3331,689.951.30%
国金店34,369.7135,004.6135,081.691.03%
门店1-3月4月5月6月
2019年2020年增长 比例2019年2020年增长 比例2019年2020年增长 比例2019年2020年增长 比例
环东37,411.1230,387.61-18.77%9,009.509,460.085.00%11,214.5712,095.937.86%9,325.5314,208.8652.37%
时代4,237.702,065.61-51.26%1,179.92515.80-56.29%1,320.53970.08-26.54%1,090.52942.36-13.59%
正佳8,873.465,176.78-41.66%2,084.271,515.71-27.28%2,517.692,301.24-8.60%1,980.102,229.8412.61%
国金9,718.365,633.14-42.04%2,194.041,491.92-32.00%2,974.032,550.94-14.23%2,622.562,405.82-8.26%
合计60,240.6543,263.13-28.18%14,467.7212,983.51-10.26%18,026.8217,918.18-0.60%15,018.7219,786.8831.75%

年增长率3.95%增长,其他三个门店以2019年为基数,以2017-2019年复合增长率预测。

B. 预付卡收入的预测根据友谊集团预付卡的发放制度及财务制度,友谊集团发放的预付卡有效期为三年,发放六年之后,预付卡余额结转为主营业务收入,故本次预测时以2018年、2019年的余额平均结转比例预测未来年度。C. 租赁业务收入租赁业务的收入主要为房产租金收入,合同期内的租赁业务收入以实际签订合同收入预测,根据以往的合同续约签订情况可以看出,被评估单位大部分租赁合同在到期之日前就已办理续租。根据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相关文件规定,物业出租前均需开展评估手续,且一般而言评估租金不低于上期租金,故如预测期内合同到期,本次评估以合同到期之日时租金水平为基数,以广州市租赁市场租金增长率增长,结合被评估单位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及广州市租赁市场租金增长率水平,租金增长率为3%-5%,本次评估出于谨慎性考虑,预测期内合同到期之后,租金增长率取3%。根据以上预测相关数据,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产品类别参数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环东店百货业务收入增幅--3.00%3.95%3.95%3.95%3.95%
占总收入比例70.37%63.91%64.48%65.04%65.57%66.15%
销售收入159,700.22184,424.22191,717.32199,298.82207,180.13215,373.11
时代店百货业务收入增幅-50.20%1.71%1.71%1.71%1.71%
占总收入比例3.92%5.71%5.64%5.56%5.49%5.42%
销售收入8,905.7616,482.0316,764.2017,051.2017,343.1117,640.02
正佳店百货业务收入增幅-17.00%1.30%1.30%1.30%1.30%
占总收入比例9.96%11.27%11.08%10.89%10.70%10.52%
销售收入22,607.1332,520.8132,944.3833,373.4533,808.1234,248.45
国金店百货业务收入增幅-29.40%1.03%1.03%1.03%1.03%
占总收入比例9.71%12.41%12.17%11.93%11.69%11.46%
销售收入22,045.2435,808.4236,177.4136,550.2136,926.8437,307.36
集团预付收入增幅--41.48%22.02%-4.47%44.93%2.03%
本部占总收入比例0.43%0.20%0.23%0.22%0.30%0.30%
销售收入971.38568.45693.64662.66960.40979.94
租赁业务收入增幅-27.47%1.55%2.30%1.35%1.56%
占总收入比例5.60%6.50%6.40%6.36%6.25%6.16%
销售收入12,715.2918,748.5219,039.2819,477.4019,740.2820,048.38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226,945.03288,552.46297,336.23306,413.74315,958.89325,597.27

经营状态。

在对2021年及以后的百货收入预测中,2021-2025年预测期复合增长率仅为

3.13%,低于2017-2019年标的公司百货收入复合增长率4.72%,也远低于广州市同行业上市公司2017-2019年的百货收入复合增长率7.80%,增长率选取较为谨慎。在对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租赁收入预测中,合同期内的年租金增长率取合同约定增长率,合同期外的年租金增长率取3%,增长率的选取较为谨慎。

④预测期内标的公司百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A.宏观经济周期、标的公司所处行业预期发展趋势及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对标的公司百货收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I.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百货零售仍有发展空间

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同比增长7.9%,增速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延续了增长趋势。同期,城镇居民消费人均支出增速有所回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累计同比增长7.5%,增速分别上升0.7百分点。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消费需求将得到释放,百货零售行业仍有一定发展空间。

II.百货企业的服务水平愈发重要

近年来,线上零售快速增长,倒逼传统线下百货经营模式改变,重点提升线下消费的体验环节。体验性消费是顾客心理需求被满足的过程,是实体零售商显著优于线上销售的竞争环节,也是零售商环境服务的重要内容。百货企业的环境服务越好,则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III.标的公司在行业内具备竞争优势

标的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广州友谊商店”,以高级百货商店为定位,采用全渠道组合经营模式,为顾客提供个性化、体验化、智能化的优质生活解决方案。目前,标的公司拥有逾10万平方米自有物业、4家门店(分别为环东店、正佳商店、国金商店和时代商店),拥有近24万人的VIP客群。

标的公司是广东省流通龙头企业,连续多年获评为广东企业500强、广东流通业100强、广东连锁50强、改革开放40周年广东省优秀企业、广东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以及广州“四十年四十品”品牌。标的公司属下的门店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给零售企业的最高荣誉“金鼎百货店”称号。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包括:(1)定位高端,拥有较出众的品牌信誉和口碑;(2)自有物业地段优势;(3)

丰富的VIP会员资源;(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5)精细化管理优势。

B.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情况、疫情影响因百货行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故选取同样位于广州的上市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比,广百股份2017-2019年的百货收入复合增长率为7.80%,标的公司与之相比,广百股份作为上市公司,其体量较大,资源较充足,标的公司收入增长趋势相同,预测增长率略低较为合理,未来年度如无不可抗力等因素,标的公司也能继续保持增长趋势,预测增长率较历史年度及对比公司的增长率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收入的可实现性。本次评估在2020年4-12月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时充分考虑了疫情对各项数据参数的影响,在2021年及以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时未考虑疫情对各项数据参数的影响,评估均较为谨慎。

综上,宏观经济周期、标的公司所处行业预期发展趋势及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对标的公司百货收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较高且竞争优势较为明显,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百货收入持续增长的趋势,另外本次收入预测充分考虑了疫情影响,且预测期的收入复合增长率较历史年度及对比公司的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收入的可实现性。

(2)其他业务收入的预测

①历年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历年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指标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247,011.71263,937.8145,256.35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7,245.137,373.131,423.27
1物业管理费金额277.68254.2451.58
增幅--8.44%-
2职工住房租金金额2.85--
增幅---
3车场保管费金额227.32221.6330.85
增幅--2.50%-
4商场管理相关收入金额6,491.656,737.561,327.79
增幅-3.79%-
5其他(水电费、空调费)金额245.63159.7013.05
增幅--34.98%-
其他业务收入增长率-1.77%-
其他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2.93%2.79%3.14%
序号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226,945.03288,552.46297,336.23306,413.74315,958.89325,597.27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6,369.978,058.718,300.498,551.968,811.279,080.46
1物业管理费金额159.60220.78220.78220.78220.78220.78
增幅-4.55%----
2车场保管费金额218.20251.98261.94272.30283.07294.26
增幅-1.18%3.95%3.95%3.95%3.95%
3商场管理相关收入金额5,866.717,406.637,636.837,875.358,122.518,378.65
增幅-3.00%3.11%3.12%3.14%3.15%
4其他(水电费、空调费)金额125.46179.32180.93183.53184.90186.76
增幅-29.00%0.90%1.43%0.75%1.00%
其他业务收入增长率-3.00%3.00%3.00%3.00%3.00%
其他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2.81%2.79%2.79%2.79%2.79%2.79%

单位:万元

主体产品名称内容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环东店百货业务成本合计121,345.64135,160.1026,205.20
占对应收入比例81.82%83.32%86.24%
增幅-11.38%-
时代店百货业务成本合计13,199.3213,116.271,703.63
占对应收入比例82.12%82.33%82.48%
增幅--0.63%-
正佳店百货业务成本合计23,676.1325,551.024,179.07
占对应收入比例80.36%80.63%80.73%
增幅-7.92%-
国金店百货业务成本合计28,711.3928,740.834,674.68
占对应收入比例82.02%81.93%82.99%
增幅-0.10%-
租赁业务成本合计3,340.773,240.25697.33
占对应收入比例20.09%18.75%34.99%
增幅--3.01%-
1总成本合计190,273.25205,808.4737,459.91
2主营业务收入247,011.71263,937.8145,256.35
3总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77.03%77.98%82.77%
门店2020年1-3月2020年4月2020年5月2020年6月
成本占收入比例成本占收入比例成本占收入比例成本占收入比例
环东店26,205.2086.24%8,464.2389.47%10,368.0585.72%12,593.2388.63%
时代店1,703.6382.48%427.6082.90%799.5282.42%777.5682.51%
正佳店4,179.0780.73%1,268.9083.72%1,918.9983.39%1,868.6383.80%
国金店4,674.6882.99%1,248.7883.70%2,125.5183.32%2,024.6384.16%

法调整,考虑按照净额法对联销模式的营业成本进行调整后对净利润无影响,因此对收益法下的评估值亦无影响。由上表可以看出,2020年的百货业务毛利率比2018、2019年毛利率低,主要是因为疫情影响,被评估单位通过降低毛利来吸引顾客,从而提高收入,根据被评估单位预计,2020年这种模式将持续,2020年5月之后收入基本达到去年同期水平,故2020年7-12月百货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取2020年5-6月的平均毛利率预测。

2021年及以后,因友谊集团作为老牌的百货行业企业,供应商较为稳定,百货市场也将恢复正常,以后年度以2019年的毛利率预测未来年度百货业务的毛利率,从而预测百货业务的成本。B. 租赁业务成本的预测租赁业务成本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物业转租的承租费用及广百大厦的管理费、空调费。其中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按照企业会计政策规定的折旧预测及租赁合同预测,物业承租费用的预测主要依据已签订的租赁合同预测,本次评估假设合同到期能按照原合同顺利续期,租金增长率与原合同一致。根据以上预测相关数据,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产品名称内容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环东店百货业务成本合计139,462.87153,713.66159,792.30166,111.32172,680.22179,508.90
占对应收入比例87.33%83.35%83.35%83.35%83.35%83.35%
增幅-10.22%3.95%3.95%3.95%3.95%
时代店百货业务成本合计7,346.3513,569.2113,801.5114,037.7914,278.1114,522.55
占对应收入比例82.49%82.33%82.33%82.33%82.33%82.33%
增幅-84.71%1.71%1.71%1.71%1.71%
正佳店百货业务成本合计18,900.1826,220.9226,562.4426,908.3927,258.8627,613.89
占对应收入比例83.60%80.63%80.63%80.63%80.63%80.63%
增幅-38.73%1.30%1.30%1.30%1.30%
国金店百货业务成本合计20,060.8029,336.2129,638.5029,943.9230,252.4830,564.22
占对应收入比例91.00%81.93%81.93%81.93%81.93%81.93%
增幅-46.24%1.03%1.03%1.03%1.03%
租赁业务成本合计2,228.383,022.913,077.303,137.463,208.663,282.35
主体产品名称内容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占对应收入比例17.53%16.12%16.16%16.11%16.25%16.37%
增幅-3.32%1.80%1.96%2.27%2.30%
1总成本合计187,998.59225,862.90232,872.04240,138.88247,678.33255,491.90
2主营业务收入226,945.03288,552.46297,336.23306,413.74315,958.89325,597.27
3总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82.84%78.27%78.32%78.37%78.39%78.47%
内容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22.97%22.02%17.23%17.16%21.73%21.68%21.63%21.61%21.53%
百货业务毛利率18.29%17.27%15.03%12.89%17.23%17.22%17.21%17.20%17.19%
租赁业务毛利率79.91%81.25%65.01%82.47%83.88%83.84%83.89%83.75%83.63%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其他业务成本小计240.12277.0337.33
1仓储支出金额12.645.390.81
占对应收入比例5.00%2.00%2.00%
2车场保管支出金额216.76160.8532.63
占对应收入比例95.00%73.00%106.00%
3其他金额10.72110.793.88
占对应收入比例-2.00%-
其他业务成本增长率-15.37%-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其他业务成本占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3.31%3.76%-
序号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其他业务成本小计264.47335.82344.62354.28363.55373.43
1仓储支出金额2.423.233.233.233.233.23
占对应收入比例2.00%1.00%1.00%1.00%1.00%1.00%
2车场保管支出金额163.56200.72205.16209.78214.57219.56
占对应收入比例75.00%80.00%78.00%77.00%76.00%75.00%
3其他金额98.50131.87136.24141.27145.76150.64
占对应收入比例2.00%2.00%2.00%2.00%2.00%2.00%
其他业务成本增长率-26.98%2.62%2.80%2.62%2.72%
其他业务成本占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4.15%4.17%4.15%4.14%4.13%4.11%
序号项目2020年 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1增值税销项29,049.8036,832.9537,949.7139,113.7540,310.3341,552.17
增值税进项25,759.2931,141.8132,092.8833,066.4134,083.7635,149.95
应交增值税3,290.515,691.145,856.836,047.346,226.576,402.23
2消费税749.16945.80975.191,005.651,037.211,069.92
3印花税78.53102.00104.83107.85110.78113.86
4房产税1,061.071,437.721,453.981,459.881,466.161,472.69
5城市维护建设税230.26398.21409.98423.31435.86448.16
6教育费附加98.65170.59175.52181.18186.52191.78
7地方教育费附加65.77113.73117.01120.79124.35127.85
8土地使用税17.8222.5023.7623.7623.7623.76
9车船使用税0.720.960.960.960.960.96
税金及附加合计2,301.993,191.503,261.243,323.383,385.603,448.97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销售费用
1租赁费15,583.2515,773.443,197.74
2职工薪酬8,727.208,889.131,874.73
3装修维修费2,023.232,057.9140.73
4水电费1,533.521,364.78247.72
5折旧及摊销773.311,263.90221.68
6广告宣传费549.68568.2825.02
7运杂费302.81353.0778.46
8业务费3.693.360.36
9销售服务费78.0193.9317.08
10停车服务费107.38113.4111.45
11外包服务费240.56246.7355.54
12清洁绿化费636.98615.39162.64
13物业管理费3,467.593,513.94877.26
14其他费用969.77888.05178.31
销售费用合计34,996.9735,745.316,988.72
主营业务收入247,011.71263,937.8145,256.35
其他业务收入7,245.137,373.131,423.27
营业总收入254,256.84271,310.9446,679.62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4.17%13.55%15.44%
序号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销售费用
1租赁费12,750.6217,895.7618,524.3718,930.9719,528.5720,391.67
2职工薪酬7,532.499,637.879,966.1210,307.4310,662.3811,031.53
3装修维修费1,834.172,321.302,392.722,467.012,543.572,623.04
4水电费1,308.431,652.161,703.471,756.651,811.741,868.84
5折旧及摊销760.271,041.561,092.141,156.541,234.821,328.39
6广告宣传费503.52635.68655.44675.91697.13719.11
7运杂费294.73372.08383.64395.62408.04420.91
8业务费3.184.024.144.274.414.55
9销售服务费77.2497.52100.55103.69106.94110.31
10停车服务费99.41125.50129.40133.44137.63141.97
11外包服务费206.72263.61271.77280.22288.96298.02
12清洁绿化费487.93670.09690.20710.90732.23754.20
13物业管理费2,631.793,509.063,509.063,509.063,509.063,509.06
14其他费用741.50933.91962.25991.611,022.031,053.56
序号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销售费用 合计29,232.0139,160.1140,385.2641,423.3442,687.5144,255.14
主营业务 收入226,945.03288,552.46297,336.23306,413.74315,958.89325,597.27
其他业务 收入6,369.978,058.718,300.498,551.968,811.279,080.46
营业总收入233,315.00296,611.17305,636.71314,965.71324,770.16334,677.73
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2.88%13.57%13.58%13.52%13.51%13.59%
门店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面积(㎡)开业时间门店物业 归属
环东店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友谊商店传统百货5.69万1978年自有+租赁
时代店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时代商店奥特莱斯2.12万1999年自有+租赁
正佳店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正佳商店传统百货1.88万2004年租赁
国金店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国金商店传统百货2.73万2010年租赁
合计12.43万

未有改变现行装修模式或对现存门店进行全店停业改造的计划。

根据企业历史年度门店装修情况,标的公司门店装修维修费与百货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1门店装修维修费1,995.152,013.2140.59
2百货业务收入228,856.03244,916.9743,263.13
3门店装修维修费/百货业务收入0.87%0.82%0.09%
项目2020年 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门店装修维修费1,806.742,280.992,351.882,425.332,501.452,580.33
百货业务收入213,258.35269,235.48277,603.30286,273.68295,258.21304,568.94
门店装修维修费/百货业务收入0.85%0.85%0.85%0.85%0.85%0.85%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固定部分
1折旧229.88276.0848.60
2无形资产摊销157.27111.9236.70
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其他---
固定部分合计387.15388.0085.30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可变部分---
1职工薪酬4,683.055,114.52880.55
2办公费32.7932.837.91
3水电费7.355.300.42
4业务经费14.4617.291.03
5装修维修费643.59651.0387.78
6咨询顾问费28.3526.2614.72
7交通费27.0516.320.38
8企业党建工作及企业文化建设费8.3056.121.21
9审计评估费108.5673.833.16
10低值易耗品摊销7.313.250.44
11广告费0.940.84-
12劳动保护费51.9614.4010.47
13邮电通讯费89.9876.7630.16
14保险费6.324.940.52
15其他155.79137.3225.14
可变部分合计5,865.806,231.001,063.87
管理费用合计6,252.956,619.011,149.18
主营业务收入247,011.71263,937.8145,256.35
可变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入2.37%2.36%2.35%
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入2.53%2.51%2.54%

史年度实际数据为基础,以后各年按今年广州市批发与零售行业人工成本增长率

5.38%增长估算。

装修维修费:为办公场所的装修维修费,以2019年为基数,以后每年增长3%。

办公及其他费用:其他各类费用的发生主要是以历史年数据为基础,以后各年按一定比例增长估算。

按照上述预测,管理费用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固定部分
1折旧226.01309.63324.66343.81367.08394.89
2无形资产 摊销83.3098.3287.6986.7484.9776.20
固定部分 合计309.31407.94412.36430.55452.05471.09
可变部分------
1职工薪酬4,233.975,389.195,678.645,983.666,305.106,643.82
2办公费24.6232.5732.6232.6632.7132.75
3水电费6.3612.4715.2719.4322.5323.16
4业务经费13.0014.4514.8815.3315.7816.25
5装修维修费493.04612.74637.09665.28691.40712.03
6咨询顾问费19.6923.9824.7025.4426.2026.99
7交通费12.2412.9913.3813.7814.2014.62
8企业党建工作及企业文化建设费7.098.558.809.079.349.62
9审计评估费67.2468.0468.0468.0468.0468.04
10低值易耗品摊销2.442.963.053.143.233.33
11广告费0.940.940.940.940.940.94
12劳动保护费3.9314.8415.2815.7416.2116.70
13邮电通讯费46.6079.0781.4483.8886.4088.99
14保险费4.424.944.944.944.944.94
15其他77.85104.90107.84110.89114.00117.22
可变部分 合计5,013.436,382.636,706.917,052.237,411.027,779.40
管理费用 合计5,322.746,790.577,119.277,482.777,863.078,250.49
主营业务 收入226,945.03288,552.46297,336.23306,413.74315,958.89325,597.27
可变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入2.21%2.21%2.26%2.30%2.35%2.39%
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入2.35%2.35%2.39%2.44%2.49%2.53%
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财务费用合计774.44930.26947.59976.181,006.861,037.73

