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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2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1月6日出具的审核函〔2021〕010026号《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收悉。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用简称及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一致。本回复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黑体(加粗)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楷体(加粗)

1-2

目 录

问题1、关于主要产品优势及竞争对手情况 ...... 3

问题2、关于“三创四新”及行业定位 ...... 17

问题3、直销客户与经销商下游客户重叠 ...... 30

1-3

问题1、关于主要产品优势及竞争对手情况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相比于常规聚酯纤维,采用原液着色可节约水耗89%、能耗63%、化学品用量63%,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2%、COD排放67%。

(2)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的主要直接竞争对手包括华欣集团、中丽化纤及金霞新材等,上述公司尚未上市。

请发行人:

(1)说明采用原液着色方式节约原材料、能源耗用及减少二氧化碳、COD排放的相关数据来源,是否权威,数据测算过程是否科学严谨。

(2)说明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或先采购其他供应商涤纶白丝再印染过程的主要差异,并匡算在实现类似效果的前提下,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将节约的成本情况。

(3)说明华欣集团等主要竞争对手主要产品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异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上下游企业进入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是否存在门槛或难度;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的市场空间及发行人未来的成长性,募投项目投产后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答复:

(一)说明采用原液着色方式节约原材料、能源耗用及减少二氧化碳、COD排放的相关数据来源,是否权威,数据测算过程是否科学严谨

采用原液着色方式节约水耗、能源耗用、化学品用量及减少二氧化碳、COD排放的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邱志成、李鑫、金剑联合署名撰写的《应用前景广阔的原液着色纤维》一文。该文于2020年1月发表在《纺织科学研究》杂志。该杂志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纺织科技期刊,是纺织染整工业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同时,该文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东华大学和国家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联合出版的《中国纤维流行趋势报告》所收录。

1-4

1、公司所引用的相关数据信息来源公开,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

(1)刊载杂志属于国家级期刊

《纺织科学研究》杂志是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主管,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办,出版地:北京,邮发代号:80-502,1984年经国家新闻总署批准,国内刊号:11-2717/TS。

该杂志经原国家科委和纺织工业部批准,系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纺织科技期刊,是纺织染整工业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之一,是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同时,该文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东华大学和国家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联合出版的《中国纤维流行趋势报告》所收录。因此,上述数据来源具有行业权威性。

(2)署名单位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综合性科研院所

根据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信息,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院”)是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由国务院100%控股。

中纺院始建于1956年,为我国纺织行业最大的综合性科研院所,是“国家合成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纤维基复合材料国家工程中心”、“生物源纤维制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是科技部试点联盟“化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之一;是“绍兴纺织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纺织标准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等纺织技术服务平台的承担单位;拥有纺织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纺织计量站等行业重要公共服务资源。

因此,中纺院发布的相关数据资料具有行业权威性。

(3)署名作者邱志成、李鑫、金剑为行业知名专家学者

根据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工程协会官方网站信息,上文作者的基本情况如下:

邱志成,2011年进入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工作,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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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聚合物的合成与改性研究以及聚酯纤维工程化技术开发。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参与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中石化“十条龙”科技攻关项目、中石化科技攻关项目等10余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先后获中国通用技术集团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5/15)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排名2/7)1项。迄今,共发表学术论文18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2篇、EI收录论文3篇;共申请发明专利22项,其中获得授权7项、PCT国际专利1项。

李鑫,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研发中心主任,曾任生物源纤维制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纤维基复合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常务副主任,国家合成纤维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金剑,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聚合研究室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长期从事纤维材料、功能材料合成和纤维加工技术研究,开发废旧聚酯高效再生及纤维制备产业化集成技术,实现了高品质再生聚酯纤维差别化系列产品规模化生产。先后主持和作为攻关技术主要完成人参与国家及省部级科技项目11项,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部院所专项资金项目、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以及中国石化委托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18年),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项(2018、2017年),二等奖1项(2014年)。

根据上述作者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及所参与的研发项目、取得的研发成果及荣誉等,《应用前景广阔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署名作者在行业内具有权威性。

