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5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谭劲松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袁英红女士作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感谢谭劲松先生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截至目前,谭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候选人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仅等额选举一名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而以单项提案提出,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证监会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月14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月14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