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珑5:关于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4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股债权投资概述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珑移动”)、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新产投”)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书》。该协议的关键条款如下:

、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宜宾新产投以可转股债权的方式向天珑移动提供人民币10亿元借款,分三笔提供,第一笔人民币3.4亿元,第二笔人民币3.6亿元,第三笔人民币3亿元。本次借款的期限为36个月,从每一笔借款资金提供之日起分别计算。待借款期限届满后,天珑移动可按宜宾新产投附条件的约定将借款期限延长24个月。借款利息按6.6%年化利率(单利)计算,按季度付息。

、转股事宜在借款期限内,宜宾新产投有权提出将借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以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转换为公司或天珑移动或其它子公司的股权,转股价格参考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值。转股债权总额以

亿元为上限,转股事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获得有权机构审批通过,转股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担保措施本次借款将提供以下担保措施:

(1)公司将其持有的天珑移动100%股权中的50%股权质押给宜宾新产投;

(2)天珑移动将天珑移动大厦抵押给宜宾新产投(第二顺位);

(3)天珑移动将宜宾新设公司的100%股权质押给宜宾新产投;

(4)公司、天珑移动和宜宾新设公司将其在宜宾的不动产权抵押给宜宾新产投;

(5)公司董事长林文鸿先生、总经理林文炭先生无偿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资金用途及偿还本次借款用于公司宜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支付建设款、材料采购及预付货款等日常经营支出,不得用于资金拆借、股票交易,也不得用于国家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其他业务。

在每一笔借款期限届满之前,若宜宾新产投未选择债转股,则天珑移动须在每一笔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该笔借款本金和未付利息。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为各方自愿协商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