结合上述信息可知,公司引用的采用原液着色方式节约水耗、能源耗用、化学品用量及减少二氧化碳、COD排放的相关数据信息来源公开,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

2、公司所引用的相关数据测算过程科学严谨情况

公司所引用的采用原液着色方式节约水耗、能源耗用、化学品用量及减少二氧化碳、COD排放的相关数据信息来源于行业核心期刊,撰文单位为我国纺织行业最大的综合性科研院所,撰文作者均具备专业背景,具有权威性,相关数据具备科学严谨的基础。

1-6

上述相关数据属于《应用前景广阔的原液着色纤维》一文中的背景材料,该文未直接说明相关数据的测算过程。根据访谈上文作者之一李鑫(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研发中心主任),以及查阅相关论文资料,了解到采用原液着色方式节约水耗、能源耗用、化学品用量及减少二氧化碳、COD排放的相关数据测算的原理如下:

(1)测算一吨原液着色纤维可以对应生产相应米数的布匹;

(2)通过印染企业,使用印染工艺生产上述原液着色纤维生产布匹类似效果、相同数量的布匹;

(3)对生产过程所消耗的化学品用量、水、能耗等进行测量、统计,并对生产过程所排放的二氧化碳、COD等进行测定;

(4)选择相关印染参数以目前常规印染企业的生产数据进行估算;

(5)比较原液着色纤维生产布匹与上述印染工艺生产布匹之间的相关数据的差异。

经访谈确认,上文作者之一李鑫认为上述测算过程基于目前一般印染企业的相关印染参数开展,并实际进行了生产测算,相关数据测算过程具备科学严谨性。

中介机构对东华大学(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院副院长、高性能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王华平教授进行了访谈,了解确认上述测算过程结合了行业内多家印染企业的数据,数据测算过程具有科学严谨性。

结合上述信息,公司所引用的相关数据测算过程具备科学严谨性。

(二)说明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或先采购其他供应商涤纶白丝再印染过程的主要差异,并匡算在实现类似效果的前提下,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将节约的成本情况

1、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或先采购其他供应商涤纶白丝再印染过程的主要差异

公司利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成品已直接具备彩色特征,下游客户采购后无需进一步印染上色,具有环境友好、环保节能优势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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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而白色涤纶长丝印染,是指将纤维浸入染浴中吸收染料,达到对纤维上色的目的,下游客户采购后仍需要通过印染工艺进行后加工,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比较类别传统染色原液着色
生产环保要求工厂需要单独建设或利用公共污水处理设施不需要额外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质量视颜染料的质量而定视着色原料的质量而定
色差稳定性批间与批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缸差批间与批内基本无色差
实验室-工厂转移(产业化)相对快相对慢
成本相对高相对低
技术成熟度成熟成熟
社会价值消耗大量的水/电资源节水节电

注:上述对比信息来源于朱松的《原液着色涤纶纤维的生产技术现状及市场前景》,刊载于《现代纺织技术》2013年第6期

2、在实现类似效果的前提下,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将节约的成本情况

一般情况下,相同规格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价格会高于常规白色涤纶长丝,以2019年度为例,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价格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产品价格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产品桐昆股份和新凤鸣的平均价格汇隆新材价格差异
DTY8,849.2710,922.462,073.20
FDY7,615.4210,269.372,653.95
平均数8,232.3510,595.922,363.58

由上表信息可知,从价格看,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会高于常规白色涤纶长丝产品。根据拟上市公司迎丰科技(主要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的招股说明书数据,2019年1-6月,该公司针织类面料印染单位成本为6,240元/吨。

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以桐昆股份和新凤鸣相关产品的平均价格为基础,结合上述印染成本数据,匡算得出常规白色涤纶长丝印染后的综合成本为14,472.35元/吨,在达到同等彩色效果的情况下,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将节约3,876.43元/吨。

印染,又称染整,是使纺织品获得某种颜色和某种功能的加工处理过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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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过程包括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等过程,上述处理过程中的印染前处理加工技术、染色印花加工技术等会赋予纺织品相应的颜色,还会赋予纺织品一定的性能、印花等效果。下游客户会根据对纺织品的特定性能和颜色要求,选择采用印染工艺进行加工。

