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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5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1-002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5日通过书面通知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逐一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以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增加自有资金3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同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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