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朱明先生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公司董事兼总裁股东朱明先生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近日公司收到朱明先生的《股份减持完毕告知函》,其前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朱明 | 大宗交易 | 2020.10.21 | 3.70 | 3,160,000 |
合计 | / | 3.70 | 3,160,000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朱明 | 15,947,326 | 2.00% | 12,787,326 | 1.61 |
备注:公司总裁朱明先生持股有的12,787,326股公司股份中有75%的部分为高管法定限售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股东朱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朱明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