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7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除特别说明外,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4万股,发行价格
3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6,156.4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0,991.2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15年6月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8100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94,252股,发行价格40.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59,999,965.0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445,756,569.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的XYZH/2020CDAA60012号《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0日验资报告》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发募投项目(即“机械密封和特种泵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金18,685万元用于收购优泰科(苏州)密封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收购完成后向其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股权并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7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华阳密封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发募投项目(即“机械密封和特种泵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华阳密封股权的部分对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华阳密封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截至2021年1月6日,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435,091,926.7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670,859.39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投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四、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收购新地佩尔100%股权并增资项目 | 24,800.00 | 24,800.00 |
1-1 | 收购新地佩尔100%股权 | 21,000.00 | 21,000.00 |
1-2 | 向新地佩尔增资 | 3,800.00 | 3,800.00 |
2 | 机械密封产品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制造项目 | 8,360.00 | 7,5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3,700.00 | 13,700.00 |
合计 | 46,860.00 | 46,000.00 |
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 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八、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中密控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与募集资金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投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中密控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