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其分类折旧率,对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在维持现有经营规模的前提下,未来各年度只需对现有资产的耗损(折旧)进行更新。未来经营期内的折旧估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总计
固定资产原值
期初余额80,814.4681,705.9882,894.6784,083.3785,272.0686,460.75
本期增加891.521,188.691,188.691,188.691,188.691,188.69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81,705.9882,894.6784,083.3785,272.0686,460.7587,649.44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49,672.5451,528.5154,039.2656,603.5759,242.8061,983.58
本期增加1,855.962,510.762,564.302,639.232,740.792,862.17
当期折旧1,855.962,510.762,564.302,639.232,740.792,862.17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800.911,067.881,055.811,047.191,047.191,047.19
其他业务成本68.7791.6991.6991.6991.6991.69
销售费用760.271,041.561,092.141,156.541,234.821,328.39
管理费用226.01309.63324.66343.81367.08394.89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51,528.5154,039.2656,603.5759,242.8061,983.5864,845.75
固定资产净值------
期末余额30,177.4728,855.4127,479.8026,029.2624,477.1722,803.69
序号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无形资产
期初原值3,660.293,752.563,752.563,752.563,752.563,752.56
期初累计摊销额2,034.012,117.322,215.632,303.332,390.072,475.03
序号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当年摊销额83.3098.3287.6986.7484.9776.20
当年新增原值92.26-----
当年清理原值------
期末原值3,752.563,752.563,752.563,752.563,752.563,752.56
当年清理摊销额------
期末累计摊销额2,117.322,215.632,303.332,390.072,475.032,551.23
减值准备------
期末摊销余值1,635.241,536.921,449.231,362.491,277.521,201.32
账面净值-1,536.921,449.231,362.491,277.521,201.32
长期待摊费用------
期初原值30,918.4930,918.4930,918.4930,918.4930,918.4930,918.49
期初累计摊销额25,851.1128,478.1130,918.4930,918.4930,918.4930,918.49
当年摊销额2,627.002,440.38----
当年新增原值------
当年清理原值------
期末原值30,918.4930,918.4930,918.4930,918.4930,918.4930,918.49
当年清理摊销额------
期末累计摊销额28,478.1130,918.4930,918.4930,918.4930,918.4930,918.49
期末摊销余值2,440.38-----
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付息债务增加------
付息债务减少-3,000.00----

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金增加额资产更新投资=固定资产更新=机器设备更新+房屋建筑物更新+其他设备更新

① 资产更新投资

资本性支出是为了保证企业可以生产经营可以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企业每年需要进行的资本性支出。本次评估不考虑友谊集团扩大经营需追加的固定资产投资,仅考虑为维持持续经营,需要进行更新的固定资产支出。2025年及以后假定各类固定资产更新周期为各类资产的经济寿命,到期即按现有同等规模、同等功能资产进行更新,固定资产更新资金按本次评估之折现率进行年金化处理,其结果即为固定资产更新支出额。预计每年所需的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资本性支出合计918.061,188.691,188.691,188.691,188.691,188.693,367.16

照上述定义,可得到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的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项以及应付款项等及其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结果见表:

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预测表

单位:万元

科 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24,485.8424,864.0025,874.8226,692.3827,554.5828,468.43
营运资本-40,602.26-45,549.16-45,887.63-46,468.22-47,054.99-47,645.90
营运资本增加额-8,040.82-4,946.90-338.47-580.6-586.77-590.91
项目/年份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233,315.00296,611.17305,636.71314,965.71324,770.16334,677.73
主营业务收入226,945.03288,552.46297,336.23306,413.74315,958.89325,597.27
其他业务收入6,369.978,058.718,300.498,551.968,811.279,080.46
二、营业成本188,263.06226,198.72233,216.67240,493.16248,041.88255,865.33
主营业务成本187,998.59225,862.90232,872.04240,138.88247,678.33255,491.90
其他业务成本264.47335.82344.62354.28363.55373.43
税金及附加2,301.983,191.493,261.233,323.383,385.593,448.97
营业费用29,232.0139,160.1140,385.2641,423.3442,687.5144,255.14
管理费用5,322.746,790.577,119.277,482.777,863.078,250.49
财务费用774.44930.26947.59976.181,006.861,037.73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净收益------
项目/年份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三、营业利润7,420.7620,340.0120,706.7021,266.8821,785.2521,820.06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7,420.7620,340.0120,706.7021,266.8821,785.2521,820.06
减:所得税费用1,868.545,195.595,284.475,404.745,515.745,508.12
五、净利润5,552.2315,144.4215,422.2315,862.1516,269.5016,311.9516,311.95
加:固定资产折旧1,855.962,510.762,564.302,639.232,740.792,862.172,969.67
加:无形资产长期待摊摊销2,710.302,538.7087.6986.7484.9776.2076.20
加:付息债务的增加-------
减:付息债务的减少-3,000.00-----
减:资本性支出918.061,188.691,188.691,188.691,188.691,188.693,367.16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8,040.82-4,946.90-338.47-580.60-586.77-590.910.00
六、权益自由现金流量17,241.2520,952.0917,224.0017,980.0218,493.3318,652.5315,990.66

记结算公司编制的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通过财政部网站公布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可查询评估基准日所在月份2020年3月,10年期国债年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为2.65%,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日期日期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2020-03-022.74
2020-03-032.75
2020-03-042.67
2020-03-052.68
2020-03-062.63
2020-03-092.52
2020-03-102.61
2020-03-112.61
2020-03-122.64
2020-03-132.68
2020-03-162.68
2020-03-172.71
2020-03-182.71
2020-03-192.73
2020-03-202.68
2020-03-232.63
2020-03-242.63
2020-03-252.63
2020-03-262.59
2020-03-272.61
2020-03-302.61
2020-03-312.59
平均值2.65
序号收购方标的评估基准日无风险利率无风险报酬率选取依据
1高科石化中晟环境70%股权2019/12/313.14%基准日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2ST北能新城热力93%股权2020/6/302.83%基准日10年以上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3天华超净天宜锂业26%股权2020/6/303.14%按年付息、2019年发行的 十年期记账式国债于2019年末收益率
4振华股份民丰化工100%股权2020/5/312.71%10年期国债收益率
5海正药业瀚晖制药49%股权2020/3/313.19%长期(超过十年)国债平均到期年收益率
6汉商集团迪康药业100%股权2020/6/303.45%十年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
7重庆啤酒重庆佳酿48.58%股权2020/4/302.54%10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
8强生控股上海外服100%股权2020/5/312.84%十年期银行间固定利率的国债收益率
9运达科技运达电气100%2020/3/312.60%截至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10新安股份华洋化工100%2020/3/312.90%国债市场10年以上长期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
本次评估广百股份友谊集团100%股权2020/3/312.65%基准日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对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对比公司只发行A股。根据上述四项原则,选取翠微股份、中兴商业、广百股份、文峰股份4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B、确定无财务杠杆β系数本次评估选取Wind资讯公布的β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β值,上述β值是含有对比公司自身资本结构的β值。经过筛选选取在业务内容、资产负债率等方面与委估公司相近的4家上市公司(翠微股份、广百股份、中兴商业、文峰股份)作为可比公司,查阅取得每家可比公司在距评估基准日36个月期间的采用普通收益率计算归集的相对与沪深两市(采用沪深300指数)的风险系数β,并剔除每家可比公司的财务杠杆后β系数,计算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企业的剔除财务杠杆后的β系数。剔除财务杠杆后的β系数为0.8154。C、确定被评估企业的资本结构比率在确定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时参考被评估企业自身资本结构,采用迭代计算确定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资本结构D/E0.01940.000.000.000.000.000.00

的规模风险报酬率是合理的。B. 个别风险报酬率的确定标的公司友谊集团从事百货零售行业,百货零售行业上游为各类消费产品的供应商,下游为终端消费者。下游客户集中风险较低,上游各类消费产品大多处于充分竞争市场,产品供应充足、品类齐全,对下游百货零售行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制约,故产业风险较低,评估行业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一般在1%-4%之间,本次评估个别风险报酬率取2%在该区间内,是合理且较为谨慎。

综上述分析,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确定为3%。

⑤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以上分析计算,评估师确定用于本次评估的股权资本成本即折现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折现率11.47%11.38%11.38%11.38%11.38%11.38%11.38%
序号收购方标的评估 基准日折现率无风险利率市场超额收益率ERPβ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
1武汉中商居然新零售100%股权2018/12/3111.53%4.12%6.85%0.91581.50%
2茂业商业维多利集团70%的股权2015/12/3112.36%4.08%8.21%0.88711.00%
3成商集团人东百货100%股权和光华百货100%股权2015/6/3012.81%4.20%8.21%0.79312.10%
4杭州解百杭州大厦60%股权2013/5/3111.97%4.15%8.58%0.83510.65%
5成商集团 (后更名茂业商和平茂业等5家公司100%股权2015/3/3112.8%4.23%8.21%0.71442.70%
业)
本次评估广百股份友谊集团100%股权2020/3/3111.38%2.65%7.03%0.81543.00%
项目/年份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17,241.2520,952.0917,224.0017,980.0218,493.3318,652.5315,990.66
折现率11.47%11.38%11.38%11.38%11.38%11.38%11.38%
折现系数0.92180.82810.74350.66750.59930.53814.7285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15,892.9817,350.4312,806.0512,001.6611,083.0510,036.9275,611.82
经营性资产154,782.92

在本次评估中,被评估单位存在以下溢余资产及非经营资产:

①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友谊集团于评估基准日货币资金账面价值扣除预测的当期货币资金最低保有量后的余额,即:

溢余资产=货币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

=47,384.76-16,402.58

=30,982.18(万元)

②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0.17万元,坏账准备为1.91万元,账面价值为28.26万元,共计3笔,为应收的住房维修基金和诉讼费等。

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申报值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向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详细了解各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查阅原始凭证,具体分析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款项发生时间及欠款方信用情况,判断欠款的可收回性。其他应收款无确凿无法收回的证明,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为评估价值。

截至基准日,按照上述方法分析预计的其他应收款风险损失为1.91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按照相关规定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8.26万元,评估价值为28.26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2)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59,172.07万元,为理财产品、预缴税费,评估价值为159,172.07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金额为68,022.55万元,减值准备为796.02万元,主要内容为友谊集团按比例持有的6家公司按成本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上述资产均与友谊集团主业无关,均纳入非经营性资产,账面价值为67,226.53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基本情况、投资时间、持有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有比例(%)账面金额
1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1年2.50500.00
2广州家谊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7.50573.72
3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3年12.4930,000.00
4上海鼎晖赋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0.771,010.00
5天津鼎晖稳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8.5025,938.83
6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3.3310,000.00
合计68,022.55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234.29-265.71-53.14
2广州家谊超市股份有限公司573.72--573.72-100.00
3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30,000.00--
4上海鼎晖赋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0.001,062.5852.585.21
5天津鼎晖稳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938.8326,561.33622.502.40
6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0,381.25381.253.81
账面金额合计68,022.5568,239.45216.900.32
减:减值准备796.02--796.02-100.00
账面价值合计67,226.5368,239.451,012.921.51

13日起计50年。于评估基准日未见有他项权利限制登载。目前被占用作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办公室。本次评估对象为位于夹层的非居住用房,此类房产同种类数量较多,但在公开市场较少找到同类型成交案例,难以搜集到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资产市场交易的基本数据资料。房产已开发,近期内没有拆除重新开发的可能。此类房产有经济收益,目前该区域办公租金水平交易容易取得,且未来收益较易确定。此类房产的土地取得成本、房屋建造成本等资料难以取得,考虑到上述因素,该项房产的评估方法适宜采用收益法。

经收益法评估,该项物业的价值为227.64万元,本次评估以占有房屋份额计算友谊集团物权的价值为:227.64×33.33%=75.12万元。该项房屋建筑物资产账面原值33.54万元,账面净值21.59万元,评估原值75.12万元,评估净值75.12元,增值53.53万元,增值率247.91%。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提取坏账准备、减值准备及待兑换会员积分奖励(本部)而产生的,账面价值为414.21万元。其中取坏账准备、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往来款评估情况,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待兑换会员积分奖励(本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引起后续年度友谊集团需实际支付,本次评估为0元。

递延所得税账面价值为414.21万元,评估价值为168.32万元,评估减值

245.89万元。

6)非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1其他应收款28.2628.26住房维修基金、诉讼费等
2其他流动资产159,172.07159,172.07银行理财产品、税费等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7,226.5368,239.45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4固定资产21.5975.12为长期闲置的房屋建筑物广州开发区青年路295-299号会所
5递延所得税资产414.21168.32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226,862.66227,683.22

③非经营性负债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存在非经营负债。1)应交税费列入非经营性负债的应交税费,为所属友谊餐厅的应交企业所得税,账面价值为0.22万元。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凭证、账簿,在确认其真实性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0.22万元,评估价值为0.22万元,无增减值变化。2)其他应付款非经营性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22,465.21万元,主要为代管厂销人员劳动竞赛奖和应付股利、利息等。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和相关凭证、账簿,在确认其真实性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22,465.21万元,评估价值为22,465.21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3)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负债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1应交税费0.220.22餐厅的应交所得税
2其他应付款22,465.2222,465.22代管厂销人员劳动竞赛奖和应付股利、利息等
3非经营性负债合计22,465.4422,465.44

8、测算表格

未来五年预测表及评估结果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233,315.00296,611.17305,636.71314,965.71324,770.16334,677.73334,677.73
主营业务收入226,945.03288,552.46297,336.23306,413.74315,958.89325,597.27325,597.27
其他业务收入6,369.978,058.718,300.498,551.968,811.279,080.469,080.46
二、营业成本188,263.06226,198.72233,216.67240,493.16248,041.88255,865.33255,865.33
主营业务成本187,998.59225,862.90232,872.04240,138.88247,678.33255,491.90255,491.90
其他业务成本264.47335.82344.62354.28363.55373.43373.43
税金及附加2,301.983,191.493,261.233,323.383,385.593,448.973,448.97
营业费用29,232.0139,160.1140,385.2641,423.3442,687.5144,255.1444,255.14
管理费用5,322.746,790.577,119.277,482.777,863.078,250.498,250.49
财务费用774.44930.26947.59976.181,006.861,037.731,037.73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净收益-------
三、营业利润7,420.7620,340.0120,706.7021,266.8821,785.2521,820.0621,820.06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7,420.7620,340.0120,706.7021,266.8821,785.2521,820.0621,820.06
减:所得税费用1,868.545,195.595,284.475,404.745,515.745,508.125,508.12
五、净利润5,552.2315,144.4215,422.2315,862.1516,269.5016,311.9516,311.95
加:固定资产折旧1,855.962,510.762,564.302,639.232,740.792,862.172,969.67
加:无形资产长期待摊摊销2,710.302,538.7087.6986.7484.9776.2076.20
加:付息债务的增加-------
减:付息债务的减少-3,000.00-----
减:资本性支出918.061,188.691,188.691,188.691,188.691,188.693,367.16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8,040.82-4,946.90-338.47-580.60-586.77-590.91-
六、权益自由现金流17,241.2520,952.0917,224.0017,980.0218,493.3318,652.5315,990.66
折现率0.110.110.110.110.110.110.11
项目2020年4-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折现系数0.920.830.740.670.600.544.73
七、权益自由现金流量折现15,892.9817,350.4312,806.0512,001.6611,083.0510,036.9275,611.82
八、权益自由现金流量折现累计154,782.92
加:溢余性资产30,982.18
加:非经营性资产227,683.22
减:非经营性负债22,465.44
九、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值390,982.88

远低于广州市同行业上市公司2017-2019年的百货收入复合增长率,增长率选取较为谨慎。

综上所述,预测期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是合理的且较为谨慎。

(2)预测期毛利率保持稳定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预测较为谨慎

①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较长,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已建立稳定的合格供应商体系,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且标的公司上游供应商各类消费产品大多处于充分竞争市场,使得标的公司处于下游产业链强势地位,商品的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风险较小,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及新冠疫情等特殊事项影响后,标的公司毛利率的波动相对较小,总体保持稳定。

②报告期内友谊集团毛利率呈下滑态势的原因

报告期内,2019年度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1.33%,较2018年度下降0.59%。主要由于2019年度出于扩大品牌影响力、促进商品销量等考量因素,友谊集团适当加大了促销活动的力度,由于友谊集团的促销活动的主要形式为销售折扣,因而导致2019年度商业板块毛利率略有下降。2020年1-6月,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3.23%,较2019年度下降18.10%,2020年初以来,国内疫情较为严重、人流限制措施较为严格的时期,友谊集团百货业务受到较为严重影响。友谊集团2020年1-6月对联销模式下商品销售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毛利率较高,而受疫情影响服装等联销商品占比大幅下降。另外,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为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客流量以及百货销售的影响,友谊集团进一步加大了促销活动力度。

③预测期毛利率保持稳定的原因及合理性

A、在预测2020年的百货业务毛利率时,考虑到受疫情影响,标的公司通过降低毛利来吸引顾客,从而提高收入,2020年5月之后收入基本达到去年同期水平,故2020年7-12月百货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取2020年5-6月的平均毛利率预测。

B、2021年及以后,考虑到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较长,供应商较为稳定,且标的公司上游供应商各类消费产品大多处于充分竞争市场,使得标的公司处于下游产业链强势地位,商品的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风险较小,因此本次评估在对

毛利率进行预测时,2021-2025年预测期百货业务毛利率选取标的公司2019年毛利率,略低于2017-2019年历史年度的平均毛利率水平。另外,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得到有效控制且国民经济的复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百货消费市场也将恢复正常,因此2021年及以后年度保持2019年毛利率水平是合理且谨慎的。

综上所述,预测期毛利率保持稳定合理且较为谨慎。

(四)市场法评估情况

1、市场法的应用前提

(1)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2)在上述资本市场中存在着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在资本市场上存在着足够的交易案例;

(3)能够收集并获得可比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

(4)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2、选取具体评估方法的理由

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本次评估选用上市公司比较法,理由如下:

由于受信息收集的限制而不能找到适当数量的可比交易案例,且不能充分量化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对股权价值的影响,因此交易案例比较法并不适用;但在证券市场上能找到一定数量的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上市公司,且交易活跃,交易及财务数据公开,信息充分,故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3、运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步骤

在运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一般应按照以下基本步骤进行:

(1)明确被评估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评估对象及其相关权益状况;

(2)恰当选择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比较分析的可比上市公司。应当选择与评估对象在同一行业或受同一经济因素影响的可比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并且所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具有可比性;

(3)对所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估对象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做必要的调整;

(4)对可比上市公司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进而估算出被评估单位的价值乘数,本次评估采用股权投资类价值比率;

(5)将价值乘数运用于被评估单位所对应的财务数据,得出初步的评估结果;在考虑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和控股权溢价的基础上,加上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价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投资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1-缺乏流动性折扣率)×(1+控股权溢价率)+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4、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及与评估对象的可比性分析

(1)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

友谊集团为百货零售行业,主营业务是百货业收入和租赁收入,国内证券市场上该类企业的上市公司较多,市场交易活跃,交易价格对各种信息能作出有效反应,因而本次评估假设所选取可比公司的资本市场是有效的,选取国内证券交易所与被评估单位业务运作模式相近的同行业且上市时间超过两年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2)比较分析

本次评估将与目标企业业务类型相同的4家上市公司纳入样本,从业务类型和业务结构相似程度因素、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及偿付能力状况等多方面来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分析。具体情况如下表:

①业务类型和业务结构状况比较分析

被评估单位及可比上市公司业务类型和业务结构状况如下表:

可比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对比表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主营产品类型主营业务结构所在地
商业业务营业收入占比租赁业务营业收入占比
603123.SH翠微股份百货商场94.54%3.03%北京
000715.SZ中兴商业百货商场96.03%3.97%沈阳
002187.SZ广百股份百货商场、国内贸易、家电零售与连锁、连锁超市95.14%1.97%广州
601010.SH文峰股份百货商场、家电零售与连锁93.00%7.00%南通
被评估单位友谊集团百货商场、租赁93.48%6.52%广州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总资产 2019年报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9年报营业收入 2019年报净利润 2019年报
603123.SH翠微股份539,980.15324,736.63493,625.2817,619.93
000715.SZ中兴商业229,313.80147,882.52270,217.2515,431.97
002187.SZ广百股份430,227.17277,567.86801,864.7011,515.54
601010.SH文峰股份659,571.74476,035.65599,305.6133,408.22
被评估单位友谊集团353,443.40259,354.34271,310.9424,561.49

