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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8,708,6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2.04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天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光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8,641,92099.968066,7000.032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8,641,92099.968065,6000.03141,1000.0006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8,641,92099.968066,7000.032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9,534,96099.831666,7000.168400.0000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9,534,96099.831665,6000.16561,1000.0028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9,534,96099.831666,7000.1684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3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王桦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1-3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共有0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3、拟参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加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3项议案均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玉萍、王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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