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04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日9: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会期半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284 | 灵鸽科技 | 2021年1月2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外(委托)投资的公告的议案》
公司三楼会议室。
议案主要内容: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期限短、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单笔不超过5000 万元、同时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期限短、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单笔不超过5000 万元、同时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议案主要内容:因开展业务的需要,公司拟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相关交易情况如下:
议案主要内容:因开展业务的需要,公司拟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相关交易情况如下: | ||||
关联交易对象名称 | 关联交易性质 | 预计交易金额(万元) | ||
无锡市洛社海天机电供应站 | 采购商品 | 500 | ||
无锡程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承租房屋 | 300 | ||
广东正茂精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0 | ||
四川中装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0 |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0 | ||
四川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0 | ||
合计 | 2000 |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在前述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1年1月27日09:0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玉琴 联系地址:无锡市洛社镇新雅路80号 邮
编:214000 电话:0510-83550909-620 传真:0510-83550101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