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及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独立董事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将在2021年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