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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5
证券代码:300055证券简称:万邦达公告编号:2021-002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邦达”)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2021年1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出资方式,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三、产权控制关系”之“(一)股权控制关系”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关于惠州安耐康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原因、上市公司的出资期限,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方案”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补充披露;

3、关于乙烯原料轻质化以及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落后产能风险,上市公司已在在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之“(五)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之“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中补充披露;

4、关于产能和中海壳牌原材料供应相关情况,上市公司已在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一、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说明”中补充披露;

5、关于标的公司与中海壳牌的合作情况,上市公司已在在重组报告书“第

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六、主营业务情况”之“(七)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采购情况”中补充披露;

6、关于标的公司毛利率相关情况,上市公司已在在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中补充披露;

7、关于标的公司借款及财务费用相关情况,上市公司已在在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之“(三)偿债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

8、关于标的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关情况,上市公司已在在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之“1、流动资产状况分析”之“(1)货币资金”中补充披露;

9、关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三、产权或控制关系”进行了补充披露;

10、关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收购剩余股权的安排,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补充披露;

11、关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内容,确认收入和利润金额及其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与公司对其他客户的同类交易相比定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关系”之“二、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披露;

12、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未披露或未说明的或有负债,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之“(四)或有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13、关于标的公司第四季度业绩实现情况,与前三季度业绩的差异情况、原因及其合理性相关内容,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一、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说明”中补充披露;

14、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续期相关情况,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一、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评估假设”进行了补充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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