常包括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如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等。

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为百货零售业,行业内的企业资金周转较快,资金较为充裕,一般不需要依赖有息负债来维持企业运营,故一般不选择企业价值相关比率进行评估。在上述价值比率中,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侧重股东权益价值的判断,被评估单位成立时间较长,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大部分已折旧,净资产可比性较差;市销率(PS)主要反映企业经营规模与其股东权益价值之间的关系,但企业经营规模往往与经营盈利不完全一致,这主要是企业的经营毛利水平可能不一致。可比上市公司和被评估企业前两年的经营毛利水平如下:

公司2018年2019年
友谊集团25.07%24.04%
翠微股份20.15%19.91%
中兴商业19.10%19.91%
广百股份16.64%14.83%
文峰股份19.87%19.89%

单位:万元

证券 代码证券名称区间日均总市值A股区间日均市值(含限售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净值扣除非经营性资产后总市值PE
603123.SH翠微股份476,761.58476,761.5811,005.66270,498.26206,263.3318.74
000715.SZ中兴商业236,876.65236,876.6515,017.1371,424.68165,451.9711.02
002187.SZ广百股份265,685.67265,685.6714,129.40163,112.39102,573.287.26
601010.SH文峰股份590,620.80590,620.8027,643.5498,186.08492,434.7217.81
项 目被评估单位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
友谊集团翠微 股份中兴 商业广百 股份文峰 股份
项 目被评估单位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
友谊集团翠微 股份中兴 商业广百 股份文峰 股份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ROE[单位]%↓9.725.5210.924.107.21
销售毛利率[单位]%24.0419.9119.9114.8319.89
销售净利率[单位]%9.053.575.711.445.57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单位]%26.6239.8635.5135.4827.83
流动比率2.621.261.751.551.02
速动比率2.501.191.631.430.63
营运能力指标
存货周转率[单位]次22.1535.1834.1240.326.41
应收账款周转率[单位]次51.45142.113,323.0671.34496.39
营业周期[单位]天23.2512.7610.6613.9756.89
规模指标
总资产[单位]亿元35.3454.0022.9343.0265.96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单位]亿元25.9432.4614.7927.5547.71
营业总收入[单位]亿元27.1349.3627.0280.1959.93
成长能力指标
总资产(同比增长率)[单位]%3.36-3.135.67-2.174.7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单位]%-1.350.8970.92-43.9838.00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单位]%0.820.1673.95-17.1520.43
项 目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中间值平均步距值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ROE[单位]%↓7.4910.924.107.211.71
销售毛利率[单位]%19.7224.0414.8319.912.30
销售净利率[单位]%5.079.051.445.571.90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单位]%33.0639.8626.6235.483.31
项 目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中间值平均步距值
流动比率1.642.621.021.550.40
速动比率1.482.500.631.430.47
营运能力指标
存货周转率[单位]次27.6440.326.4134.128.48
应收账款周转率[单位]次816.873,323.0651.45142.11817.90
营业周期[单位]天23.5156.8910.6613.9711.56
规模指标
总资产[单位]亿元44.2565.9622.9343.0210.76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单位]亿元29.6947.7114.7927.558.23
营业总收入[单位]亿元48.7380.1927.0249.3613.29
成长能力指标
总资产(同比增长率)[单位]%1.695.67-3.133.362.2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单位]%12.9070.92-43.980.8928.73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单位]%15.6473.95-17.150.8222.78
项 目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
翠微股份中兴商业广百股份文峰股份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ROE[单位]%↓-2.460.70-3.30-1.47
销售毛利率[单位]%-1.79-1.79-4.00-1.80
销售净利率[单位]%-2.88-1.76-4.00-1.83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单位]%4.002.692.680.36
流动比率-3.40-2.17-2.66-4.00
速动比率-2.80-1.86-2.28-4.00
营运能力指标
存货周转率[单位]次1.541.412.14-1.86
应收账款周转率[单位]次0.114.000.020.54
营业周期[单位]天-0.91-1.09-0.802.91
规模指标
总资产[单位]亿元1.73-1.150.712.85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单位]亿元0.79-1.350.202.65
营业总收入[单位]亿元1.67-0.013.992.47
成长能力指标
总资产(同比增长率)[单位]%-2.951.05-2.520.6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0.082.52-1.481.37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0.033.21-0.790.86
项 目被评估单位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
友谊集团翠微股份中兴 商业广百 股份文峰 股份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ROE[单位]%↓100951019397
销售毛利率[单位]%10096969296
销售净利率[单位]%10094969296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单位]%10092959599
流动比率10093969592
速动比率10094969592
营运能力指标
存货周转率[单位]次10010310310496
应收账款周转率[单位]次100100108100101
营业周期[单位]天100989898106
规模指标
总资产[单位]亿元10010398101106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单位]亿元10010297100105
营业总收入[单位]亿元100103100108105
成长能力指标
总资产(同比增长率)[单位]%100941029510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10010010597103
比增长率)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10010010698102
项 目被评估 单位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
友谊集团翠微股份中兴商业广百股份文峰股份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ROE[单位] %↓100/100100/95100/101100/93100/97
销售毛利率[单位] %100/100100/96100/96100/92100/96
销售净利率[单位] %100/100100/94100/96100/92100/96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单位] %100/100100/92100/95100/95100/99
流动比率100/100100/93100/96100/95100/92
速动比率100/100100/94100/96100/95100/92
营运能力指标
存货周转率[单位] 次100/100100/103100/103100/104100/96
应收账款周转率[单位] 次100/100100/100100/108100/100100/101
营业周期[单位] 天100/100100/98100/98100/98100/106
规模指标
总资产[单位] 亿元100/100100/103100/98100/101100/106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单位] 亿元100/100100/102100/97100/100100/105
营业总收入[单位] 亿元100/100100/103100/100100/108100/105
成长能力指标
总资产(同比增长率)[单位] %100/100100/94100/102100/95100/10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100/100100/100100/105100/97100/103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100/100100/100100/106100/98100/102
指标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
翠微股份中兴商业广百股份文峰股份
盈利能力状况1.051.021.081.04
债务风险状况1.081.051.051.06
营运能力状况1.000.970.990.99
企业规模状况0.971.020.970.95
成长能力1.020.961.030.98
指标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
翠微股份中兴商业广百股份文峰股份
PE18.7411.027.2617.81
盈利能力状况1.051.021.081.04
债务风险状况1.081.051.051.06
营运能力状况1.000.970.990.99
企业规模状况0.971.020.970.95
成长能力1.020.961.030.98
修正后PE21.0411.198.2718.11
PE的均值14.66

市公司的市盈率(P/E)进行对比分析,通过上述两类市盈率的差异来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

通过分别收集和对比分析了发生在近三年年的非上市公司的少数股权交易并购案例和截至于近三年年底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数据,得到如下数据: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表

(2019年按行业)

序号行业名称非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非流动性折扣比例
样本点 数量市盈率平均值样本点 数量市盈率平均值
1采矿业912.777717.0525.1%
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513.207117.0822.7%
3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13.231418.3327.8%
4房地产业397.5512610.6629.2%
5建筑业225.45959.2841.3%
6运输业1513.458618.9929.2%
7教育545.67869.7134.5%
8货币金融服务285.99376.8112.0%
9其他金融业1419.381429.0133.2%
10资本市场服务922.655029.2422.5%
1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21.79929.8627.0%
12专业技术服务业2821.474934.1737.2%
13农、林、牧、渔业1127.654133.0016.2%
14零售业3216.818821.3421.2%
15批发业3814.797717.7616.7%
16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822.623628.8121.5%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269.301284.7518.2%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16.732423.6029.1%
19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421.826432.8033.5%
2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38.4917854.3829.2%
2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227.5823436.7424.9%
22纺织业1037.573540.898.1%
2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11.608514.4519.7%
2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87.83329.9621.4%
序号行业名称非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非流动性折扣比例
样本点 数量市盈率平均值样本点 数量市盈率平均值
2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918.7724724.3923.0%
2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825.4927839.7635.9%
27金属制品业1818.225925.8829.6%
28汽车制造业1117.6613125.4530.6%
29食品制造业2329.685137.9021.7%
30通用设备制造业619.4512328.5731.9%
31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321.577827.1020.4%
32医药制造业2825.4022443.9642.2%
33仪器仪表制造业736.834848.7724.5%
3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224.826831.4121.0%
35专用设备制造业3028.7522340.6329.2%
36商务服务业3515.455126.4741.6%
37租赁业411.23315.0525.4%
38合计/平均值74821.863,12629.8426.5%
序号行业名称非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缺少流通折扣率
样本点数量市盈率平均值样本点数量市盈率平均值
1采矿业621.444924.2611.6%
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316.945126.9237.1%
3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018.281423.0320.6%
4房地产业2513.669419.2729.1%
5建筑业1617.347621.9020.8%
6仓储业318.99539.6852.1%
7运输业1819.636525.2022.1%
8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412.57519.6936.2%
9教育343.08280.6146.6%
10货币金融服务1712.26287.16-71.3%
序号行业名称非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缺少流通折扣率
样本点数量市盈率平均值样本点数量市盈率平均值
11其他金融业1818.64832.1041.9%
12资本市场服务1222.183337.3840.7%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340.69365.5537.9%
14专业技术服务业1831.333740.7823.2%
15农、林、牧、渔业829.042040.4928.3%
16零售业2621.296428.1524.3%
17批发业4822.235927.3118.6%
18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518.912926.5628.8%
19卫生和社会工作1016.90852.3367.7%
2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33.841842.2419.9%
21互联网和相关服务926.254233.2020.9%
2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828.4913148.6841.5%
23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220.1415533.6840.2%
24纺织业515.855330.9148.7%
2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18.905922.9117.5%
26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56.29288.5426.4%
2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921.4420529.7227.9%
2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231.4722041.8924.9%
29金属制品业1120.024232.5138.4%
30汽车制造业1116.748827.0038.0%
31食品制造业1425.953236.4328.8%
32通用设备制造业918.028936.2150.2%
3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913.655233.1158.8%
34医药制造业1727.1718733.5619.1%
35仪器仪表制造业336.283641.6312.8%
3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022.264433.0932.7%
37专用设备制造业2424.9813135.7730.2%
38商务服务业5025.093429.0613.7%
39租赁业325.97339.8434.8%
40合计/平均值62822.422,29933.5529.3%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表

(2017年按行业)

序号行业名称非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缺少流通折扣率
样本点数量市盈率平均值样本点数量市盈率平均值
1采掘业1118.503327.1931.95%
2传播与文化产业2617.613137.0352.44%
3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215.455130.7949.83%
4电子3424.6511449.1049.81%
5房地产业4015.047223.0034.61%
6纺织、服装、皮毛1311.363233.9166.52%
7机械、设备、仪表18017.7028144.2159.96%
8建筑业2915.984932.7051.12%
9交通运输、仓储业4512.985132.7160.31%
10金融、保险业9114.734921.3430.97%
11金属、非金属6013.609738.2164.40%
12木材、家具317.041235.3751.81%
13农、林、牧、渔业1314.531337.2360.97%
14批发和零售贸易10014.607834.6057.81%
15社会服务业20119.437040.2151.69%
16石油、化学、塑胶、塑料6614.0215840.1965.12%
17食品、饮料1122.475338.3441.40%
18信息技术业15018.599949.8562.70%
19医药、生物制品4313.639441.0166.77%
20造纸、印刷1110.901344.4375.47%
21合计/平均值1,17916.141,45036.5754.28%

(4)控股权溢价

本次评估对象为友谊集团100%股权价值,从评估目的来看,不存在控股股东获得控制权隐形收益的机会,故本次评估控股权溢价为0。

7、市场法评估结果

(1)经营性现金流价值的确定

经营性现金流评估价值=调整后股权投资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1-缺乏流动性折扣率)×(1+控股权溢价率)

=14.66×14,661.83×(1-34.46%)×(1+0)

=140,866.48(万元)

(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友谊集团溢余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评估净值为236,199.96万元,详见收益法相关说明。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现金流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140,866.48+236,199.9=377,066.44(万元)

综上,经市场法评估,友谊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77,066.44万元。

8、测算表格

单位:万元

目标企业(友谊集团)控制权溢价率股权 比例被评估单位经营性经营性现金流价值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净值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14,661.83236,199.960.00%100.00%140,866.48236,199.96377,066.44

结果377,066.44万元,差异金额为13,916.44万元,差异率为3.69%。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市场法是基于对当前宏观政策和商务服务行业上市公司市值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从整体市场的表现和未来的预期评定企业的价值。虽然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比较,但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受宏观经济政策,有关题材信息的影响较大,而现行经济及市场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2)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时,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同时也考虑了行业竞争力、公司的管理水平、人力资源、要素协同作用等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根据友谊集团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收益法评估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目前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广百股份拟发行股份和支付部分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收益法从未来获利角度考虑,反映了企业的综合获利能力,更符合本次评估目的。

2、评估结果的选取

本次评估目的为了解友谊集团的市场价值,为委托人拟转让友谊集团股权提供参考。经过前述分析,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较为全面合理且更切合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390,982.88万元作为友谊集团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六)评估增值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本次友谊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390,982.88万元,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友谊集团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244,735.45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46,247.43万元,增值率为59.76%。增值原因分析如下:

1、定位高端,拥有较出众的品牌信誉和口碑

友谊集团自成立以来坚持高端百货商店的经营定位,经营国际高档精品名品、时尚潮流商品,精心打造融购物与休闲体验、线上与线下互动于一体的舒适购物环境和社交生活平台,为讲究生活品质、追求个性品位、引领时尚潮流人士

提供国际化、时尚化、个性化的消费选择。多年以来的经营发展,友谊集团以鲜明的定位特色、诚信的经营作风、良好的品质信誉、优质的接待服务,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同和赞誉,在广州乃至华南地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出众的品牌信誉和口碑。

2、自有物业地段优势

友谊集团目前运营四个门店,皆位于繁华商业区,区位优势明显。其中,环东店与时代店运营物业主要为自有物业。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市核心区域土地资源日渐稀缺,广州市商业物业的价值不断提升,位于核心商圈繁荣地段的商业物业周边经济、交通、生活环境较好,且该等物业经友谊集团多年投入进行升级改造和运营管理,已成为知名和畅销品牌集聚、客流量稳定集中、营业额较大、市场影响力较强的重要购物场所。

3、丰富的VIP会员资源

多年来,友谊集团以“朋友式接待、专家式服务”为服务理念,深入打造“友谊专业服务品牌”。友谊集团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商品和品牌组合,持续提升满足顾客需求的能力,友谊集团通过严格的过程控制落实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顾客获得高质量的商品。在长期稳健地经营过程中,友谊集团积累了大量忠实的顾客,其中约24万VIP贵宾会员,每年消费占比达五成以上,是标的公司的重要资源。

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

友谊集团经营历史悠久,在零售经营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一支深谙高级百货零售业务的管理团队,并拥有较广阔的供应商资源以及成熟的采购队伍,通过互相支持、资源共享、专业分工,与供应商建立起了新型、和谐、友好的合作联盟和伙伴关系。

三、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国融兴华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市场法两种方法对友谊集团100%股权进行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国融兴华出具并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交易标的友谊集团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390,982.88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国融兴华出

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友谊集团100%股权交易对价确定为390,982.88万元。

四、上市公司对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国融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正常业务往来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或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工作。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国融兴华及其经办评估师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购入资产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系以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二)后续经营过程中相关变化趋势及其对估值的影响

友谊集团的行业情况、市场地位、竞争情况及经营情况的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对零售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考虑到标的公司属于零售行业,本次评估中已对影响标的公司经营的相关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行业政策、行业和技术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市公司将关注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经营情况和行业情况,促使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政策、宏观环境和经营等方面的不利变化,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管理层通过加强管理等方式加以应对。

(三)评估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友谊集团将成为广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广百股份业务体系和合并报表范围,并将在以下方面产生协同效应:

1、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珠三角区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具备强大的消费能力。友谊集团品牌定位高端品牌,但仅在广州市内开了4家百货门店。广百股份定位中高端消费市场,已在广州市及珠三角其他地区开设门店25家,拥有较为成熟的跨区域运营经验。

交易完成后,一方面,友谊集团可弥补广百股份在高档次综合百货板块的空白,实现广百股份在百货业态的中端、高端全面覆盖,打开了高端百货的布局空间;另一方面,友谊集团可借助广百股份成熟的跨区域运营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发达的运营网络,重点在粤港澳大湾区进行网点布局,进一步开拓高端百货市场,实现友谊品牌的区域推广。此外,广百股份将根据总体布局规划和市场消费环境,把握好业态布局和规划的主动权,在夯实百货业态的基础上,继续着力发展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精品折扣店、线上零售等多元化业务,进一步丰富零售业态布局,努力打造覆盖客户全生活消费场景的综合业态,进一步提升广百股份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扩张门店数量,提升业务规模

未来,广百股份与友谊集团将深度融合,共享门店管理经验和技术创新成果。未来,广百股份将借助战投资金和资本市场平台的力量,合理规划布局,利用友谊百货的高端品牌形象,结合广百股份的跨区域运营经验,带动友谊品牌在粤港澳大湾区进行业务布局,进一步开拓高端百货市场,填补友谊品牌的区域布局空白,从而提高双方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

3、发挥规模效应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体量、营收规模、市场份额将大幅提升。同时,受益于广百股份与友谊集团整体对外采购规模及需求的扩大,上市公司将获得更强的市场议价能力,在保持广百股份和友谊集团经营体系各自独立的前提下,通过发挥规模效应,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增加盈利能力。

4、发挥协同效应

交易完成后,广百股份与友谊集团双方可实现资源共享,逐步打通营销渠道、仓储物流、会员积分等核心经营要素,构建紧密的内生合作体系,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1)上市公司的资产体量迅速扩大,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现金储备更加雄厚,为未来上市公司的内生发展和外延并购,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2)广百股份与友谊集团可深度融合,共享技术创新成果,实现优势互补,

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3)广百股份与友谊集团可打通双方的会员积分体系,通过完善双方的会员业务功能、丰富双方会员权益范围、丰富会员专享活动等方法,最终形成权益覆盖面更广、积分层次更丰富、吸引力更强的会员管理体系,促进双方会员管理的优化和会员权益的丰富扩充,有效吸纳新会员并增强老会员的客户粘性,为广百和友谊品牌的共同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消费群体基础。

(4)广百股份和友谊集团可共同进行信息化建设,打通双方信息系统,持续优化ERP、CRM等系统,进而实现整个零售价值链的数字化和统一贯通,打通商品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并通过自动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5、财务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将进一步增长。同时,双方将在资金使用上实现互补,提高标的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其资金使用成本。

鉴于各公司目前业务状况以及后续整合将涉及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协同效应难以准确量化,本次交易评估和定价并未考虑上述协同效应的影响。

(四)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分析本次定价合理性

上市公司现有百货零售业务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网上购物等因素影响,近年来经营业绩有所下滑。标的公司在区域内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上市公司形成互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及持续发展能力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五)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友谊集团定价的市盈率、市净率

