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正电气: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年12月25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因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至激励计划披露时未满6个月,因此,实际核查时间为2020年8月7日-2020年12月2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1月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

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交易期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潘海乐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9月04日-2020年10月29日61006100
2魏德胜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9月24日-2020年12月16日1700500
3周庆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14日20002000
4王志华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04日800800
5王照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13日22000
6夭荣西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17日68006800
7裴召杰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27日-2020年12月04日900900
8王文薛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9月09日-2020年09月09日10001000
9圣书生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20日-2020年10月14日3000
10李会财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21日-2020年12月17日14000
11刘永飞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9月16日-2020年12月08日700700
12包晓忠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9月30日12001200
13李喜军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9月24日-2020年11月06日600600
14洪仙横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9月07日-2020年09月07日1000
15方佳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9月04日100100
16王康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14日2000
17卢山念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9月18日17001700
18杨学刚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7日-2020年08月18日800800
19王炜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10月22日700700
20赵波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17日500500
21张敏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05日10001000
22张胜根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26日200200
23钟露露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4日-2020年08月14日500500
24胡孝锋核心骨干人员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25日10000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核查对象中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中魏德胜、李会财、刘永飞3名激励对象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其相关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况。其本人已认识到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应在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因此基于审慎性原则,该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愿意配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授权日的董事会上作出相应调整。经核查,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基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