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祥鑫科技证券代码:0029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仙德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0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声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
释义
......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祥鑫科技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 | 指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
祥鑫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徐仙德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徐仙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祥鑫科技股票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公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15号准则》 |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徐仙德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3262219540629**** |
住所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投资安排和需求,及对上市公司未来价值长期看好,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郭京平先生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祥鑫科技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祥鑫科技股份7,750,000股,占祥鑫科技总股本的5.01%。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徐仙德 | 0 | 0% | 7,750,000 | 5.01%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01月11日,郭京平先生与徐仙德先生签署了《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郭京平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550,000股股份(占祥鑫科技总股本的5.01%)转让给徐仙德先生,转让价格为
26.37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99,093,500.00元。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郭京平
受让方:徐仙德
2、转让标的
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祥鑫科技7,550,000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1%。
3、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为充分兼顾双方利益并经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交易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祥鑫科技在二级市场收盘价即29.30元/股为定价基准,最终交易价格为定价基准的90%,本次股份转让单价为26.37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99,093,500.00元。
(2)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支付5,000万元,余款在完成过户后30个工作日内或出让方另行同意的期限内支付清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4、股份过户
双方同意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同意的期限内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
5、本次股份变动的时间为:本次拟转让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并登记至徐仙德先生名下之日。
6、《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之日(2021年01月11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尚待履行的程序
就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徐仙德先生与郭京平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祥鑫科技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增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祥鑫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仙德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1年01月11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893号 |
股票简称 | 祥鑫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96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徐仙德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无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7,550,000股 变动比例:5.01%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无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 是□ 否? |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此页无正文,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仙德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2021年01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