本次交易中,友谊集团100%股权评估值为390,982.88万元,友谊集团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61.49万元,友谊集团本次交易定价的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2019年度
友谊集团100%股权对应 的评估值(万元)390,982.88
净利润(万元)24,561.49
本次交易市盈率(倍)15.92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友谊集团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259,354.34
本次交易市净率(倍)1.51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1600861.SH北京城乡79.201.37
2600327.SH大东方11.451.00
3600865.SH百大集团20.521.26
4600827.SH百联股份15.960.76
5002251.SZ步步高52.311.08
6603123.SH翠微股份31.541.70
7600694.SH大商股份7.020.77
8600693.SH东百集团17.181.80
9000501.SZ鄂武商A8.410.93
10000564.SZ供销大集15.760.40
11002187.SZ广百股份13.270.97
12601086.SH国芳集团24.931.81
13600814.SH杭州解百26.241.52
14000417.SZ合肥百货24.380.98
15002697.SZ红旗连锁25.634.33
16600361.SH华联综超38.321.16
17603101.SH汇嘉时代34.241.74
18600738.SH兰州民百2.802.78
19601366.SH利群股份29.851.29
20600828.SH茂业商业5.861.09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21600857.SH宁波中百52.993.38
22600697.SH欧亚集团9.160.74
23600838.SH上海九百25.621.90
24600723.SH首商股份10.040.85
25002419.SZ天虹股份12.421.54
26000419.SZ通程控股15.840.77
27600859.SH王府井7.860.83
28601010.SH文峰股份23.871.21
29600785.SH新华百货17.471.34
30600628.SH新世界28.211.79
31002561.SZ徐家汇15.231.41
32600824.SH益民集团30.421.35
33600858.SH银座股份48.900.73
34002277.SZ友阿股份11.990.80
35600778.SH友好集团47.811.89
36600655.SH豫园股份8.850.90
37000759.SZ中百集团10.981.41
38600729.SH重庆百货13.581.79
39000715.SZ中兴商业28.131.72
中值17.471.29
均值23.191.41
序号证券简称标的公司名称评估基准日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1王府井王府井国际100%股权2017年5月31日18.341.12
序号证券简称标的公司名称评估基准日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2兰州民百杭州环北100%股权2016年6月30日16.933.76
3成商集团 (后更名茂业商业)和平茂业等5家公司100%股权2015年3月31日13.919.61
4华联股份山西华联99.69%股权和海融兴达100%股权2015年12月31日--
5西安民生 (后更名供销大集)供销大集100%股权2015年6月30日--
中位值16.933.76
平均值16.394.83

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购入资产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系以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六、关于净额法确认收入对本次评估的影响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的《会计类1号指引》,对零售百货行业联营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提出了指引性意见。根据《新收入准则》及《会计类1号指引》,标的公司2020年以来联销模式下的百货业务收入由总额法确认收入调整为净额法确认。但出于保证评估预测合理性的考虑,本次评估仍以总额法确认收入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的收入、成本及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一)以总额法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的收入、成本及费用更为合理

1、以总额法口径预测未来年度的百货收入及成本更加合理

标的公司百货业务收入分为联销模式与购销模式,2020年后,联营模式下收入以净额法确认,购销模式下收入以总额法确认。

首先,2020年前,标的公司按照总额法对联销模式下百货收入进行核算,为保证未来年度收入及成本预测的延续性与准确性,本次评估仍然按照总额法对未来年度营业收入进行预测。

此外,在联营模式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况下,收入仍然以总额收入及与供应商约定分成比例为基础产生,因此,以总额法口径预测未来年度的百货

收入及成本可以更加清晰地展现标的公司联营模式百货业务利润产生的过程。

2、以总额法口径为基数预测未来年度的费用更为合理

本次评估对于销售费用的预测中,与百货收入相关的费用包括职工薪酬、门店装修维修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广告宣传费、交通运输费、业务招待费、销售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外包服务费、办公费、差旅费、保险费、邮电通讯费、咨询顾问费、包装费、检测费、节能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主要费用与总额法口径百货收入相关性更高,因此,未来年度上述各费用均以对应年度总额法口径百货收入为基数,以2018、2019各项费用占总额法百货收入比例的平均值作为未来年度的预测比例,来预测未来年度各项费用。

本次评估预测未来年度的财务费用时,手续费与总额法口径下收入具有正相关性。

综上,本次评估中对于费用的预测需借助于标的公司长期在以总额法为原则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历史数据及经验,若改为以净额法原则确认收入为基础进行预测,将加大预测难度并降低预测准确性。

因此,按总额法确认的百货业务收入为基础来预测未来年度的费用更为合理。

3、标的公司资产结构与总额法口径下的收入相关

即使联销模式下以净额法确认收入,标的公司的收付结算模式及现金流依然与过往会计年度一致,在收到顾客款项后,按照向供应商分成比例计提应付账款,在预测未来年度营运资金时,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口径更为合理。因此,从合理预测标的公司资产结构角度考虑,应以总额法口径收入作为预测基础。

综上,本次评估以总额法确认收入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的收入、成本及费用具备合理性。

(二)标的公司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不影响本次评估值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股权现金流模型进行测算,即: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付息债务的增加(或减少)-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1、标的公司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不影响未来年度的毛利及净利润预测

如前所述,本次评估以总额法确认收入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的收入、成本及费用更为合理,标的公司2020年度联销模式百货业务调整为以净额法确认收入对本次评估预测未来年度的毛利及净利润无影响。

2、标的公司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不影响未来年度的各项费用预测

如前所述,本次评估以总额法确认收入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的收入、成本及费用更为合理,故标的公司2020年度联销模式下百货业务收入确认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不影响未来年度的各项费用预测。

3、标的公司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不影响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对于营运资金的预测,因净额法抵消的成本亦占用资金,按总额法的收入成本来预测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更为合理,故标的公司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不影响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4、对于折旧摊销、付息债务的增加(或减少)、资本性支出,收入按净额法或总额法确认并不对其产生影响。

综上,标的公司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不影响未来年度收益法各项参数的预测,故友谊集团联销模式下百货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及成本不影响本次评估值。

第六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包括两部分:(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广百股份向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广百股份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7亿元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内容,股份发行方式均为非公开发行。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

2、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就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及交易均价的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10.319.28
前60个交易日9.208.28
前120个交易日8.978.07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及现金支付部分进行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现金支付总额)÷本次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交易各方商定的交易价格及上述公式,本次购买资产项下发行股份数量为273,493,66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9.03%(考虑配套资金)和44.40%(不考虑配套资金),各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数量暂如下:

标的公司发行对象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量(股)
友谊集团100%股权广商资本123,112,357
广商基金62,658,877
中银投资62,658,877
建投华文25,063,551
合 计273,493,662

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认购情况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发行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发生调整,则公司本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

(1)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广商资本、广商基金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若各自所持有用以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友谊集团股权不满12个月,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各自所持有用以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友谊集团股权已满12个月,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中银投资、建投华文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合规性分析

1、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及发行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收购友谊集团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90,982.88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为220,982.88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比例未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同时,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拟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及发行股份数量符合《上市类1号指引》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证监会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上市类1号指引》,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符合上述规定。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4号)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135.146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50元。公司共募集资金523,110,990.50元,扣除发行费用19,930,067.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03,180,922.7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2日全部到位,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1)羊验字第20661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12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736.83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1,936.95万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为38,763.20万元。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不能够完全满足本次支

付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和其他发行费用的需求。此外,上市公司流动负债金额较高,需要保留一定金额的货币资金以满足维持日常运营以及偿还短期债务的需要。因此,为了更好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四)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与可行性分析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资金需求。

(六)本次交易评估是否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配套融资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不会投入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收益法评估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交易标的价值的影响。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比较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前后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上市公司(“甲方”)与交易对方广商资本(“乙方一”)、广商基金(“乙方二”)、中银投资(“乙方三”)及建投华文(“乙方四”)于2020年8月21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友谊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各方确认,根据国融兴华出具并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62003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友谊集团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90,982.88万元,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90,982.88万元。

(三)支付方式

1、交易对方拟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具体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持有/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支付对价
股份(股)现金(万元)
1广商资本68.9224123,112,357170,000
2广商基金12.949062,658,877-
3中银投资12.949062,658,877-
4建投华文5.179625,063,551-
合计100.0000273,493,662170,000

被取消、发行失败或不足以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交易对价,则甲方承诺以自筹方式解决。若配套资金被取消,则甲方应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筹集完毕资金;若配套资金发行失败,则甲方应于配套资金确认发行失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筹集完毕资金;若配套资金发行后不足以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交易对价,则甲方应于配套资金发行完毕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筹集完毕剩余资金;甲方承诺,将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且前述资金筹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一次性支付本次现金的交易对价。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税费,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明确规定承担主体或代扣代缴义务的,依照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相对股权比例分摊,但各方对因其于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资产或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的缴纳不应影响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核。

(四)股份发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结算公司提交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对价相应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内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交易中甲方以发行股份方式作为购买标的资产对价支付之部分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以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6.5198%股权(包括乙方一持有的标的公司25.4422%股权,乙方二持有的标的公司12.9490%股权,乙方三持有的标的公司12.9490%股权,乙方四持有的标的公司5.1796%股权)进行认购。

4、定价基准日:甲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5、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8.0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广百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本次发行股份前,广百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6、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向乙方合计发行273,493,662股股份,其中向乙方一发行123,112,357股股份,向乙方二发行62,658,877股股份,向乙方三发行62,658,877股股份,向乙方四发行25,063,551股股份。若经确定的对价股份数为非整数,乙方同意放弃不足1股的余数部分所代表的对价股份数,放弃余数部分对应的价值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如发行价格因甲方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7、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甲方向乙方一、乙方二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甲方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乙方一、乙方二取得的对价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甲方向乙方三、乙方四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为:至本次交易甲方向乙方三、乙方四发行的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之日,乙方三、乙方四持续持有的标的资产时间不足12个月的,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甲方向乙方三、乙方四发行的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之日,乙方三、乙方四持续持有的标的资产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前,若补偿义务人需要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甲方进行股份补偿,则补偿义务人应先对甲方进行股份补偿,剩余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即可解锁转让。解锁后的股份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甲方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乙方各方被动增持的甲方股票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若前述锁定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各方应对上述锁定期约定作相应调整,以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8、上市安排:甲方向乙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9、甲方于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五)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割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过渡期间承诺与安排

1、各方同意,交易基准日之前标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由甲方享有。

2、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由甲方享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由乙方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标的公司补足。

3、在交割日后30日内,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对标的资产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交割审计基准日确定为交割日的上月月末。

4、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不进行任何方式的分立、合并、减资、利润分配。

(七)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主体资格未曾发生变化,仍然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标的公司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八)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1、协议的生效

本本议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成立,除第1(释义)、9(陈述、保证及承诺)、10(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11(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违约责任)、13(不可抗力)、14(信息披露)、15(保密)条成立时生效外,其他条款自下列条件均全部成就时生效:

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

本次交易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

2、协议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2)一方根本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并且在收到对方要求改正该违约行为的通知后20日内仍未予以补救或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守约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其他权利。

(3)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各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8月21日,公司(“甲方”)与广商资本(“乙方一”)、广商基金(“乙方二”)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盈利承诺期限

本协议中,若本次交易在2020年度内完成交割,乙方就标的公司实现的盈利承诺期限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本次交易在2021年度内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限为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

(二)盈利预测数额的确定

标的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数额不低于6,130万元,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145万元,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423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863万元。

(三)实际利润数额与标的资产减值的确定

各方同意,甲方应聘请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就标的公司盈利承诺期内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专项审计报告应与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

各方同意,在盈利承诺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标的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45日内,由甲方聘请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四)盈利补偿的方式及实施程序

1、盈利补偿的方式

(1)盈利预测补偿

乙方承诺,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每一业绩承诺年度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乙方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乙方一应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甲方进行补偿,如乙方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法足额向甲方承担补偿责任,则由乙方一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就差额部分承担补偿责任;如乙方一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对价仍无法足额

向甲方承担补偿责任,则应由乙方二承担差额补偿责任。对于乙方股份补偿部分,甲方有权以1元的总对价予以回购并注销。

为免歧义,各方确认,任何情况下,乙方一、乙方二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赔偿、补偿、违约责任总额,均应以其分别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上限。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①乙方一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乙方一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乙方一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应补偿股份数量以乙方一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甲方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乙方一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乙方一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②乙方一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乙方一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乙方一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乙方一应补偿的现金数额以乙方一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为上限。

③乙方二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乙方二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乙方一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乙方一已补偿的现金数额]÷本次发行价格-乙方二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应补偿股份数量以乙方二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甲方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乙方二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乙方二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资产减值补偿

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的现金数额,则乙方应参照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和顺序向甲方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与乙方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的现金数额之间的差额。对于乙方股份补偿部分,甲方有权以1元的总对价予以回购并注销。

应补偿股份数量及应补偿现金数额分别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乙方一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乙方一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已合计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乙方一已补偿的现金数额)÷本次发行价格。

应补偿股份数量以乙方一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甲方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乙方一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按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乙方一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②乙方一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乙方一应补偿现金数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已合计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乙方一已补偿的现金数额。

乙方一应补偿的现金数额以乙方一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总额为上限。

③乙方二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乙方二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已合计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乙方一已补偿的现金数额)÷本次发行价格。

应补偿股份数量以乙方二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甲方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乙方二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按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乙方二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补偿的实施程序

甲方应在标的公司每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或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后10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回购乙方应补偿股份的具体方案(如涉及),确定回购乙方股份的具体数量,由甲方以1元的总对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回购乙方股份并于10

日内注销。

若乙方一根据本协议约定须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的,乙方一应于标的公司每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或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在甲方届时发出的付款通知书所载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对甲方进行补偿。

若前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因涉及甲方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则乙方承诺将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甲方股份补偿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乙方之外的甲方其他股东,按其各自持有的甲方相对股权比例确定获赠股份数量。乙方当年应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与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履行无偿划转义务。

若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在盈利承诺期限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已补偿的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

若甲方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则甲方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甲方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补偿上限:乙方对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以及资产减值补偿的总金额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及现金交易对价。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构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时生效;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终止或被认定为无效,则本协议亦解除、终止或失效。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协议各方签署本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以及战争、骚乱、罢工、暴动等社会性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视为违约,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及其程度的证据,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

3、如因政府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而解除的,各方应无条件恢复本协议签署前的原状,且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百股份与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于2021年1月15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上述主体于2020年8月21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盈利补偿的方式及实施程序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利润承诺补偿

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每一业绩承诺年度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业绩承诺方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广商资本应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广百股份进行补偿,如广商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法足额向广百股份承担补偿责任,则由广商基金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差额部分承担补偿责任;如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仍无法足额向广百股份承担补偿责任,则应由广商资本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就差额部分承担补偿责任。

为免歧义,各方确认,任何情况下,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在《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该协议项下的任何赔偿、补偿、违约责任总额,均应以其分别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上限。

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1) 广商资本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广商资本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

若盈利承诺期内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资本持有的广百股份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资本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 广商基金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基金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数量-广商基金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广商基金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

若盈利承诺期内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基金持有的广百股份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基金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 广商资本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每一承诺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广商资本、广商基金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金额

广商资本应补偿的现金数额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为上限。

2. 减值测试及补偿

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数额,则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应参照业绩承诺补偿的上限、方式和顺序向广百股份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与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

资本已补偿的现金数额之间的差额。

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1) 广商资本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广商资本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广商资本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

若盈利承诺期内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资本持有的广百股份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按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资本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 广商基金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基金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广商资本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数量+广商基金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广商基金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

若盈利承诺期内广百股份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广商基金持有的广百股份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按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广商基金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 广商资本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广商资本应补偿现金数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已合计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广商资本已补偿的现金数额。

广商资本应补偿的现金数额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总额为上限。

3. 协议生效时间

该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自《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生效之日生效;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解除或终止,则该协议亦解除或终止。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友谊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列的限制或淘汰类的产业,该主营业务不涉及产品生产,不会产生重大污染,不涉及环境保护问题,亦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根据友谊集团的确认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友谊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友谊集团存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及违章建筑,但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友谊集团100%股权,友谊集团未办理部分房屋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及拥有违章建筑的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本次交易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广百股份、友谊集团(按照《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关联方营业额需合并计算)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同时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达到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所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本次交易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工作,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反垄断法规规定的情形。

1、本次交易反垄断审查的相关进展

根据《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通过除合并外其他方式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由取得控制权的经营者申报,其他经营者予以配合。据此,本次交易应由广百股份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百股份已会同相关方积极准备本次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相关申报材料,并拟于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提交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申报材料。

2、获得批准有无障碍

广百股份及友谊集团的业务存在横向重叠,但广百股份与友谊集团均受广州商控控制,且广百股份及友谊集团自设立至今,实际控制人均为广州市国资委,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举措之一,系广州市国有资产的内部重整,对外部竞争影响相对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第二十九条,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经查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公示信息,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认定经营者集中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其将与申报方就如何减少此项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商谈,且申报方有机会提交限制性条件承诺以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综上,本次交易主要为广州市国有资源内部的重整,对外部竞争影响相对较小,获得批准不存在实质性重大法律障碍,但最终尚需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审查意见为准。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股东的持股比例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广百股份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融兴华对标的

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并已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广百股份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方案、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根据标的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标的公司从事百货零售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本次重组将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导致广百股份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广百股份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均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广百股份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广百股份仍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仍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广百股份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广百股份仍将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广州市国资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广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不适用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友谊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提高,业务规模将继续扩大。根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6,532.00万元、120,622.47万元及57,595.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900.90万元、24,561.49万元和3,809.08万元,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通过本次收购优质资产,为上市公司注入新的利润增长点,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因此,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将有助于解决广百股份和标的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根据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保证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以及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分

别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根据标的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适用意见要求的说明

1、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适用意见及《上市类1号指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其中,“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但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该等现金增资部分已设定明确、合理资金用途的除外。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

员会予以审核,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

2、根据《上市类1号指引》,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符合相关规定。

此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适用意见。

五、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广百股份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六、本次配套融资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问答的要求(一)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的要求

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发布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规定:

“第七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配套融资认购方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因此,本次配套融资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配套融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的30%。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问答的要求。

七、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详见“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二)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意见详见“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

见/三、法律顾问意见”。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众环审字(2019)050127号、众环审字(2020)050118号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2020年1-6月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1,936.9523.11%177,641.1141.29%169,181.8438.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348.751.60%6,513.761.51%5,853.711.33%
应收票据----400.000.09%
应收账款4,183.451.05%10,190.642.37%12,288.212.79%
预付款项4,072.071.02%6,634.271.54%17,737.174.03%
其他应收款7,058.801.77%7,042.161.64%9,056.642.06%
存货17,263.334.34%17,731.644.12%16,143.803.67%
其他流动资产66,737.5816.77%3,976.030.92%2,430.170.55%
流动资产合计197,600.9249.67%229,729.6053.40%233,091.5453.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500.004.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500.005.15%20,500.004.76%--
长期股权投资13,867.443.49%11,928.982.77%9,746.392.22%
投资性房地产44,721.3011.24%44,535.4510.35%46,596.5410.60%
固定资产96,597.0524.28%99,647.3423.16%103,270.0523.48%
在建工程85.250.02%165.990.04%964.740.22%
无形资产4,421.871.11%4,605.751.07%4,602.301.05%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待摊费用8,147.952.05%7,292.691.70%5,148.161.17%
递延所得税资产9,748.152.45%9,720.532.26%11,288.882.57%
其他非流动资产2,153.920.54%2,100.850.49%4,569.881.04%
非流动资产合计200,242.9350.33%200,497.5746.60%206,686.9347.00%
资产总计397,843.86100.00%430,227.17100.00%439,778.47100.00%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5,970.004.65%8,140.005.33%6,430.003.93%
应付账款32,793.2025.53%112,223.9173.51%112,346.4168.71%
预收款项--898.050.59%11,006.096.73%
合同负债60,342.4846.98%----
应付职工薪酬2,239.231.74%138.310.09%165.460.10%
应交税费855.600.67%2,800.601.83%6,304.323.86%
其他应付款24,212.6818.85%23,569.5515.44%22,349.4213.67%
流动负债合计126,413.1998.42%147,770.4196.80%158,601.7197.00%
非流动负债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递延收益--2,801.801.84%2,697.001.65%
递延所得税负债2,029.331.58%2,087.101.37%2,204.031.35%
非流动负债合计2,029.331.58%4,888.903.20%4,901.033.00%
负债合计128,442.52100.00%152,659.32100.00%163,502.74100.00%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32.28%35.48%37.18%
流动比率1.561.551.47
速动比率1.431.431.37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
总资产周转率(次)0.231.841.7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3.4071.3456.77
存货周转率(次)3.3740.3239.2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96,313.14801,864.70761,279.33
其中:营业收入96,313.14801,864.70761,279.33
二、营业总成本99,915.12781,843.43735,575.61
其中:营业成本58,967.88682,950.92634,608.95
税金及附加2,312.308,134.919,168.08
销售费用35,354.3384,612.6983,039.47
管理费用3,734.809,109.069,216.98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454.20-2,964.15-385.70
加:其他收益84.81890.3085.93
投资收益966.97947.612,201.2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5.32566.47-950.81
信用减值损失--14.82-
资产减值损失---72.17
资产处置收益-0.14-6.453.31
三、营业利润-2,755.6622,404.3827,043.40
加:营业外收入15.5791.74215.26
减:营业外支出118.975,974.80203.67
四、利润总额-2,859.0716,521.3227,054.99
减:所得税费用-513.735,005.776,812.1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五、净利润-2,345.3411,515.5420,242.87
少数股东损益-97.18250.71133.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48.1611,264.8320,108.9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
销售毛利率38.77%14.83%16.64%
销售净利润率-2.44%1.44%2.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2%4.12%7.51%