目前,国家对生态环保高度重视,印染企业的产能扩张受到了很大限制,印染成本进一步提升,这也促进下游纺织业厂家更多的选择原液着色纤维进行生产,使用原液着色纤维也将更具成本优势。

综上所述,在实现类似效果的前提下,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与采购白色涤纶长丝进行印染相比具有成本优势。

(三)说明华欣集团等主要竞争对手主要产品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异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上下游企业进入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是否存在门槛或难度;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的市场空间及发行人未来的成长性,募投项目投产后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1、华欣集团等主要竞争对手主要产品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异同情况

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的主要直接竞争对手包括华欣集团、中丽化纤及金霞新材等,上述公司尚未上市,公开信息相对较少,通过查询上述公司的官方网站相关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华欣集团

浙江华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欣集团”)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该公司所在地为浙江杭州萧山区。根据该公司网站信息,华欣集团是一家主要从事环保多色系纺织新材料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下属公司主要生产涤纶长丝、涤纶绣花线、聚酯切片等产品。

(2)中丽化纤

杭州中丽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丽化纤”)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该公司所在地为浙江杭州萧山区。根据该公司网站信息,中丽化纤主要从事涤纶色丝、阻燃丝的研发、生产、销售,年产量达7万多吨。该公司主要产品为FDY、DTY、POY涤纶色纺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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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霞新材

浙江金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霞新材”)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为1,050万元,该公司位于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根据该公司网站信息,金霞新材主要从事差别化化纤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年产3万吨的涤纶长丝生产能力。该公司产品涵盖无染涤纶复丝FDY30D-1000D、DTY50D-600D和无染涤纶单丝15D-60D。上述企业所生产的相关产品包括涤纶色丝,该类产品与公司所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相似,均属于化学纤维中的涤纶纤维产品。但由于上述企业均非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有限,较难进行精准对比,公司产品与上述企业的对比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序号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主要特点
1华欣集团主要从事环保多色系纺织新材料华欣集团业务规模较大,产品包括涤纶长丝(含白丝、黑丝)、涤纶绣花线、聚酯切片等,产品种类较多
2中丽化纤主要从事涤纶色丝、阻燃丝的研发、生产、销售中丽化纤官网披露目前已有1,000多种不同颜色产品可供选择,产量为7万多吨
3金霞新材主要从事差别化化纤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无染涤纶复丝和单丝,生产规模相对较小,金霞新材官网披露产能为3万吨
4汇隆新材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原液着色纤维,产品色彩丰富,细分颜色规格多达数千种,公司产品以复丝为主,产品产能超过9万吨,产量超过8万吨

公司从成立至今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丰富性不断增加,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核心技术和三十余项专利,开发创造了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数千种产品配方,并获得了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绿色纤维”认证、“浙江制造”认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和绿色设计产品认定等,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沉淀,公司产品形成了色系丰富、产品质量稳定的特点,同时,也积累了一批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产品在市场中具有较为广泛的认可度。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上下游企业进入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的门槛或难度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上下游企业进入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存在的主要门槛或难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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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壁垒

公司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采用原液着色技术和切片纺生产工艺,产品细分种类丰富。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沉淀,公司开发创造了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数千种产品配方,稳定掌握产品生产的工艺参数,可以快速响应客户对不同颜色、规格产品的需求,实现从开发到生产定制化的快速响应,充分把握生产过程中产品切换的灵活性,减少生产切换过程中的不必要损耗。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白色涤纶长丝,生产多采用熔体直纺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庞大,但无需进行不同批次产品间的频繁切换。而公司采用切片纺的生产设备,两种工艺对应的生产设备不同,技术工艺参数存在差异,切片纺生产工艺更适合小批量多批次的灵活生产方式,如可比上市公司直接切入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生产,需要购置新的生产设备,掌握不同的工艺参数,并且需要精确掌握不同细分产品的切换过程,如无长期历史经验技术的积累,无法准确把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灵活性的生产特点,从而会影响产品的色泽、色牢度、强度和稳定性等指标,导致其不同批次产品切换生产过程中的不必要损耗,也可能无法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需求。

