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12.3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