(一)行业管理体制

百货零售行业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下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整顿和规范流通市场秩序,引导百货零售行业的规范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下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行业国家标准。商务部、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殊商品的零售流通建立行政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承担行业自律、沟通、协调、监督以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职能。

(二)行业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推进行业的规范发展,我国已建立起初步完备的与百货零售行业相关的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上述法律法规,对企业、商户、消费者等相关市场主体行为进行了规范。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文件发布单位发布年份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2006年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2007年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2011年
《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供销总社2011年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2011年
《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2012年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商务部2012年
《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2012年
文件发布单位发布年份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
《关于加快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工商总局2013年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订)》人大常委会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订)》人大常委会2013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
《关于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商务部2014年
《关于大力发展绿色流通的指导意见》商务部2014年
《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
《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务部2014年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2015年
《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
《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务院2015年
《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2016年
《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
《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2016年
《关于做好“十三五”时期消费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务部2016年
《国内贸易流通标准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商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人大常委会2017年
《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
《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循环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
《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
《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
《关于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务部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人大常委会2018年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
文件发布单位发布年份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2020年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等23部委2020年
《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2020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

2018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提出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消费结构明显优化和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的总体目标。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的循环动力持续增强,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费率稳步提升。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服务消费占比稳步提高,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逐步下降。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维权机制不断健全,重要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

2019年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措施。包括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扩大农产品流通、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满足优质国外商品消费需求、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拓宽假日消费空间、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市场流通环境。

2020年2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即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对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0年3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23部委联合对外发布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核心强调从市场供给、消费升级、消费网络、消费生态、消费能力、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具体包括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全面提升国产商品和服务竞争力;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着力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结合地区发展布局打造若干区域消费中心;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三)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总体保持增长

百货零售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之一,也是我国第三产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近年来,随着国内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逐年提高,行业总体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

整体而言,百货零售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2008-2019年,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08,487.70亿元增长至411,649.00亿元。2013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呈震荡走势。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使得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20年第一季度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78,759.7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9.64%,为近十多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但随着国内疫情的减缓以及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百货零售行业正逐步走出低谷。截至2020年5月底,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4.01%,降幅有所收窄。

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数据来源:Wind

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统计,2020年5月份全国50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的零售额同比降低10.5%,增速表现好于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型零售企业具备更强的抗风险能力。

总体来看,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升级,可

对我国百货零售行业长期发展提供较好基础,政府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等政策的实行也为零售行业发展提供了支撑。因此从长远看,我国百货零售行业仍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会,但同时百货零售行业也面临着宏观经济发展不确定性、行业竞争加剧、人工及租金等成本上涨、商品质量安全事件影响消费者信心、行业监管整治力度加大等方面的挑战。

2、网络购物逐渐成为零售业重要组成部分,零售业发展模式发生转变近年来,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传统零售的部分市场份额正在被线上业务替代。从2016年到2020年5月底,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由12.88%上升到28.96%。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增速也同样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疫情期间,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逆势上涨,2020年1-5月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达到40,175.8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7%。

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目前,线下销售仍占据百货零售行业超过70%的市场份额,系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长期看,传统零售业转型势必成为各大百货零售企业需要考虑的方向。

3、百货零售行业发展趋势

(1)百货店购物中心化

传统百货业态不仅受到电子商务的强势冲击,还面临多业态竞争的加剧(如

零售新形态不断崛起),以及人力、租金等经营成本的攀升。此外,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习惯正在发生改变,更倾向于多元化的购物体验。在此背景下,百货企业引入时尚品牌旗舰店、进行商场扩容改造、增加商场体验性元素等,为消费者营造类似于购物中心的消费体验,集合更加丰富的业态和功能,以满足消费者的各项需求。换言之,未来的百货业将越来越多地注入购物中心元素,并最终形成以购物中心为特色的综合百货业态。

(2)线上线下融合

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等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已经越来越深刻地影响消费群体的生活方式。在此背景下,网络购物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猛,大多数实体零售商尤其是传统百货,均受到了强烈冲击,但同时,也使得越来越多的百货企业开始关注并试水网上平台建设。为了适应电商竞争,传统百货业一方面将可完全电商化的部分业务搬至网上进行;另一方面,传统百货业努力加强线下体验功能,并将线上推广、销售进行有机结合。线上、线下并非替代关系,而是起到相互促进作用。其中,线上以购物方便为优势,线下则以购物体验为核心。在自身店铺网络和品牌优势的基础上,百货企业通过自建电商平台或联合互联网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网上浏览、线下体验、线上下单的“一揽子”购买行为,完成智慧、互联和自主的销售闭环。

(3)逐步开展商品购销模式

在百货业中,购销模式业务定位于“特色+补充”,既是构建商品差异化、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百货企业区别于购物中心的核心商业能力。虽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联销是百货企业的主流经营模式,但随着行业发展,购销模式业务的重要性逐步凸显。例如,在欧美等发达地区,玛莎百货、连卡佛等多数商场都采取购销模式,其综合毛利率超过40%。

4、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随着网络购物等新兴业态的崛起,同时房屋租金、人力成本等经营成本又逐年提升,传统百货零售渠道间的竞争激烈程度更为升级。与其他成熟行业相比,当前我国百货零售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低,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各区域市场均存在地域龙头,而全国性的龙头企业相对较少。根据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对会员企

业2018年经营年度统计数据显示,90家百货零售骨干企业销售总额为7,45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1.96%。2019年上半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百货店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为零售业各业态中最低。

目前,国内百货零售企业众多,在沪深两地上市的企业有重庆百货、王府井、大商股份、天虹股份、茂业商业、广百股份、鄂武商A、银座股份、合肥百货、首商股份、翠微股份、徐家汇、新世界、杭州解百、百大集团、南京新百等;在香港上市的有百盛集团、新世界百货、金鹰商贸、茂业国际、银泰百货、佳华百货控股等;另外还有伊势丹、伊藤洋华堂、远东百货、崇光百货等。

5、行业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百货零售行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分支,直接面对下游普通消费者,属于商品生产流通的最终环节。除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外,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习惯、消费结构的变化,也将带动百货零售企业在商业业态、经营模式、商品品类等方面的调整和进步。

(1)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百货零售仍有发展空间

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同比增长7.9%,增速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延续了低速增长趋势。同期,城镇居民消费人均支出增速有所回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累计同比增长7.5%,增速分别上升0.7百分点。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消费需求将得到释放,百货零售行业仍有一定发展空间。

(2)百货企业的服务水平愈发重要

近年来,线上零售快速增长,倒逼传统线下百货经营模式改变,重点提升线下消费的体验环节。体验性消费是顾客心理需求被满足的过程,是实体零售商显著优于线上销售的竞争环节,也是零售商环境服务的重要内容。环境服务衡量了消费者因零售环境而引发的心理费用的水平,让消费者确切地体验到商店服务水平与管理水平的差异。百货企业的环境服务越好,则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6、行业利润水平及变动原因

受经济增速放缓、需求增速减慢、运营成本上升、电商冲击等因素影响,2018年零售业表现差强人意。根据证监会零售行业分类数据统计,2018年百货零售业营业利润总额为553.72亿元,同比上升仅2.60%,2019年同比增速略有好转。2020年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第一季度百货零售业的利润总额为

64.06亿元,较去年同期156.72亿元的利润总额,同比下降了59.13%。其中,超过三成的百货零售业上市公司营业利润为负。

百货零售业营业利润

数据来源:Wind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是未来趋势

2019年,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7.8%,拉动GDP增长3.5个百分点,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大驱动力。经济转型以来,投资对GDP的拉动明显下降,随着转型深入,投资增速下降是长期趋势。此外,中美贸易战等外部因素导致出口受阻。根据海关总署披露,2019年中国出口总额较上年同期仅增长0.5%,较2018年同比增速,回落9.37%,加之目前疫情在全球的蔓延,海外需求下降,出口形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扩大内需,增加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最为有效的方式。

(2)消费升级

伴随人均GDP和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居民逐渐由物质性、基础性消费向精神性、发展性消费转变,服务比产品更受青睐,品质消费占比不断提升。整体看来,居民的消费升级将为百货行业带来复苏机会。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电子商务冲击

电子商务对传统专业市场、百货业、零售业构成了巨大冲击,电子商务面向的客户群体更广阔,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消费者通过网络买到想要的商品,所需购物时间与精力大为减少,这都是传统百货零售企业难以企及的优势。

(2)同质化倾向明显

我国百货业发展历程较短,且主要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运营经验实现快速发展,其自身对消费者消费能力、消费习惯等方面的针对性研究仍处于初期阶段,导致百货业经营同质化现象明显,具体表现为商业布局相近、业态组合雷同、产品品牌单一等,加剧了百货企业间的竞争。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致使中国2020年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百货业首当其冲,门店限流、交通管控、民众恐慌心里等多种因素致使传统百货业蒙受巨大损失。未来,疫情的发展态势仍为百货零售业带来较大不确定性。

(五)行业进入壁垒

1、核心商圈的稀缺性

优质的商圈具有不可复制性、覆盖范围广、辐射面积大、商业氛围浓、消费能力强、交通便利等特点,对于百货商场的经营发展非常重要,因此稀缺性特征明显。随着我国消费服务业的不断发展,目前各城市的核心商圈大多已被现有零售商占据,并已形成一定的区位优势与品牌影响力。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在商圈选址、商圈环境运营与培育方面面临更多的投入与风险。

2、品牌壁垒

知名的百货商场品牌对消费者具有较大吸引力,能够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并易形成消费偏好与惯性。百货商场运营商在卓越的经营管理基础上,通过制定合理的品牌战略、维护和发展品牌形象,较易维持并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利润率和顾客忠诚度。而对于市场新进入者而言,新品牌的建设则需经历较长时间的培育与经营。

3、资金壁垒

百货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各个百货商场需进行经营场所、店面装修、物流系统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初始投资,还需保有大规模的流动资金,资金需求量巨大。同时,百货商场在规划、营销、运营、招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发展过程中需快速增加经营网点、扩大经营规模,对新进入者提出了较高的资金投入要求。

(六)上下游产业链状况

百货零售行业上游为各类消费产品的供应商,下游为终端消费者。从上游来看,在某些高端消费品和奢侈品领域,供应商会根据自身品牌定位和产品销售模式对百货零售企业的市场定位、经营能力、店面规模等提出要求。但从总体上看,上游各类消费产品大多处于充分竞争市场,产品供应充足、品类齐全,对下游百货零售行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制约。

(七)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1、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广州友谊商店”,以高级百货商店为定位,采用全渠道组合经营模式,为顾客提供个性化、体验化、智能化的优质生活解决方案。目前,标的公司拥有逾10万平方米自有物业、4家门店(分别为环东店、时代店、正佳店和国金店),拥有近24万人的VIP客群。

标的公司是广东省流通龙头企业、全国文明单位、中国服务业五百强、中国百货业百强、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省市先进集体,曾被评为“中国商业改革开放40周年功勋企业”、“改革开放40周年广东省优秀企业”和“广州‘四十年·四十品’品牌”,标的公司属下的广州市三家门店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给零售企业的最高荣誉“金鼎百货店”称号。

2、核心竞争力

(1)定位高端,拥有较出众的品牌信誉和口碑

友谊集团自成立以来坚持高端百货商店的经营定位,经营国际高档精品名品、时尚潮流商品,精心打造融购物与休闲体验、线上与线下互动于一体的舒适购物环境和社交生活平台,为讲究生活品质、追求个性品位、引领时尚潮流人士

提供国际化、时尚化、个性化的消费选择。多年以来的经营发展,友谊集团以鲜明的定位特色、诚信的经营作风、良好的品质信誉、优质的接待服务,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同和赞誉,在广州乃至华南地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出众的品牌信誉和口碑。

(2)自有物业地段优势

友谊集团目前运营四个门店,皆位于繁华商业区,区位优势明显。其中,环东店与时代店运营物业主要为自有物业。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市核心区域土地资源日渐稀缺,广州市商业物业的价值不断提升,位于核心商圈繁荣地段的商业物业周边经济、交通、生活环境较好,且该等物业经友谊集团多年投入进行升级改造和运营管理,已成为知名和畅销品牌集聚、客流量稳定集中、营业额较大、市场影响力较强的重要购物场所。

(3)丰富的VIP会员资源

多年来,友谊集团以“朋友式接待、专家式服务”为服务理念,深入打造“友谊专业服务品牌”。友谊集团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商品和品牌组合,持续提升满足顾客需求的能力,友谊集团通过严格的过程控制落实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顾客获得高质量的商品。在长期稳健地经营过程中,友谊集团积累了大量忠实的顾客,其中约24万VIP贵宾会员,每年消费占比达五成以上,是标的公司的重要资源。

(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

友谊集团经营历史悠久,在零售经营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一支深谙高级百货零售业务的管理团队,并拥有较广阔的供应商资源以及成熟的采购队伍,通过互相支持、资源共享、专业分工,与供应商建立起了新型、和谐、友好的合作联盟和伙伴关系。

(5)精细化管理优势

作为市场化程度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之一,零售企业的持续发展需要高效、专业化的管理体系支撑。标的公司不断完善和健全商品品牌引进、调整、淘汰的经营评价标准,运用供应链管理系统(SCM)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恳谈会、供应商走访等机制。公司制定了健全的严格自律、科学规范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保障体系,对商品质量执行三级检查管理制度,确保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商品。公司坚持精细服务,实施标准化接待服务流程和关键岗

位服务行为规范(KBF),使服务具备强的操作性和规范化,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公司通过运用商业智能系统(BI)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分析销售数据,把握目标顾客的基本需求和个性需求,提供更具个性化、精细化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了目标顾客的满意度。

3、应对电子商务业务冲击的措施及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针对线上零售对线下零售的影响,标的公司的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坚持高端、差异化定位,筑牢实体经营根基

标的公司将紧扣经营定位,坚持品牌定力,继续增强对高端品牌的吸引力,扩大高端、独有品牌的经营占比,坚持精细化管理与服务,充分发挥实体店区别于线上零售的体验型消费优势,巩固对高端人群的号召力。

(2)提升线上零售业务规模

标的公司将优化自有线上零售平台,加大对标准化商品的线上销售力度,不断提升对现有客群日常消费需求的满足。近期标的公司对旗下线上销售平台“友谊网乐购”进行整体升级改造,积极拥抱“互联网+”,着力提升自身线上销售能力,促进网上商城“PC端+移动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升级后的“友谊网乐购2.0”版已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上线,当月销售同比增长105%、订单量同比增长60%,新注册会员同比翻番。

(3)丰富线下零售场景及业态

标的公司将以“友谊精品超市”新业态网点拓展为基点,发展网格化经营触角,打入社区消费圈,通过与外卖平台开展即时配送服务,提升对本地消费群体的深入渗透。

(4)扩展线上零售渠道

标的公司将在京东、天猫等国内顶尖线上平台开设旗舰店,实现对更广地域的消费覆盖。未来,标的公司将继续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充分利用数据生态助力实体商业转型,预计网购零售业绩,线上、线下会员数量将实现增长。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总体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已有所放缓,自2018年以来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增速已连续两年下降。线上引流成本逐年上升,

互联网进入流量红利末期。纯电商企业发展遇到瓶颈正在积极布局线下业务。

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过去几年在线上零售规模高速增长的期间内,标的公司收入、利润、毛利率等盈利指标较为稳定,均未出现显著下滑的情形。若未来线上零售、移动端零售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且标的公司的应对措施未能有效实施,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下降的风险。

4、应对毛利率下滑的应对措施

针对于毛利率下滑的风险,友谊集团未来的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持续推进百货业态转型升级

调整商品结构与营销策略,围绕精品化、购物中心化、主题化、社区化等明确转型目标精准定位,重点加大对重点品牌的维系,加大对高毛利商品类别的经营,不断优化提升商品结构;同时创新营销方式,围绕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变化特征,构建“商品+服务+营销”的顾客价值体系,打造独具特色的营销品牌,构筑全渠道营销场景。

(2)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提升效益

充分利用数据分析,持续改善顾客体验,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顾客“首问责任制”,以服务促效益。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细分目标顾客群体,结合不同门店的市场定位及客质差异,围绕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精准触

达顾客,进行信息的有效传播与响应;同时根据需求变化调整商品结构,优化品类升级,以顾客体验赢得市场。

(3)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以提升管理能力与治理效能为抓手,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与规范管理等形式,保障企业日常经营发展提质增效。一是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夯实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二是有效提升规范管理能力,实现降本增收。

(八)行业技术水平和特点

百货零售行业主要通过连锁方式经营,通过连锁管理相关技术实现统一的运营管理。百货零售行业的特点决定了下属门店较多,需要由企业统一制定标准,通过标准化的制度和流程进行规范。连锁经营把流通体系中的采购、仓储、物流、批发和零售环节有机结合,通过集中采购、仓储和配送降低成本,利用连锁经营系统完成数据的采集与归结,便于随时掌握商品所处的流通环节和销售情况,提高反应速度和决策能力。信息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在百货零售行业的广泛应用,使百货零售企业与上下游、门店之间的衔接更加紧密,行业资源配置得以优化。

(九)行业经营模式

国内百货零售主要有联销模式、购销模式和租赁模式等三种。

联销:指百货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经营方式。即供应商提供商品在百货企业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由公司营业员及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销售。在商品尚未售出的情况下,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百货企业不承担该商品的跌价损失及其他风险。供应商按售价扣除与百货企业约定的分成比例后开具发票给百货企业,百货企业在商品售出后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商品进销差价核算结转毛利。

购销:即百货企业直接采购商品后,购销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百货企业负责商品的销售,承担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通常百货企业可有一定退货换货率,以及因市场变化而发生的调价补偿。其利润来源于百货企业的购销差价。百货企业目前对不能采取联销方式的商品经营一般采用购销模式,主要为电器、部分知名品牌化妆品、金银珠宝和超市商品。

租赁:是在百货企业经营场所里进行的租赁经营,其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配合百货门店零售业务,满足顾客其他消费需求的服务补充,例如银行、通信、餐厅、快餐店、电影院、娱乐项目等;另一类以百货为主营业态,运用购物中心理念,按百货企业统一规划租赁给其他品牌供应商或代理商用于商品零售服务,以满足各消费群体的不同需求。

(十)区域性、周期性、季节性特征

百货商品绝大部分为居民日常消费必需品,需求刚性较强,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家电等大宗百货商品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一方面体现在节假日带来的周期性特征如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节日期间,百货零售企业销售额一般较平时大幅增长,零售商也借此机会大举进行促销活动;另一方面体现在商品自身的季节性,如冬夏服装、取暖制冷电器(空调、电暖器)、不同季节的时令水果、生鲜食品等。