公司所从事的细分行业需要经历多年的技术沉淀和工艺参数积累,同时也需要长期密切跟踪下游客户的需求,积累数量众多的产品配方,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上下游企业进入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短期内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因此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对新进入者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沉淀,公司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核心技术和三十余项专利,开发创造了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数千种产品配方,可以准确把握不同细分产品间切换生产的灵活性;近年来,公司持续对生产设备进行专业化改造,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巴马格、TMT纺丝生产设备,适应了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提升了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创新、创造提供了有力保障,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综合生产技术体系。

(2)人才壁垒

随着涤纶长丝功能化、差别化产品的不断丰富以及下游行业对涤纶长丝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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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需要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以保障企业的技术水平;同时需要大批熟练的技术工人以保障产品质量的可靠性,某些关键工艺岗位只有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才能胜任。公司产品颜色多达数千种,细分产品规格众多,这对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精准把控生产过程灵活性,生产管理人员的培养需要长期的时间沉淀。自公司设立以来,管理团队基本保持稳定,公司拥有一支技术能力强、生产经验丰富、团结合作的管理团队,多名高层管理人员具备化纤行业20年以上的技术、销售及管理经验,熟悉行业发展趋势,拥有丰富的营运经验。

新进入者需要培养细分行业专业人才团队,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需要多年的经验积累与技术沉淀,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新进入者短期内会面临人才壁垒的限制。

(3)品牌知名度及客户认可壁垒

对于常规纤维,客户选择性较多,而对于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下游厂家往往会对生产企业的历史状况进行评估,特别是注重历史上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产品色彩的丰富性和时尚性等,会综合考虑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厂家的综合实力,选择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的供应商。

公司具有十多年的原液着色涤纶长丝领域的研发和生产经验,在原液着色涤纶长丝行业知名度较高。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原液着色涤纶低弹丝》(T/ZZB 1150—2019)标准。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近三年(2017-2019年)产量、销量等指标,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及其产品曾荣获“湖州名牌产品”“湖州市著名商标”“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诚信民营企业”和“市政府质量奖”等荣誉或称号,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产品优异的性能及良好的品质使公司在下游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奠定了公司在差别化涤纶长丝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新进入者进入差别化涤纶长丝行业需要经历长期品牌认可度建设和市场培育期,同时也要获取市场认可的多项认证,该化学纤维细分行业具有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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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客户认可壁垒。

综上所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上下游企业进入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门槛和难度。

3、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具备市场空间及未来成长性,募投项目投产后不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1)受益于国家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政策驱动,原液着色纤维正处于产业快速发展期,替代常规白色涤纶长丝空间广阔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绿色制造领域,获得了有关部门多项政策的大力支持。

根据《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化纤工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差别化纤维产品、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均为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优先鼓励的相关产业;同时,“环境友好型纤维”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新材料技术领域。2019年,工信部、水利部联合发布了《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19年)》,将化纤原液着色技术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节水技术予以推广。

由于化纤印染环节存在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其生产受到越来越多的政策限制。随着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的颁布实施,印染行业的环保压力日益加大。环保整治使得大量印染企业停业整顿,产能降低;同时印染行业还面临着环保投入持续增加的压力,导致了化纤印染成本的增加;原液着色纤维则完全符合国家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原液着色纤维加工成纺织品可省去染色工序,减少大量废水和二氧化碳排放,节能降耗,环境友好特征突出,能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传统印染行业面临的高能耗、高水耗和高COD排放等突出问题,下游客户会选择原液着色纤维部分替代印染。

在经济效益和产业政策的双重驱动下,化纤行业不断加大原液着色技术的运用。2010年以来,我国原液着色纤维产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4%,高于化纤产量的平均增长率。2017年,我国原液着色纤维产量约500万吨,约占化纤总产量

1-13

的10%,其他仍采用传统印染或其它处理方式,预计未来原液着色纤维发展空间还很大。相对于传统印染而言,原液着色技术在我国化纤着色领域的使用比例仍然偏低。随着我国化纤产业的不断升级和环保节能政策的不断加强,将有力地推动原液着色纤维行业的快速发展。到2022年,中国原液着色纤维年产量预计将增长至800-1,000万吨。原液着色纤维的增长,是中国化纤产业“从量到质”发展思路转变的体现,未来原液着色纤维的“绿色基因”将得到更多的认可。公司所从事的原液着色纤维未来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

