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陈明军先生、朱正洪先生、穆炯女士、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陈斌雷先生、周玲女士、王伟先生、许允成先生、黄芳女士、黄彦郡先生共计7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关于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环境科技”)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运啸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运啸”)所持的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此,法尔胜环境科技拟与上海运啸、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家军就本次交易签署《关于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收购框架协议》。
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法尔胜环境科技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上述《关于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收购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收购大连广泰源51%股权事宜之框架协议》。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