百货零售行业的经营情况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规模和增长情况密切相关,行业需求受宏观经济环境、消费者偏好、消费者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城市规模和城市经济发展程度差异较大,因而各区域零售行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状况也有较大差异。从区域经济差异看,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等三大城市群内的百货零售企业发展规模最大、竞争最为激烈,而中西部地区的零售门店规模和数量明显不足。从城市规模上来看,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竞争最为激烈,省会城市、大中型城市的数量相对饱和,而三、四线城市及乡镇地区数量最为匮乏。

三、友谊集团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友谊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4,495.9720.78%81,981.5223.20%73,595.1921.52%
应收账款780.940.25%4,640.491.31%5,906.681.73%
预付款项1,015.110.33%1,565.770.44%1,597.500.47%
其他应收款5,312.941.71%5,459.031.54%5,992.001.75%
存货9,058.682.92%10,549.102.98%8,057.822.36%
其他流动资产126,499.4740.75%139,603.3039.50%139,417.6140.77%
流动资产合计207,163.1166.74%243,799.2168.98%234,566.7968.6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1,287.7017.9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6,886.6821.55%69,936.8119.79%--
投资性房地产13,571.544.37%9,349.802.65%8,453.702.47%
固定资产16,974.545.47%22,370.656.33%15,436.054.51%
在建工程80.990.03%69.670.02%8,898.242.60%
无形资产1,600.110.52%1,652.460.47%1,758.460.51%
长期待摊费用3,699.261.19%5,848.721.65%11,166.673.27%
递延所得税资产444.030.14%416.080.12%378.280.11%
非流动资产合计103,257.1533.26%109,644.1931.02%107,379.0931.40%
资产总计310,420.26100.00%353,443.40100.00%341,945.88100.00%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18.7664.79111.09
银行存款64,284.4381,663.7472,674.78
其他货币资金192.79252.98809.32
合 计64,495.9781,981.5273,595.19
项 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销售预付卡、预收订货款对应税款433.794,396.105,777.08-752.04
应收银行卡款127.54244.38129.6090.9433.98
其他业务应收款项注2---924.95-
租金219.61----
合计780.944,640.495,906.681,015.89786.02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应收账款(应收银行等合作商款)347.15244.38129.601,015.8933.98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80.944,640.495,906.68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净值780.944,640.495,906.68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组合一:账龄组合225.705.491.57
组合二:信用风险极低资产组合555.244,634.995,905.10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80.944,640.495,906.68
账 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半年以内225.700.00%-5.490.00%-1.570.00%-
合 计225.70--5.49--1.57--
账 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半年以内780.944,640.495,906.68
小计780.944,640.495,906.68
减:坏账准备---
合计780.944,640.495,906.68
2020年6月30日
客户名称与友谊集团关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比
税务机关无关联关系433.79-半年以内55.55%
服务机构1无关联关系76.71-半年以内9.82%
业务往来单位1无关联关系65.36-半年以内8.37%
业务往来单位2无关联关系59.34-半年以内7.60%
业务往来单位3无关联关系32.34-半年以内4.14%
合 计667.54--85.48%
2019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与友谊集团关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比
税务机关无关联关系4,396.10-半年以内94.73%
服务机构1无关联关系158.88-半年以内3.42%
服务机构2无关联关系65.04-半年以内1.40%
服务机构3无关联关系14.46-半年以内0.31%
服务机构4无关联关系5.34-半年以内0.12%
合 计4,639.82--99.99%
2018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与友谊集团关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比
税务机关无关联关系5,777.08-半年以内97.81%
服务机构1无关联关系85.17-半年以内1.44%
服务机构2无关联关系30.23-半年以内0.51%
服务机构3无关联关系5.95-半年以内0.10 %
服务机构4无关联关系5.77-半年以内0.10%
合 计5,904.20--99.96%
证券简称1年以内 (含1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王府井0.30%10.00%20.00%50.00%80.00%100.00%
天虹股份3.00%10.00%20.00%50.00%50.00%100.00%
茂业商业5.00%5.00%10.00%15.00%20.00%25.00%
首商股份5.00%10.00%15.00%30.00%60.00%100.00%
广百股份0%-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翠微股份------
北京城乡5.50%6.00%6.50%7.00%7.00%7.00%
证券简称1年以内 (含1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徐家汇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新世界5.00%10.00%20.00%30.00%50.00%100.00%
益民集团0.5%-5.00%7.00%12.00%20.00%50.00%100.00%
平均数2.70%-3.76%8.67%18.17%39.11%55.22%81.33%
中位数3.00%-5.00%10.00%20.00%30.00%50.00%100.00%
友谊集团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账龄结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015.11100.00%1,565.77100.00%1,596.7599.95%
1至2年----0.750.05%
合 计1,015.11100.00%1,565.77100.00%1,597.50100.00%
客户名称与友谊集团关系账面余额占比
第一名无关联关系294.8329.04%
第二名无关联关系194.5219.16%
第三名无关联关系177.7817.51%
第四名无关联关系148.1114.59%
第五名无关联关系70.056.90%
合 计885.2887.21%
2019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与友谊集团关系账面余额占比
第一名无关联关系387.9024.77%
第二名无关联关系339.4021.68%
第三名无关联关系236.1315.08%
第四名无关联关系209.5613.38%
第五名无关联关系158.3110.11%
合 计1,331.3085.03%
2018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与友谊集团关系账面余额占比
第一名无关联关系680.0442.57%
第二名无关联关系285.2417.86%
第三名无关联关系155.719.75%
第四名无关联关系147.019.20%
第五名无关联关系125.397.85%
合 计1,393.3987.22%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5,408.485,650.806,037.21
减:坏账准备95.54191.77104.16
账面净值5,312.945,459.035,933.06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租赁押金、保证金3,919.684,119.684,432.75
其他1,488.811,531.131,604.46
小计5,408.485,650.806,037.21
减:坏账准备95.54191.77104.16
合 计5,312.945,459.035,933.06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信用风险组合5,408.4895.545,650.80191.776,037.21104.16
其中:账龄组合1,405.2995.541,504.82191.771,142.26104.16
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4,003.20-4,145.98-4,894.95-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408.4895.545,650.80191.776,037.21104.16
账 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半年以内1,190.5822.01%571.3910.11%623.6910.33%
半年至1年(含1年)147.502.73%439.087.77%2,897.2047.99%
1至2年(含2年)2,393.8844.26%2,574.0145.55%432.937.17%
2至3年(含3年)9.410.17%165.802.93%431.077.14%
3至4年(含4年)375.306.94%411.487.28%521.118.63%
4至5年(含5年)365.306.75%362.396.41%1,045.3017.31%
账 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5年以上926.5217.13%1,126.6619.94%85.911.42%
小 计5,408.48100.00%5,650.80100.00%6,037.21100.00%
减:坏账准备95.54-191.77-104.16-
合 计5,312.94-5,459.03-5,933.06-
2020年6月30日
客户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比
第一名租赁押金1,538.00-1-2年28.44%
第二名租赁押金1,276.55-3-4年368.51万元;4-5年316.86万元;5年以上591.18万元23.60%
第三名租赁押金586.40-1-2年10.84%
第四名往来款296.08-半年以内5.47%
第五名租赁押金226.03-5年以上4.18%
合计3,923.0672.53%
2019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比
第一名租赁押金1,539.03-1-2年27.24%
第二名租赁押金1,476.55-2-3年368.51万元;3-4年316.86万元;4-5年791.18万元26.13%
第三名租赁押金586.40-1-2年10.38%
第四名暂借款392.0882.451年以内4.70万元;1-2年204.54万元;2-3年148.35万元;3-4年34.49万元6.94%
第五名租赁押金226.03-5年以上4.00%
合计4,220.0982.4574.69%
2018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比
第一名租赁押金1,676.55-1-2年200万元;2-3年368.50万元;3-4年316.86万元;4-5年791.18万元27.77%
第二名租赁押金1,538.00-1年以内25.48%
第三名租赁押金586.40-1年以内9.71%
第四名往来款387.38-1年以内204.54万元;1-2年148.35万元;2-3年34.49万元6.42%
第五名租赁押金226.03-4-5年3.74%
合计4,414.36-73.12%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原材料29.280.32%31.030.29%38.260.47%
库存商品9,021.6499.59%10,510.3599.63%8,011.0599.42%
低值易耗品7.760.09%7.720.07%8.520.11%
合 计9,058.68100.00%10,549.10100.00%8,057.8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友谊集团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结构性存款64,065.8884,119.4994,919.39
其他理财产品61,430.9755,132.6044,132.25
预缴税费1,002.62351.20365.98
合 计126,499.47139,603.30139,417.61
序号理财产品名称期末余额种类类型预期收益率期限(天)到期日
1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CNYAQKF6,070.98其他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3.40%-3.50%1822020/8/24
2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5,023.01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保本浮动收益1.40%-3.80%1802020/8/29
3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5,018.22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保本浮动收益1.40%-3.75%1832020/9/26
4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CNYAQKFTPO】322.92其他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3.00%-3.10%1832020/9/10
5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赢家稳赢3499号”法人理财产品55,037.07其他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4.10%1592020/11/30
6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486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14,014.77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保本浮动收益1.75%-3.80%1802020/12/05
7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10,008.44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保1.40%-3.35%1822020/12/07
序号理财产品名称期末余额种类类型预期收益率期限(天)到期日
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本浮动收益
8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37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1.44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保本浮动收益1.75%-3.60%1832020/12/29
合计125,496.84-----
被投资单位核算方法投资成本账面价值持股比例
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0,000.0030,000.0012.49%
天津鼎晖稳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5,598.9825,598.988.50%
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0,000.0010,000.003.33%
上海鼎晖赋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010.001,010.000.77%
广州市家谊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573.72-7.50%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500.00277.702.50%
合 计67,682.7066,886.68-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账面价值账面原值账面价值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32,140.1712,613.0126,926.528,370.2323,871.747,432.05
土地使用权1,809.97958.531,809.97979.571,809.971,021.65
合 计33,950.1413,571.5428,736.499,349.8025,681.728,453.70
项目2020年6月30日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广州市十三行路1号的新中国大厦首层、二层、三层及五个地下停车位3,184.87正在办理中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时代广场2、3、5层商铺(209-212、214、313、314、504、505部分)共9间商铺3,099.71正在办理中
保税区贸易街铺位174.70开发商原因未能办理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账面价值账面原值账面价值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36,383.7516,026.6941,597.4021,353.0034,547.9214,319.81
通用设备7,487.91563.267,485.32607.757,417.29623.31
电脑设备2,784.25350.662,729.48370.332,787.18440.75
运输设备295.7733.93295.7739.58321.6352.17
合 计46,951.6816,974.5452,107.9622,370.6545,074.0115,436.0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因此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④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友谊集团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8,898.24万元、69.67万元、

80.99万元。2018年末在建工程主要系时代广场2-5层17间商铺及时代广场304-306、309、311五间商铺对应的装修工程。

⑤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友谊集团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使用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友谊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600.1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0.52%。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位于核心商圈、软件使用状况良好,均不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回收金额的情形,因此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⑥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友谊集团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述: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租赁费3,699.265,755.8810,702.50
节能服务费-92.84464.18
合 计3,699.265,848.7211,166.67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669.26167.32765.49191.37677.87169.47
待兑换会员积分1,106.87276.72894.34224.70796.22199.06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39.019.75
合 计1,776.13444.031,659.83416.081,513.11378.28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8,719.3127.63%63,911.0867.93%66,186.6268.92%
预收款项101.450.15%5,690.656.05%6,052.166.30%
合同负债30,911.9845.63%----
应付职工薪酬631.010.93%1,926.152.05%1,751.501.82%
应交税费1,431.412.11%6,636.897.05%8,315.268.66%
其他应付款15,947.3823.54%15,025.4815.97%12,926.6313.46%
流动负债合计67,742.53100.00%93,190.2499.04%95,232.1699.17%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898.820.96%796.220.83%
非流动负债合计--898.820.96%796.220.83%
负债合计67,742.53100.00%94,089.06100.00%96,028.38100.00%

2016年-2020年6月末,友谊集团的应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应付供应商货款18,719.3129,275.2030,435.8336,105.5835,272.72
预付卡款注-34,635.8835,750.79--
合计18,719.3163,911.0866,186.6236,105.5835,272.72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预收账款101.455,690.656,052.1641,881.2741,827.64
其中:预收租金101.453,492.323,646.904,079.244,528.60
预付卡款---35,659.6836,637.81
预收货款-2,198.33651.11862.07649.08
预收分红款注--1,754.151,280.2912.15
项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预收租金、货款等)2,098.995,690.656,052.166,221.595,189.83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金额占预收账款比例
2020年61第一名58.0357.20%
月末2第二名26.6726.28%
3第三名16.7616.52%
合计101.45100.00%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金额占预收账款比例
2019年末1第一名3,095.1954.39%
2第二名225.063.95%
3第三名172.073.02%
小计3,492.3261.37%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金额占预收账款比例
2018年末1第一名3,034.5050.14%
2第二名1,754.1528.98%
3第三名612.4010.12%
小计5,401.0589.24%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金额占预收账款比例
2017年末1第一名3,034.507.25%
2第二名1,280.293.06%
3第三名988.462.36%
小计5,303.2512.66%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金额占预收账款比例
2016年末1第一名3,034.507.25%
2第二名1,253.573.00%
3第三名135.000.32%
4第四名12.150.03%
小计4,435.2210.60%

3)预收账款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友谊集团向个人客户销售预付卡形成的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下游客户使用预付卡实际消费时,友谊集团确认收入并冲抵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科目。友谊集团对外出租商业物业收取租金形成的预收款项,当租赁客户实际承租后,友谊集团确认收入并冲抵预收款项。4)预收账款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友谊集团的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6,052.16万元、5,690.65万元、101.4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30%、6.05%、0.15%。2018年末及2019年末预收账款包括预收货款及预收租金。2019年末预收账款中的预收货款较上年末增加1,547.22万元,主要系标的资产年末预收贸易类客户货款大幅增加。2020年6月末,友谊集团预收款项大幅下降,主要系由于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同时上年末预收租金因本期冲抵应付租金导致账面余额减少。友谊集团向个人客户销售预付卡形成的预收账款,下游客户使用预付卡实际消费时,友谊集团确认收入并冲抵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科目。2018-2020年1-6月,友谊集团对外出租商业物业收取租金形成的预收款项,当租赁客户实际承租后,友谊集团确认收入并冲抵预收款项。

③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友谊集团合同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预售卡款27,807.57--
货款1,997.54--
待兑换会员积分奖励款1,106.87--
合 计30,911.98--

④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友谊集团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631.011,926.151,751.5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合 计631.011,926.151,751.50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1,050.914,837.135,117.66
增值税108.031,446.742,380.60
房产税202.3772.13353.86
城市维护建设税4.54107.98174.09
消费税52.2395.78102.78
教育费附加1.9446.2874.61
地方教育附加1.2930.8549.74
个人所得税--36.74
土地使用税10.08-25.17
印花税-0.00-
合 计1,431.416,636.898,315.26

2020年6月末应交所得税、应交增值税较上年末大幅减少,主要系受疫情影响,2020年半年度百货零售业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下降,应交增值税及应交所得税随之波动。

⑥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友谊集团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5,947.3815,025.4812,926.63
合 计15,947.3815,025.4812,926.63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户保证金7,382.4946.29%7,588.1550.50%7,157.5355.37%
代收代付款128.100.80%196.691.31%139.491.08%
预提费用56.310.35%311.892.08%350.842.71%
应付工程及物料款433.252.72%616.634.10%684.365.29%
暂收款4,945.5231.01%6,312.1342.01%4,594.4035.54%
集团防疫资金借款3,001.7118.82%----
合计15,947.38100.00%15,025.48100.00%12,926.63100.00%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待兑换会员积分奖励款-898.82796.22
合 计-898.82796.22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待兑换会员积分奖励款期末余额分别为796.22万元、

898.82万元、0万元,主要系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2020年6月末余额为0万元,主要系由于根据新收入准则调整到合同负债科目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3.062.622.46
速动比率2.922.502.38
资产负债率21.82%26.62%28.08%
财务指标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王府井1.471.311.01
天虹股份0.961.010.95
茂业商业0.460.530.51
首商股份2.272.242.15
广百股份1.561.551.47
翠微股份1.131.261.36
北京城乡1.071.210.93
徐家汇5.194.854.38
新世界1.231.192.25
益民集团2.392.432.30
财务指标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平均值1.771.761.73
友谊集团3.062.622.46
速动比率王府井1.291.190.90
天虹股份0.880.920.84
茂业商业0.300.450.39
首商股份1.971.961.93
广百股份1.431.431.37
翠微股份1.081.191.29
北京城乡0.450.610.46
徐家汇5.114.804.33
新世界1.161.112.11
益民集团1.731.531.36
平均值1.541.521.50
友谊集团2.922.502.38
资产负债率王府井43.93%49.95%47.11%
天虹股份57.21%58.19%59.57%
茂业商业61.40%59.20%65.88%
首商股份33.32%34.20%37.82%
广百股份32.28%35.48%37.18%
翠微股份42.65%39.86%43.77%
北京城乡27.21%29.69%34.70%
徐家汇13.77%15.34%16.66%
新世界32.84%34.32%23.32%
益民集团21.82%21.05%21.63%
平均值36.64%37.73%38.77%
友谊集团21.82%26.62%28.08%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2551.4572.92
存货周转率(次)3.7522.1523.79
财务指标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王府井22.83119.89101.85
天虹股份59.25233.38335.81
茂业商业34.95143.92118.68
首商股份20.24122.0197.28
广百股份13.4071.3456.77
翠微股份16.01142.11133.64
北京城乡14.8778.8159.72
徐家汇16.2568.2269.03
新世界3.3410.7016.21
益民集团7.3418.8219.85
平均值21.68100.92100.88
友谊集团21.2551.4572.92
存货周转率(次)王府井2.3622.0624.92
天虹股份4.5614.6311.53
茂业商业0.7811.7210.79
财务指标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首商股份1.6512.4015.09
广百股份3.3740.3239.29
翠微股份2.1935.1838.91
北京城乡0.322.701.72
徐家汇11.3966.6470.81
新世界1.336.9011.63
益民集团0.821.591.53
平均值2.8221.4222.62
友谊集团3.7522.1523.79
项目2020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化测算2020年半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2.5021.2522.87
存货周转率(次)7.503.755.95

万元)及物业租金(218.89万元)。

友谊集团2020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1.25,年化后,友谊集团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2.50,较2019年年上升85.83%,主要是由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减少所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化测算2020年半年度2019年度
期初应收账款46,404,878.4546,404,878.4559,066,787.00
期末应收账款7,809,402.357,809,402.3546,404,878.45
营业收入1,151,900,079.44575,950,039.721,206,224,725.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2.5021.2522.87
项目2020年半年度营业成本年化测算2020年半年度2019年度
期初存货105,490,968.71105,490,968.7180,578,175.24
期末存货90,586,810.8090,586,810.80105,490,968.71
营业成本734,566,809.48367,283,404.74553,970,324.50
存货周转率(次)7.503.755.95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57,595.00120,622.47116,532.00
营业成本36,728.3455,397.0352,788.53
营业毛利20,866.6765,225.4463,743.47
期间费用17,536.8942,737.9141,767.95
营业利润5,328.5532,675.4332,408.68
利润总额5,207.4232,734.0033,225.11
净利润3,809.0824,561.4924,898.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9.0824,561.4924,90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5.8314,661.8314,267.22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54,886.6795.30%113,249.3493.89%109,286.8793.78%
其他业务收入2,708.344.70%7,373.136.11%7,245.136.22%
合 计57,595.00100.00%120,622.47100.00%116,532.00100.00%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9,286.87万元、113,249.34万元、54,886.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3.78%、93.89%、

95.30%,主营业务突出。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门店商品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保持稳定。最近一期,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下滑,主要系受疫情影响。