(2)公司产品获得了绿色纤维的认证以及国家政府部门的认可,具备持续成长的基础

公司产品具有免印染、节能环保、绿色的特点,绿色、环保特征显著,近年来获得了多项国内外的认证。2018年,公司获得了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颁发的绿色纤维认证证书,通过绿色纤维认证的企业产品具有绿色、循环、低碳的特征。

2019年,公司获得了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颁发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荷兰GRS认证机构颁发的全球回收标准(GRS)4.0合规证书和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等多项符合国内外关于产品环保标准要求的认证。2020年10月,公司入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获得了绿色设计产品认定。

综上,公司产品获得了多项认证以及国家政府部门的认可,具备持续成长的良好基础。

(3)国内外对低碳、环保的共同意识,推动原液着色纤维行业持续发展

2015年12月12日,《巴黎协定》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该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随着《巴黎协定》的全球推进,国内外各界对再生资源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低碳转型日益重视。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发表讲话,进一步作出中国减排承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原液着色纤维作为绿色纤维之一,产品具有绿色、循环、低碳的特征,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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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际社会对低碳、环保的共同意识,符合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这为公司未来提供了良好的成长性空间。

(4)公司积极探索原液着色技术与再生涤纶长丝工艺的结合,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公司结合自身积累的多年原液着色技术经验,以有色涤纶长丝为基础,开展了再生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工艺研发,并在有色丝的基础上添加功能性成分,研发了阻燃、抑菌、再生有色涤纶长丝等多个系列产品,积极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力。

目前,迪卡侬、宜家、耐克、阿迪达斯等国际公司,越发重视产品的“绿色性”,要求生产商更多的使用原液着色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等绿色面料,绿色纤维产品在运动服饰、户外用品等应用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这也会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5)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不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国家绿色发展的战略,契合绿色纤维新的发展趋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空间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第一期项目的计划产能为7.5万吨,聚焦于公司主营业务,全部用于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

目前,原液着色纤维已广泛应用于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和服装用纺织品等领域,其中在窗帘、墙布、汽车内饰、户外用品等产品应用日趋广泛。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的新常态,化纤行业也由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十三五”期间,我国化纤工业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原液着色化学纤维的有效产能持续扩大。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的市场情况如下:

2011-2017年我国家纺行业市场规模由1,373亿元增加至2,168亿元。随着三四线城市收入增长,客群消费能力增强,消费升级趋势为中高端家纺开辟了新的市场,根据Euromonitor预测,2019年度至2021年度,我国家纺行业规模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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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达到2,502亿元、2,707亿元和2,937亿元。

根据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数据,我国家纺用品占纺织品总消费量比例为

28.60%,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家用纺织品占纺织品总消费量的比例约为33%至38%,2017年我国家纺用品人均消费金额为23美元,同期美国、英国、日本分别是我国的3.1、2.1、2.6倍,预计到2021年,我国家纺用品人均消费将达27.5美元,从人均消费水平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家用纺织品占总纺织品比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仍有提升空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国家绿色发展的战略,契合绿色纤维新的发展趋势,结合前述信息可知,原液着色纤维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空间。

②公司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业务规模逐年扩大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业务规模逐年扩大。截至2019年度,公司产能利用率保持90%左右,部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在93%以上,上述产能利用率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多品种切换生产的情况下已属于较高水平。

由于原液着色技术生产涤纶丝具有节能、环保的优势,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趋严,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环保纤维需求量增长较快,公司进一步增加环保纤维产能具有必要性。通过新增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公司的生产能力将实现大幅提升,可满足下游客户对交货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质量的要求,对公司满足优质客户需求及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的作用。

