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9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在相关事项取得重要进展或者发生重大变化时及
公告编号:2021-008时披露了进展公告。
二、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并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受理通知书》(编号为:第GF2020060019号)。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0)。
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年 1月4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终止精选层挂牌审查的相关申请,并于 2021年1月14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审查的决定》(股转系统函[2021]84号)。
三、复牌依据及复牌日期
公告编号:2021-008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18日起复牌。股票复牌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终止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审查的决定(股转系统函[2021]84号)》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