友谊集团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商场管理相关收入。最近两年及一期,友谊集团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7,245.13万元、7,373.13万元和2,708.3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2%、6.11%和4.70%,最近一期,商场管理相关收入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导致门店部分时段暂停营业所致。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态划分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按业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商业48,382.4688.15%95,963.9284.74%92,655.1584.78%
租赁6,504.2011.85%17,285.4315.26%16,631.7215.22%
合 计54,886.67100.00%113,249.34100.00%109,286.87100.00%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36,646.4699.78%55,120.0199.50%52,548.4199.55%
其他业务成本81.880.22%277.030.50%240.120.45%
合 计36,728.34100.00%55,397.03100.00%52,788.53100.00%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52,548.41万元、55,120.01万元、36,646.46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99.55%、99.50%、99.78%。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采购商品的成本。最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成本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态划分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按业态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商业35,202.3196.06%51,879.7594.12%49,207.6493.64%
租赁1,444.143.94%3,240.255.88%3,340.776.36%
合 计36,646.46100.00%55,120.01100.00%52,548.41100.00%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8,240.2187.41%58,129.3489.12%56,738.4689.01%
其他业务毛利2,626.4512.59%7,096.1010.88%7,005.0110.99%
合 计20,866.66100.00%65,225.44100.00%63,743.47100.00%

(2)毛利率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3.23%51.33%51.92%
其他业务毛利率96.98%96.24%96.69%
综合毛利率36.23%54.07%54.70%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600859.SH王府井29.98%20.65%21.19%
002419.SZ天虹股份39.03%28.56%27.25%
600828.SH茂业商业65.19%31.07%29.26%
600723.SH首商股份23.65%23.95%23.85%
002187.SZ广百股份38.77%14.83%16.64%
603123.SH翠微股份53.27%19.91%20.15%
600861.SH北京城乡47.10%31.32%30.48%
002561.SZ徐家汇37.50%29.07%28.83%
600628.SH新世界50.81%30.33%31.66%
600824.SH益民集团34.82%40.20%41.11%
平均值42.01%26.99%27.04%
友谊集团36.23%24.04%25.07%

合毛利率大幅上升,主要系友谊集团自2020年起对联营模式下百货零售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所致;同行业上市公司茂业商业、翠微股份、北京城乡、新世界等亦因变更收入确认政策导致毛利率大幅上升。

(4)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波动毛利率波动毛利率
商业27.24%-18.70%45.94%-0.95%46.89%
租赁77.80%-3.45%81.25%1.34%79.91%
主营业务毛利率33.23%-18.10%51.33%-0.59%51.92%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5,153.0426.31%35,745.3129.63%34,996.9730.03%
管理费用2,334.684.05%6,619.015.49%6,252.955.37%
财务费用49.170.09%373.590.31%518.030.44%
合 计17,536.8930.45%42,737.9135.43%41,767.9535.84%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期间费用分别为41,767.95万元、42,737.91万元和17,536.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84%、35.43%和30.45%。友谊集团的期间费用以销售费用为主。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的销售费用分别为34,996.97万元、35,745.31万元、15,153.04万元,占营业收入(按净额法调整后)的比例分别为30.03%、29.63%、

26.31%,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费用7,106.0946.90%15,773.4444.13%15,583.2544.53%
职工薪酬3,733.5624.64%8,889.1324.87%8,727.2024.94%
物业管理费及清洁绿化费1,925.6212.71%4,129.3311.55%4,104.5711.73%
装修维修费420.652.78%2,057.915.76%2,023.235.78%
水电费534.773.53%1,364.783.82%1,533.524.38%
折旧及摊销581.533.84%1,263.903.54%773.312.21%
宣传广告费102.580.68%568.281.59%549.681.57%
其他748.244.94%1,698.554.75%1,702.224.86%
合 计15,153.04100.00%35,745.31100.00%34,996.97100.00%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注3,336.9346.96%7,682.5948.71%7,399.3247.48%
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97.2629.51%4,050.5525.68%4,154.0826.66%
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1,530.8021.54%3,181.6420.17%3,012.7419.33%
其他141.101.99%858.675.44%1,017.116.53%
租金合计7,106.09100.00%15,773.44100.00%15,583.25100.00%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895.1581.17%5,114.5277.27%4,615.1973.81%
折旧摊销123.015.27%388.005.86%389.326.23%
维修费145.336.22%651.039.84%644.6010.31%
其他171.197.33%465.457.03%603.859.66%
合 计2,334.68100.00%6,619.01100.00%6,252.95100.00%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费用17.77--
减:利息收入218.51465.53360.41
银行手续费249.92839.13878.44
合 计49.17373.59518.03

5、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4,716.1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5.796,931.91-
投资理财取得的投资收益(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651.816,091.768,613.05
合 计2,667.6013,023.6713,330.5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434.5618,575.767,061.8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828.05359.6012,402.7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506.22-11,124.65-22,061.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112.737,810.71-2,596.45

万元、21,828.05万元。2020年1-6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当期赎回金额比当期购买金额多2.01亿元所致;2019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大幅减少,主要系由于2018年购买的理财产品当期赎回金额比当期购买金额多约1.9亿元所致。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061.03万元、-11,124.65万元、-17,506.22万元,主要包括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金。

(四)匹配性分析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预收款项等相关科目变化的匹配性分析,量化分析差异原因,结合含税销售收入说明相关勾稽关系是否成立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相关科目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57,595.00120,622.47116,532.00
其中:扣除租赁收入后收入51,090.80103,337.0499,900.28
减:应收账款(期末-期初,不含销售购物卡预缴税金、应收租金)-116.84114.78-886.29
加:预收款项(含合同负债,期末-期初,不含销售预付卡、预收租金、预收分红款)-200.791,547.22-210.96
加:销售预付卡预收金额(期末-期初)-3,213.32-1,114.9191.12
加:增值税销项税13,167.8337,449.5240,346.14
加:以净额法确认收入的现金流入53,701.55174,565.03152,822.67
加:其他-1,753.94-242.85-339.11
合计112,908.97315,426.27293,496.4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2,908.97315,426.27293,496.42
差异---

赁收入对应的增值税及尚未收到的供应商服务费挂账,考虑含税营业收入后勾稽关系成立。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存货、应付及预付款项等科目的匹配关系,量化分析差异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成本注136,728.3455,397.0352,788.53
其中:扣除租赁业务成本后的成本35,284.2052,156.7849,447.76
加:预付款项(期末-期初)-550.66-31.73881.19
减:应付账款(期末-期初,剔除预付卡款影响)-10,555.89-1,160.63-5,669.75
加:存货(期末-期初)-1,490.422,491.28102.08
加:增值税进项税12,547.0432,002.2433,604.94
加:以净额法确认收入的现金流出53,701.55174,565.03152,822.67
减:其他尚未付现支出注2513.92608.581,499.13
合计109,533.68261,735.64241,029.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9,533.67261,735.64241,029.27
差异---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购销百货业务对应的采购金额(不含税)(A1)注133,423.2555,083.8151,508.88
联销百货业务对应的53,701.55174,565.03152,822.6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金额(不含税)(A2)注2
合计采购金额(不含税)(A3=A1+A2)87,124.80229,648.84204,331.55
增值税进项税额(A4)12,547.0432,002.2433,604.94
采购总额(含税)(A=A3+A4)99,671.84261,651.08237,936.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现金流流出(B)109,533.67261,735.64241,029.27
差异(B-A)注39,861.8384.563,092.78
项目2020年6月30日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
资产合计397,843.86708,264.1278.03%
流动资产197,600.92404,764.03104.84%
非流动资产200,242.93303,500.0851.57%

2、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
负债合计128,442.52366,185.06185.10%
流动负债126,413.19364,155.72188.07%
非流动负债2,029.332,029.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67,464.18340,141.9027.1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 比例交易前交易后变动 比例
营业收入96,313.14153,880.4059.82%801,864.701,073,154.6533.83%
营业利润-2,755.662,545.15192.36%22,404.3855,079.81145.84%
利润总额-2,859.072,320.61181.17%16,521.3249,255.31198.13%
净利润-2,345.341,442.93161.52%11,515.5436,077.03213.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48.161,540.11168.51%11,264.8335,826.32218.04%
毛利率38.77%37.81%-0.95%14.83%17.16%2.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3142.86%0.330.5875.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2128.57%0.330.5875.76%

万元。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将得以增长,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百货零售业务,主要服务市场为广州市及广东省其他城市。标的友谊集团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拥有逾10万平方米自有物业、4家门店(分别为环东店、时代店、正佳店和国金店)及4家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广百股份业务规模、资产规模与利润规模将迅速扩大,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得以迅速提高,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和股东回报水平,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推动力。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及财务安全性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环审字[2020]050004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6月30日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
资产负债率32.28%51.70%60.16%
流动比率1.561.11-28.89%
速动比率1.431.04-27.15%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
资产负债率35.48%53.18%49.89%
流动比率1.551.15-25.81%
速动比率1.431.08-24.48%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务,现金流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款风险较低。此外,公司可利用的融资渠道较多,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方式及增发股份等股权融资方式。因此,虽然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数据有所变化,但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仍较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仍处于合理水平,故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仍拥有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

3、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成功或失败时,现金对价的具体支付方式、现金对价的具体资金来源及占比,以及现金支付对上市公司各类业务经营、偿债能力及流动性的影响,相关借款的偿付安排和可行性

(1)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具体支付方式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应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且配套募集资金足额到位或资金筹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广商资本一次性支付170,000万元现金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配套资金不足的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若本次重组配套资金未成功募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具体资金来源及占比

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具体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自有资金方面,公司所运营的百货零售业务现金流情况较好。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6.19亿元、16.92亿元及17.76亿元;2020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83亿元、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为4.32亿元。自筹资金方面,公司盈利能力较强、资本结构合理、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所取得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5亿元。此外,公司目前已针对本次交易获得充足并购贷款额度,2020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并购贷款借款合同》,

公司可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最高17亿(具体借款金额在提款阶段由广百股份最终确定),在本次配套资金发行成功的情况下,则额度调整为10亿元。不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或失败,初步预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金额均为8亿元,剩余部分对价则使用银行贷款。以上现金对价支付比例系公司根据目前经营情况所进行的初步估计,在本次交易实际交割阶段,公司将综合考虑资产负债情况、资金使用计划、贷款成本及未来投资计划等因素最终确认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的支付比例。假设自有资金支付比例按照上述初步预计计算,则本次交易具体现金支付来源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募集资金成功募集资金失败
使用募集资金支付7-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88
使用银行借款支付29
合计1717

在当前采购模式下并不产生资金占用,在完成上述现金对价支付后,公司剩余账面货币资金足够支撑日常运营需求。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及上文所述初步预计的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的支付比例,本次交易前后,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变化如下: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 (假设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交易后 (假设配套资金发行失败)
资产负债率32.28%30.96%45.55%
流动比率1.561.521.14
速动比率1.431.391.05
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亿元)15.8726.9726.97

理,将其纳入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体系,在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下,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对标的资产进行逐步整合,制订统一发展规划,促进业务有效融合,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业务整合方面,友谊集团将维持现有高端定位,作为高档次综合百货板块的运营主体,原广百股份则聚焦市场中端客户,以中高档精品百货为经营定位。同时,双方将积极探索与友谊集团在业态升级、会员体系建设、新零售技术引入等方面的协同与整合,以提升公司产业整体价值。在资产整合方面,上市公司将把标的公司的资产纳入到整个上市公司体系进行整体考虑,保障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资产完整,同时统筹协调资源,在保持标的公司的独立性、规范治理情况下,合理安排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资源分配与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在财务整合方面,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接受上市公司统一财务管控,实现更加规范的公司治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融资能力与风险管控能力。

在人员整合方面,按照人员与资产、业务相匹配的原则,为保证标的公司业务稳定性及市场地位,标的公司在职员工劳动关系不变。双方将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效应和资本平台等优势,通过多种方式引入优秀人才,进一步增强标的公司的经营团队实力和人才凝聚力。

在机构整合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保持现有的内部组织机构独立稳定,执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防范内部控制风险。上市公司也将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整体内控水平,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友谊集团按照自身的定位在新平台上进行深度整合,发挥规模优势,资源和能力协同互补发展:

(1)管理定位方面,友谊集团与广百股份成为新平台运营板块,受益于新平台的规模效应、品牌优势、资金实力等,二者将在新平台的统筹下融合发展,在供应链管理、投融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逐步进行深度整合,构建新的管控平台,推动协同互补发展。

(2)业态定位方面,在夯实百货业态的基础上,广百股份及友谊集团将着力发展超市、便利店、精品折扣店、线上零售等多元化业务,进一步丰富零售业态布局,努力打造覆盖客户全生活消费场景的综合业态。友谊集团将维持现有高端定位,作为高档次综合百货板块的运营主体,原广百股份则聚焦市场中端客户,以中高档精品百货为经营定位。

(3)发展方向上,上市公司将积极推动转型升级,借助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契机,促进新技术、新理念的应用,强化以客户为中心,推动供应链体系的优化,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和现有的经营效率,打造现代新零售。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1、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环审字[2020]050004号),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资产合计397,843.86708,264.12430,227.17783,670.57
负债合计128,442.52366,185.06152,659.32416,748.38
所有者权益合计269,401.33342,079.06277,567.86366,922.19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67,464.18340,141.90275,533.52364,887.86
营业收入96,313.14153,880.40801,864.701,073,154.65
营业利润-2,755.662,545.1522,404.3855,079.81
利润总额-2,859.072,320.6116,521.3249,255.31
净利润-2,345.341,442.9311,515.5436,077.0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8.161,540.1111,264.8335,826.32
毛利率38.77%37.81%14.83%17.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30.33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20.330.58
资产负债率32.28%51.70%35.48%53.18%
流动比率1.561.111.551.15
速动比率1.431.041.431.08

注:1、交易前后广百股份2020年1-6月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数据根据《新收入准则》按照净额法核算列示。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未考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盈利指标均有所提高,2020年半年度由于疫情影响使得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但交易完成后净利润亏损额有所收窄。由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将本次收购现金对价计入流动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使得本次收购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降低,合并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本次交易前,公司2019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3元/股,2020年半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7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2019年度备考财务报表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58元/股,2020年半年度备考财务报表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3元/股。本次收购将提高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水平,预计本次收购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未来上市公司为了整合的顺利实施或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新增相关的资本性支出,上市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无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4、本次交易成本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税费由相关交易各方分别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届时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从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或计入当期损益。

(四)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规模效应与协同性的具体措施或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门店数量将提升至29家,合计经营面积由

54.18万平方米提升至66.61万平方米。此外,广百股份、友谊集团下属门店均位于核心商业区地段。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其零售百货业态规模以及在广东省特别是广州市内的市场地位。

未来,上市公司将维持友谊集团聚焦高端消费市场,延续高端品牌的定位,走精细化、品质化的经营路线,广百股份着力跨区域拓展和中高端消费市场,走多业态和规模化路线。重组完成后,友谊集团将弥补广百股份在高档次综合百货板块的空白,实现广百股份在百货业态的中端、高端全面覆盖,打开了高端百货的布局空间;同时友谊集团可借助广百股份成熟的跨区域运营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发达的运营网络,重点在粤港澳大湾区进行网点布局,进一步开拓高端百货市场,实现友谊集团品牌的区域推广。总体而言,未来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将继续维持各自中高端与高端的差异化经营,但将在日常运营管理中通过多维度的优势互补、统合发展的策略,从而实现协同效应,具体将采取如下措施:

1、统筹各业态全渠道建设,完善营销服务功能

上市公司将打通广百股份与友谊集团二者的渠道营销、会员、支付、服务、大数据、商业信用支持等核心经营要素,整合跨渠道、跨业态的内外部用户资源,实现营销端基础要素的合并与优化,同时能够有效节约销售费用、扩大营销范围。广百股份与友谊集团将互通双方积累的营销经验,尽快建立更立体化的营销模式,重塑并逐步提升品牌营销活动影响力和号召力,形成具有代表性、特色化、个性化、潮流化的经典活动,不断丰富与延伸服务内涵。

2、增强议价能力,提升采购质量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融合广百股份与友谊集团积累的采购人才和采购渠道,建立健全统一的采购管理体系,统筹管理、统一对外谈判。受益于采购规模及需求的整合,上市公司未来采购商品时,特别是在海外直采、产地直供、独家品牌授权、供应链深度合作等方面,将形成自身更强的议价能力,能够有效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增加销售收益。

3、仓储升级优化,提高仓储效率

未来随着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整体业态的拓展和业务规模的提升,将对仓储板块进行升级优化,实现与业务布局、采购管理的相匹配。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根据重新梳理后的门店布局、业务类型、市场定位以及新业态零售的战略规划等对仓储模块进行统筹规划,对原有配送中心、租用仓库进行升级改造,有效提高仓储效率。

4、建立供应链共享体系,提升物流管理竞争力

广百股份将通过与友谊集团共享供应链信息,建立更齐全、更完善的供应链共享体系,可在质量、效率两方面帮助上市公司及友谊集团降低成本、提高经营能力。未来广百股份将更新优质供应商资源,同时对新的供应链体系进行升级和优化。更新优化后的供应链保留了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各自原有的优质信息及供应商资源,将形成质量更高的供应链体系。此外整合后的供应链将提高广百股份及友谊集团信息流的效率、上下游间的资金周转率以及商品流转效率,有助于广百股份、友谊集团更及时、灵活地调整采购、备货、价格等策略,从而提升在供应链管理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5、推出统一会员体系,丰富和提升会员权益

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将推出全新的统一会员体系,通过融合双方会员系统、匹配双方会员等级、转换双方会员积分、互通双方的会员业务功能、互补双方会员权益范围、丰富会员专享活动等方法,完成会员体系的合并,最终形成会员服务流程及服务标准的统一。全新的会员体系将打造成一个权益覆盖面更广、积分层次更丰富、吸引力更强的会员管理体系,能够能更好地实现会员集中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化和会员权益的丰富扩充,有效吸纳新会员并增强老会员的客户粘性,为广百股份和友谊集团品牌的共同发展沉淀深厚的消费群体基础。

6、推进信息化建设,降低运营成本

本次重组完毕后,上市公司将统筹与标的公司间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重新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完成双方全面的流程调研,打通双方信息系统,持续优化ERP、CRM等系统,共同进行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系统实现整个零售价值链的数字化和统一贯通,打通商品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并通过自动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六、新冠疫情对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影响

(一)新冠疫情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年,全球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地政府为切断传染源,纷纷出台限制人流的管控措施。标的公司所运营的百货业务经营场所人流量较大,因此在2020年初国内疫情较为严重、人流限制措施较为严格的时期,标的公司百货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此外,新冠疫情对于标的公司租赁业务收入产生了一定影响。标的公司在疫

情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稳六保”政策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租户渡过难关,对部分租户采取免租、减租等扶持措施,直接影响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利润。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标的公司各门店人流量逐渐恢复,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正逐步减弱。在营销方式上,标的公司积极联合各商户开展线上营销和精准营销,提高促销力度,标的公司销售情况逐渐回升,经营逐步向好。疫情渐趋稳定后,标的公司在原来微百货和网乐购基础上,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加入直播、微百货、远程小程序销售、社群营销等渠道,打造线上APP运营平台,配合建设直播平台,利用5G新技术,整合云平台、视频硬件、软件服务,联合营销服务、渠道媒体等上下游资服务,实现营销创新。同时,标的公司进一步压缩费用支出,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二)新冠疫情对标的公司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及业绩承诺的影响

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已考虑了新冠疫情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就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进行了谨慎预测,并反映在评估结果中。同时,业绩承诺方在作出本次业绩承诺时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因素。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的可能性,关于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七、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一)本次对标的公司2020年的盈利预测充分考虑了疫情影响,预测谨慎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谨慎

2020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标的公司百货业务收入受到较大影响。标的公司2020年各月份较2019年同期的百货业务收入增速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20年4月2020年5月2020年6月
百货业务收入同比增速-28%-10%-1%32%

数,按2020年5、6月占2019年同期的平均比例预测。

租赁业务的收入主要为房产租金收入,合同期内的租赁业务收入均以实际签订合同收入进行预测,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标的公司已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物业按规定进行减租,本次预测也已充分考虑上述减租事项对租赁业务收入的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率预测谨慎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百货业务毛利率较2018、2019年毛利率低,标的公司降低毛利率以吸引顾客,从而提高百货收入,受疫情影响,标的公司预计2020年该模式将持续,本次预测时出于谨慎性考虑,2020年7-12月百货业务的毛利率取2020年5-6月的平均毛利率,低于标的公司2018、2019年度毛利率。