③公司具有产业区位优势、客户资源丰富,募投项目产能可以有效利用

公司所在的湖州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发达,周边家纺产业集聚,毗邻“中国布艺名城”杭州余杭区、“中国布艺名镇”海宁许村镇、“中国家纺布艺名镇”桐乡大麻镇、“中国窗帘窗纱名镇”绍兴杨汛桥镇和“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中国轻纺城”,上述地区纺织业发达,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客户资源丰富。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公司有效把握机遇,积极开拓国际新兴市场业务,“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为公司带来了丰富的外贸客户资源。

公司经过十余年的经营积累,具备丰富的客户资源,可以有效利用本次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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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新增产能,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不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具备市场空间及未来成长性,募投项目投产后不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相关期刊文章、相关单位和作者的专业背景,访谈了行业专家;

2、了解了原液着色技术和传统印染工艺的差别,分析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价格以及市场印染价格数据,匡算了相关成本差异;

3、浏览了华欣集团等单位的官方网站,比对了其与发行人的异同;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了发行人所处行业和所生产产品的特点、竞争优势;获取了发行人的主要荣誉、认证、专利成果等信息;查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政策情况;查看了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引用的采用原液着色方式节约水耗、能源耗用、化学品用量及减少二氧化碳、COD排放的相关数据信息来源于核心期刊,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经访谈确认,相关数据测算过程具备科学严谨性;

2、发行人利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成品已直接具备彩色特征,下游客户采购后无需进一步印染上色,具有环境友好、环保节能优势突出的特点;而白色涤纶长丝印染,是指将纤维浸入染浴中吸收染料,达到对纤维上色的目的,下游客户采购后仍需要通过印染工艺进行后加工。在实现类似效果的前提下,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与采购白色涤纶长丝进行印染相比具有成本优势;

3、华欣集团等企业所生产的相关产品包括涤纶色丝,该类产品与发行人所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相似,但各家公司均各有特点;发行人从成立至今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沉淀,发行人产品形成了色系丰富、产品质量稳定的特点;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上下游企业进入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会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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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壁垒、人才壁垒和品牌知名度及客户认可壁垒,具有一定的门槛和难度;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具备市场空间及未来成长性,募投项目投产后不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问题2、关于“三创四新”及行业定位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认为自身所从事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同时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纺织业企业,公司行业下游为纺织品制造行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纺织业”属于原则上不支持申报的企业行业类别。请发行人:

(1)结合相关具体规定,说明认定所从事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的判断依据以及与“纺织业”的具体关系,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纺织业”、是否存在“纺织业”收入,此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纺织业”。

(2)结合《暂行规定》内容及创业板定位,进一步说明自身在“三创四新”方面的具体表现,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符合《暂行规定》的要求。

请保荐人结合《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答复:

(一)结合相关具体规定,说明认定所从事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的判断依据以及与“纺织业”的具体关系,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纺织业”、是否存在“纺织业”收入,此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纺织业”

根据化学纤维相关定义、《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相关行业分类说明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认定情况,公司所从事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判断依据准确;化学纤维系纺织业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化学纤维制造业为“纺织业”的上游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纺织业”,公司不存在“纺织业”收入,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纺织业”。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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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所从事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的判断依据

(1)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是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

(2)化学纤维的相关定义和概念

化学纤维是用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作原料,经过化学和物理方法加工而制得的纤维的统称。

按照所用高分子化合物的来源不同,化学纤维主要分为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其中合成纤维是从一些本身并不含有纤维素或蛋白质的物质如石油、煤、天然气等,先合成单位,再用化学合成与机械加工的方法制成纤维,如聚酯纤维(涤纶)、聚酰胺纤维(锦纶或尼龙)、聚乙烯醇纤维(维纶)、聚丙烯腈纤维(腈纶)、聚丙烯纤维(丙纶)、聚氯乙烯纤维(氯纶)等。

涤纶又称聚酯纤维,化学名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纤维。它是以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MEG)为原料经酯化或酯交换和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经纺丝和后处理制成的纤维。依据丝的长度,涤纶可以分为涤纶短纤和涤纶长丝,涤纶长丝行业是化学纤维制造业的下属子行业。

按照性能不同,涤纶长丝分为常规丝和差别化丝。差别化丝主要指在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丝有差别的新品种,主要通过改变物理形态、添加添加剂、复合纺丝或前述方法的组合使用来增加新特性或克服原有的缺陷,从而进一步拓展涤纶长丝的应用领域。

