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 3人,马寒萍监事、吴及微监事分别全权委托马仕森监事、金雪泉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委托监事马仕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托管的议案》。 公司关联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浙江金大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托管、转让及第一项决议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没有发生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公告日期:2004-10-27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