(二)从2020年1-9月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水平分析,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2020年1-9月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净利润(合并口径)约7,437.71万元,扣非净利润(合并口径)超过5,00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占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扣非后)的比例超过81.56%。综合考虑现阶段国内疫情发展态势总体可控,标的公司正处于恢复正常经营过程中,2020年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30万元具有可实现性。

(三)2021年-2023年度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1、标的资产的行业发展特点及公司竞争优势

(1)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百货零售仍有发展空间

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同比增长7.9%,增速同比上升0.1%,延续了增长趋势。同期,城镇居民消费人均支出增速有所回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累计同比增长7.5%,增速分别上升0.7%。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消费需求将得到释放,百货零售行业仍有一定发展空间。

(2)百货企业的服务水平愈发重要

近年来,线上零售快速增长,倒逼传统线下百货经营模式改变,重点提升

线下消费的体验环节。体验性消费是顾客心理需求被满足的过程,是实体零售商显著优于线上销售的竞争环节,也是零售商环境服务的重要内容。百货企业的环境服务越好,则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3)标的公司在行业内具备竞争优势

标的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广州友谊商店”,以高级百货商店为定位,采用全渠道组合经营模式,为顾客提供个性化、体验化、智能化的优质生活解决方案。目前,标的公司拥有逾10万平方米自有物业、4家门店(分别为环东店、正佳商店、国金商店和时代商店),拥有近24万人的VIP客群。标的公司是广东省流通龙头企业,连续多年获评为广东企业500强、广东流通业100强、广东连锁50强、改革开放40周年广东省优秀企业、广东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以及广州“四十年四十品”品牌。标的公司属下的门店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给零售企业的最高荣誉“金鼎百货店”称号。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包括:①定位高端,拥有较出众的品牌信誉和口碑;②自有物业地段优势;③丰富的VIP会员资源;④管理团队能力较强;⑤精细化管理优势。综上,宏观经济周期、标的公司所处行业预期发展趋势及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对标的公司百货收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较高且竞争优势较为明显,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百货收入持续增长的趋势。

2、标的公司四大门店历史增长情况

2017年-2019年度,友谊集团四大门店的百货业务收入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门店2017年2018年2019年复合增长率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增长率销售额占比增长率
环东店142,672.6663.89%148,314.6864.81%3.95%162,213.4766.23%9.37%6.63%
时代店15,400.056.90%16,072.417.02%4.37%15,931.866.51%-0.87%1.71%
正佳店30,880.3213.83%29,464.3312.87%-4.59%31,689.9512.94%7.55%1.30%
国金店34,369.7115.39%35,004.6115.30%1.85%35,081.6914.32%0.22%1.03%
合计223,322.74100.00%228,856.03100.00%2.48%244,916.97100.00%7.02%4.72%

此标的公司百货业务收入结合各门店销售额增长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友谊集团历史年度及业绩承诺期间的四大门店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环东店/9.37%17.18%-3.00%3.95%3.95%
时代店/-0.87%-12.33%50.20%1.71%1.71%
正佳店/7.55%-31.14%17.00%1.30%1.30%
国金店/0.22%-21.10%29.40%1.03%1.03%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6.85%3.13%6.01%3.04%3.05%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扣非净利润率5.61%5.40%2.19%5.11%5.05%5.04%

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友谊集团的财务报告

中审众环对友谊集团编制的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0]050181号《审计报告》。中审众环认为:友谊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友谊集团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友谊集团经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07,163.11243,799.21234,566.79
非流动资产103,257.15109,644.19107,379.09
资产总计310,420.26353,443.40341,945.88
流动负债67,742.5393,190.2495,232.16
非流动负债-898.82796.22
负债合计67,742.5394,089.0696,028.38
所有者权益242,677.73259,354.34245,917.5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57,595.00271,310.94254,256.84
营业成本36,728.34206,085.50190,513.37
营业利润5,328.5532,675.4332,408.68
利润总额5,207.4232,734.0033,225.11
净利润3,809.0824,561.4924,898.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9.0824,561.4924,900.90

(三)模拟利润表简表(2018年-2019年模拟按照净额法口径披露)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57,595.00271,310.94254,256.84
营业成本36,728.3455,397.0352,788.53
营业利润5,328.5532,675.4332,408.68
利润总额5,207.4232,734.0033,225.11
净利润3,809.0824,561.4924,898.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9.0824,561.4924,900.9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434.5618,575.767,061.8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828.05359.6012,402.7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506.22-11,124.65-22,061.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112.737,810.71-2,596.45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 产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6,432.92259,622.63
交易性金融资产6,348.756,513.76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964.3914,831.13
预付款项5,087.188,200.04
其他应收款12,371.7412,501.19
存货26,322.0128,280.74
其他流动资产193,237.05143,579.32
流动资产合计404,764.03473,528.8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3,867.4411,928.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7,386.6890,436.81
投资性房地产58,292.8453,885.26
固定资产113,571.58122,017.99
在建工程166.25235.66
无形资产6,021.986,258.22
长期待摊费用11,847.2113,141.41
递延所得税资产10,192.1810,136.60
其他非流动资产2,153.922,100.85
非流动资产合计303,500.08310,141.76
资产总计708,264.12783,670.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5,970.008,140.00
应付账款51,512.51176,134.98
预收款项101.456,588.70
合同负债91,254.46-
应付职工薪酬2,870.242,064.46
资 产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交税费2,287.009,437.48
其他应付款210,160.06208,595.03
流动负债合计364,155.72410,960.66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3,700.62
递延所得税负债2,029.332,087.10
非流动负债合计2,029.335,787.72
负债合计366,185.06416,748.38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0,141.90364,887.86
少数股东权益1,937.162,034.33
所有者权益合计342,079.06366,922.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08,264.12783,670.5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53,880.401,073,154.65
其中:营业收入153,880.401,073,154.65
二、营业总成本321,536.501,033,511.31
其中:营业成本262,256.12889,016.79
税金及附加3,108.5511,000.37
销售费用50,507.37120,356.64
管理费用6,069.4815,728.07
财务费用-405.02-2,590.55
其中:利息费用110.5996.04
利息收入1,169.214,753.80
加:其他收益112.831,002.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34.5713,971.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8.46-92.2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5.32566.4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6.23-102.4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3-1.1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545.1555,079.81
加:营业外收入35.11284.57
减:营业外支出259.646,109.0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20.6149,255.31
减:所得税费用877.6813,178.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42.9336,077.0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23.4750,292.1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0.54-14,215.1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40.1135,826.3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97.18250.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442.9336,077.03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540.1135,826.3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7.18250.71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广百股份与控股股东广州商控下属的百货零售板块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广州商控在2018年12月签订《受让友谊集团100%股权意向书》时承诺,广百集团将在友谊集团的股权过户完成后24个月内,以广百股份认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履行所需的程序后,启动将其所持有的友谊集团100%股权转让给广百股份的相关事宜,以消除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构成的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本次交易系广州商控解决同业竞争的重要措施。通过本次交易,广州商控将下属友谊集团注入广百股份,将进一步推进广州商控百货零售板块整合,进一步避免上市公司与广州商控的同业竞争,提升上市公司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控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友谊集团外,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广百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或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广百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从事任何与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广百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友谊集团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友谊集团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商品--76.45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利息收入--0.57
广州秀颐养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6.07
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0.4711.27-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68.64
广州市华天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282.69-
广州市广百联合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4619.63-
广州市广百联合贸易有限公司接受劳务0.251.36-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房产--3,012.74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房产35.3068.96-
广州秀颐养老有限公司房产--113.0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房产--13.34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其他应收款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7.38-
其他应收款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586.40-
其他应收款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88.79-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预付款项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12.81
预付款项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1.72
其他应付款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1.71--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其他应付款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45
其他应付款广州秀颐养老有限公司--83.96
其他应付款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18.1418.14-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本次重组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异动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累计涨幅为

95.08%,剔除同期深证综指指数因素后,波动幅度为92.46%;剔除同行业百货商店指数因素后,波动幅度为76.74%。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累计涨幅超过20%,达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

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4、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需要在业务体系、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渠道建设等方面进行整合。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与资源,发挥协同效应以实现共同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但同时也对上市公司的管理模式以及在业务、人员、资产方面的整合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上市公司不能基于本次重组制定有效的整合方案,或者收购后的整合效果低于预期,将对本次收购的效果带来一定的影响。

5、配套融资实施风险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项内容组成,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支付。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部分现金对价,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低于预期,将可能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业绩承诺不能实现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广百股份与交易对方广商资本及广商基金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若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业绩承诺方将相应承担补偿责任,补偿方式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考虑到新冠疫情因素、未来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和政策变化等存在不确定性,仍不排除存在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未能达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业绩承诺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零售行业景气度风险

我国百货零售业受到居民消费能力的影响较大,与国内宏观经济波动关联较为紧密。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对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消费需求和商品价格具有重大影响,并最终决定了百货零售业的整体盈利水平。2018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消费市场景气度有所下滑,2018-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380,987亿元、411,649亿元,同比增速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因此,宏观经济走势存在的较多不确定因素,给标的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2、行业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百货零售业为充分竞争的行业,行业集中度依然较低,市场竞争激烈。同时,居民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不断变化、零售业态的多元化发展、城市新商圈的兴起,都为传统百货零售业的竞争环境带来了不确定因素。尽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充分利用规模效应及协同性提高在广州地区的竞争优势,但如果不能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趋势,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和管理思路,应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将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3、电子商务对传统百货业的冲击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消费者需求不断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的便利店不断兴起,同时纯电商企业积极向线下布局,零售行业兼并收购大幅增加,行业整合加速。面对技术革新和消费升级,传统零售业亟待转型升级。由于线上渠道薄弱,传统零售业向线上拓展,在平台、技术、人才等方面较深耕线上多年的线上零售企业存在一定差距,而商业模式及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对传统零售企业在模式、技术、服务创新上提出更高的要求。传统零售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进行改革与创新,需要从根本上转变经营观念,如果经营战略不够完备,商业模式不能取得突破,将难以保障核心竞争优势,无法满足新时代发展的要求,从而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风险,将对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经营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运营四家大型门店,上述场所客流量大、商品摆放密集,如果管理不当或由于意外的人为因素及自然灾害因素,可能发生火

灾或其他事故,从而给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影响。

5、租赁经营场所稳定性风险

标的公司部分经营场所为租赁第三方房产,标的公司无法保证未来能够以原条款续订租约,若发生无法续租的情形,则搬迁产生的成本以及租金上涨均会增加标的公司经营成本,从而对重组后标的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6、资产权属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证书或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权属瑕疵情形,前述权属瑕疵房屋历史上一直由标的公司使用,未发生过权属纠纷,标的公司未曾因权属瑕疵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标的公司正在稳步推进相关权属规范工作的进行,但仍存在不能如期办毕或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广州商控、广商资本已出具承诺,未来如因该等无证房屋的使用、权属等问题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7、毛利率下滑风险

2020年上半年,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受年初疫情影响导致。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友谊集团主营业务受疫情的影响已逐渐减弱。未来若出现疫情反弹、疫情潜在威胁长期存在、消费者消费习惯因疫情发生较大改变等情形,友谊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业务经营带来的风险

2020年,全球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地政府为切断传染源,纷纷出台限制人流的管控措施。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所运营的百货业务经营场所人流量较大,因此受到严重影响。虽然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已经复工,但疫情发展态势仍未稳定,中央及地方政府未来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将导致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正常运营存在不可控的因素。

2、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心理预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经监管机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

股票价格波动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3、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50118号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上市公司2020年1-6月的财务报表以及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环审字[2020]050004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交易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前交易完成后
流动资产197,600.92404,764.03229,729.60473,528.81
非流动资产200,242.93303,500.08200,497.57310,141.76
资产合计397,843.86708,264.12430,227.17783,670.57
流动负债126,413.19364,155.72147,770.41410,960.66
非流动负债2,029.332,029.334,888.905,787.72
负债合计128,442.52366,185.06152,659.32416,748.38
资产负债率32.28%51.70%35.48%53.18%
流动比率1.561.111.551.15
速动比率1.431.041.431.08

别为53.18%和51.70%。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473,528.81万元、404,764.03万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10,141.76万元、303,500.08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410,960.66万元、364,155.72万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787.72万元、2,029.33万元。

整体看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17亿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导致交易后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大幅上升。考虑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务,现金流情况良好,持续盈利能力较强,且上市公司可利用的融资渠道较多,故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仍拥有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结构,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权利,并通过聘请律师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确保自身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不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各职能部门能够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和董事会制度,完善董事会的运

作,进一步确保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人数、人员构成、产生程序、责任和权力等合法、规范;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本公司运作情况;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本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监事,确保监事能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认真培养每一位员工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关系管理执行部门。公司注重与投资者沟通交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各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七)关于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本次交易完成后,内部审计部门将继续对公司的日常运行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

(八)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取了多种形式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治理是一项系统且长期的工程,需要不断持续改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接受各方监督,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法律法规的实践落实,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整体竞争力。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一)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四)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七)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情况与可分配利润情况先制定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九)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最新现金分红相关政策。

六、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广百股份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2020年5月8日收盘价2020年6月5日收盘价差额波动幅度
广百股份股价(元/股)6.7113.096.3895.08%
深证综指指数(代码:399106.SZ)1,809.171,856.6147.442.62%
百货商店指数(代码:882467.WI)2035.422408.62373.218.34%
剔除大盘因素(深证综指指数)影响涨幅92.46%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百货商店指数)影响涨幅76.74%

公司停牌前一交易日(2020年6月5日)收盘价格为13.09元/股,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0年5月8日)收盘价格为6.71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6月5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95.08%。扣除同期深证综指指数(代码:399106.SZ)累计涨幅2.62%后,上涨幅度为92.46%;扣除百货商店指数(代码:882467.WI)涨幅18.34%后,上涨幅度为76.74%。

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超过20%,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经核查,公司股票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上述股价异动可能导致广百股份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从而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或终止审核的潜在风险。

七、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交易进程备忘录登记。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本次重组的交易进程如下:

时间筹划决策方式商议和决议内容参与机构
2019年7月26日现场、电话与平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独立财务顾问协议广百股份 平安证券 国泰君安
2019年7月31日现场、电话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事宜与广商基金进行初步商议广州商控 广百股份 广商基金
2019年10月16日现场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事宜与中银投资进行初步商议广州商控 广百股份 中银投资
2019年10月31日现场、电话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就本次交广州商控
易事宜与建投华文进行初步商议广百股份 建投华文
2019年11月27日电话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就本次重组配套资金认购事宜与中国人寿进行商议广州商控 广百股份 中国人寿
2020年1月13日现场与国融兴华签订评估协议广百股份 国融兴华
2020年1月13日现场与中审众环签订审计协议广百股份 中审众环
2020年2月25日电话与国枫律所签订律师服务协议广百股份 国枫律所
2020年6月1日电话各中介机构就对标的公司现场尽职调查等工作进行商议协调广百股份 广州商控 友谊集团 平安证券 国泰君安 国枫律所 中审众环 国融兴华
2020年6月7日现场、电话交易双方就本次交易形成一致意见并准备停牌广百股份 广州商控 广商基金 建投华文 中银投资 平安证券 国泰君安
2020年6月12日现场、电话广百股份与交易对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广百股份 广州商控 广商基金 建投华文 中银投资
2020年6月12日现场、电话广百股份与中国人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战略合作协议》广百股份 中国人寿
2020年6月18日现场就本次重组工作明确时间表,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中介机构汇报工作进展及讨论审计、评估相关问题,确认各专业文件的出具时间; 就召开二董所需文件清单进行梳理,明确分工。广百股份 广州商控 友谊集团 平安证券 国泰君安 国枫律所 中审众环 国融兴华
2020年7月17日现场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协商广州商控 广百股份 广商基金
2020年7月23日现场控股股东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与建投华文进行商议广州商控 建投华文 平安证券 国泰君安
2020年7月24日电话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广州商控
行协商广百股份 中银投资
所属主体姓名关联关系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标的公司郑晓华标的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5日卖出1000股
标的公司何宝琼标的公司职员刘婉婷之母2020年8月13日买入1000股 2020年8月18日买入1000股
广百股份陈桂英广百股份投资发展部副总监李浚之母2019年12月18日卖出100股 2019年12月19日卖出100股 2019年12月23日卖出1300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志刚广百股份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2020年8月14日买入1400股 2020年8月17日卖出1400股
交易对方杨扬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2020年6月16日卖出200股

八、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资产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确保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选择的恰当性和合理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三)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份锁定安排

股份锁定安排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归上市公司所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由广商资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标的公司补足。

(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众环审字[2020]050004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每股收益(元/股)-0.070.030.330.58

诺。

2、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并且上市公司也与广商资本、广商基金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标的公司的业绩实现情况作出了承诺,但并不能排除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的可能性,使得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一定下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为了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似,标的公司在收购后与上市公司能够产生协同效应。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管理、业务、资产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2)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方案的设计中规定了相关方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上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将遵循《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在上市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完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

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努力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提升管理水平,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完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书面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控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人员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自身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薪酬制度;

6、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本次重组事项的所有相关文件,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并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商资本”)及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商基金”)与公司同为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交易系公司为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之目的而进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方案以及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就本次交易与相关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有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均具备必要的资质。除业务关系外,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

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且选聘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公司已经聘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从事相关工作专业资质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以确保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符合《重组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平安证券、国泰君安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平安证券、国泰君安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对于本次交易的结论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能够准确反映标的资产的价值;股票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7、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8、独立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9、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已考虑了新冠疫情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就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进行了谨慎预测,并反映在评估结果中。同时,业绩承诺方在作出本次业绩承诺时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因素。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的可能性,关于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10、广百股份已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已按照该制度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国枫律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国枫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

2、广百股份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为标的公司的合法股东,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依法具备作为本次重组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

3、本次重组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发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5、本次重组涉及的《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均符合《合同法》《重组办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6、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约定,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7、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有新增的关联方;本次重组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形;

8、本次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与转移,也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9、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安排;

10、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11、广百股份已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已按照该制度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12、在获得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全部批准与授权并履行全部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1、平安证券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电话:0755-22627723传真:0755-22621039财务顾问主办人:云波、谭潭项目组其他人员:张磊、方端凝、王立

2、国泰君安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法定代表人:贺青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208财务顾问主办人:张翼、王栋项目组其他人员:张其乐、杨磊

二、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负责人:张利国电话:010-88004488传真:010-66090016经办律师:孙林、殷长龙、李威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电话:027-86791215传真:027-85424329签字注册会计师:龚静伟、何丽

四、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5层法定代表人:赵向阳电话:010-51667811传真:010-82253743签字资产评估师:朱玮、梁梓洋

第十六节 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王华俊 冯凯芸 郑定全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钱圣山 沈洪涛 陈宏辉

________________

王鸿茂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15 日

上市公司及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保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陈倩文 李建新 关兆棻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15 日

上市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谢安贤 钟芬 蔡劲松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15 日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声明中简称“本公司”)保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云 波谭 潭
项目协办人:
张 磊方端凝王 立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声明中简称“本公司”)保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 翼 王 栋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15 日

法律顾问声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张利国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孙林 殷长龙 李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21年 1 月 15 日

审计机构声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石文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龚静伟 何丽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 1 月 15 日

评估机构声明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赵向阳

签字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朱玮 梁梓洋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1 月 15 日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百股份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4、广百股份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5、平安证券、国泰君安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国枫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8、国融兴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9、国融兴华出具的《资产评估说明》;

10、标的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

11、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及声明;

1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备查地点

1、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0-12楼联系人:钟芬电话:86-20-83322348传真:86-20-83331334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755-22627723

传真:0755-82431039

联系人:云波、谭潭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法定代表人:贺青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208联系人:张翼、王栋

投资者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签章页)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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