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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1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0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15时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在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李涛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二)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7、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在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进一步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前述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止。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四)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实际运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合肥”)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借款授信,本金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壹年(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上述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公司为本次双杰合肥申请借款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因双杰合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共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实际综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就申请银行等机构授信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等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六)审议《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号),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宁波银行北京西城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丰路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杰合肥拟在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公司及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六)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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