公司所从事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下属涤纶长丝的细分领域,属于差别化涤纶长丝,生产使用原液着色技术和切片纺工艺,主要原材料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和色母粒等,经纺丝和后处理制成涤纶纤维,符合化学纤维的定义。

(3)化学纤维制造业的相关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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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化学纤维制造业”(C28)包括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C281)、合成纤维制造(C282)和生物基材料制造(C283),其中合成纤维制造(C282)包括了涤纶纤维制造(C2822),具体情况如下:

行业名称子行业及代码二级子行业及代码行业情况说明
化学纤维制造业(C28)合成纤维制造(C282)涤纶纤维制造(C2822)是聚酯纤维制造的一种,指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为原料生产合成纤维的活动

由上述信息可知,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的二级子行业。结合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生产的主要产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分类认定,公司所属行业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28化学纤维制造业”之“C2822涤纶纤维制造”。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认定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认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公开资料披露的所属行业
桐昆股份成立于1999年,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主要系白色民用涤纶长丝化学纤维制造业
新凤鸣成立于2000年,上交所上市公司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化学纤维制造业
恒力石化成立于1999年,上交所上市公司囊括石油炼化、石化以及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领域涉及的 PX、醋酸、PTA、聚酯切片、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化学纤维制造业
海利得成立于2001年,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生产涤纶工业长丝、塑胶材料、涤纶帘子布三大产品化学纤维制造业
苏州龙杰成立于2003年,上交所上市公司产品为以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 纤维等为主的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产品化学纤维制造业

由上表可知,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均认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公司与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认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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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所从事的“化学纤维制造业”与“纺织业”的具体关系纺织业原材料包括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两大类。天然纤维为自然界生长形成的纤维,如棉、麻等植物纤维,毛、蚕丝等动物纤维,石棉等矿物纤维。化学纤维是用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作原料,经过化学和物理方法加工而制得的纤维的统称。化学纤维是纺织业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化学纤维制造业与纺织业属于上下游关系。同时,化学纤维用途广泛,不限于应用在纺织原材料领域,还可应用于生物医药、航天航空、军事技术和建筑行业等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纺织业”(C17)和“纺织服装、服饰业”(C18)的具体情况如下:

行业名称子行业及代码行业情况说明
纺织业(C17)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C171)指棉、棉型化纤(化纤短丝)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C172)指以毛及毛型化学纤维为原料进行梳条的加工,按毛纺工艺(精梳、粗梳、半精梳)进行纺纱的加工;以毛及毛型化学纤维纱线为原料进行的机织物织造加工;指对非自产的毛织物进行漂白、染色、印花等工序的染整精加工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C173)指以苎麻、亚麻、大麻、黄麻、剑麻、罗布麻等为原料的纺前纤维加工和纺纱加工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C174)指由蚕茧经过加工缫制成丝的活动;指以丝为主要原料进行的丝织物织造加工;对非自产的丝织物进行漂白、染色、印花、轧光、起绒、缩水等工序的加工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C175)指经纬双向或经向以化纤长丝(不包括化纤短纤)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机织物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C176)指采用经编、纬编、横编及钩针编工艺进行的针织物织造加工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C177)指以棉、麻、竹、丝、毛、化学纤维等纤维及纺织品为主要原料,加工制造床上用品、毛巾、窗帘、布艺类产品等的生产活动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C178)也称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包括帐篷等户外及庭院休闲用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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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名称子行业及代码行业情况说明
纺织服装、服饰业(C18)机织服装制造(C181)指以机织面料为主要原料,缝制各种男、女服装,以及儿童成衣的活动;包括非自产原料制作的服装,以及固定生产地点的服装制作活动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C182)指以针织、钩针编织面料为主要原料,经裁剪后缝制各种男、女服装,以及儿童成衣的活动
服饰制造(C183)指帽子、手套、围巾、领带、领结、手绢,以及袜子等服装饰品的加工

由上表信息可知,纺织业主要包括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和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等,其中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又可以细分为化纤织造加工(C1751)和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C1752)。

