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07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委托)投资的
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常州瑞晟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即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常州瑞晟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即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只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增资情况说明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名称:常州瑞晟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1号楼A502
经营范围:催化材料(非危险品)的研究、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后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 |||||
股东名称 | 币种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三)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常州瑞晟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未开展业务。无。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无。本次对外投资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障其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障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对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和完善内控机制,严格履行有关投资决策程序,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对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和完善内控机制,严格履行有关投资决策程序,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期发展来看,有利于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期发展来看,有利于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