化纤织造加工(C1751)指以化纤长丝(含有色长丝)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机织坯布、色织布;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C1752)指对化纤长丝坯布进行漂白、染色、印花、轧光、起绒、缩水等染整工序的加工。

结合上述情况,《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所定义的“纺织业”是指通过对各种纤维材料进一步加工、织造生产出具体的织物、面料产品,也包括对各种织物、面料的印染、染整精加工。

化学纤维是纺织业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因此,公司所从事的化学纤维制造业为纺织业的上游行业。

3、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纺织业”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是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上述产品均属于化学纤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28化学纤维制造业”之“C2822涤纶纤维制造”,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所定义的“纺织业”(C17)和“纺织服装、服饰业”(C18)。

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统计局2020年7月出具的证明:公司所生产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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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中的“纺织业”和“纺织服装、服饰业”。综上,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纺织业”。

4、公司不存在“纺织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收入来源于化学纤维制造业,不存在开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所定义的“纺织业”(C17)和“纺织服装、服饰业”(C18),因此,不存在“纺织业”收入。

5、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纺织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
1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33,973.0033,973.00公司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公司
合 计38,973.0038,973.00-

其中,公司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计划全部用于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该项目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所定义的“纺织业”(C17)和“纺织服装、服饰业”(C18)。

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纺织业”。

综上所述,根据化学纤维相关定义、《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相关行业分类说明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认定情况,公司所从事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判断依据准确;化学纤维系纺织业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化学纤维制造业为“纺织业”的上游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纺织业”,公司不存在“纺织业”收入,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纺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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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暂行规定》内容及创业板定位,进一步说明自身在“三创四新”方面的具体表现,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符合《暂行规定》的要求

1、公司所从事行业不属于《暂行规定》所列的负面清单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是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公司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制造业—C28化学纤维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28化学纤维制造业”之“C2822涤纶纤维制造”。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原则上不支持下列行业申报:(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因此,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不属于《暂行规定》所列的上述原则上不支持申报的行业。

同时,根据《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属于环境友好型纤维,是国家优先鼓励的相关产业和重点支持的新材料技术领域,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2、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的具体表现

(1)创新特征

传统的化学纤维染色方式是对经纺丝生产的纺织品进行印染上色,存在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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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高污染等问题。公司生产的原液着色纤维是指在纺丝过程中加入着色剂,纺丝和着色同时进行,直接产出彩色纤维,拥有着色均匀、色牢度好、节能环保等特点,工艺属于物理变化,在纺丝过程中不会产生化学纤维传统染色过程中形成的污水排放问题。原液着色纤维加工成纺织品可省去染色工序,减少大量废水和二氧化碳排放,节能降耗,环境友好特征突出,能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传统印染行业面临的高能耗、高水耗和高COD排放等突出问题。

公司自身创新特征主要体现在: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导,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在长期积累和创新中形成了以配方技术、调色系统及专利生产设备组件技术为核心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便专注于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与推广,公司通过近十余年的持续研发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顺应绿色、环保、低碳的发展趋势,围绕主业形成了鲜明的自主创新特征。

经过多年的自主开发与创新,公司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技术体系,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核心技术,代表性技术成果如下:

序号技术/工艺阶段技术来源应用领域对应配套形成的专利/非专利技术
1双色丝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ZL201410823655.9
2色纺高F扁平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3高铁专用阻燃色纺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4POY-DTY三色丝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DTY生产ZL201820607141.3
5一种毛毛虫型粗旦有色涤纶长丝的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纺毛纤维生产ZL201920828184.9
6一种拒水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7一种仿毛型有色POY-DTY丝的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纺毛纤维生产ZL201920609786.5
8一种有色FDY涤纶竹节长丝及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FDY生产ZL201920610836.1
9阻燃着色功能性环保纤维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阻燃纤维非专利技术

公司紧密围绕绿色纤维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与开发,推动涤纶长丝多色品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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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开发,公司科技创新的主要代表性产品成果如下表所示: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技术特点及优势技术成果 名称技术成果证书号
1哑铃型涤纶长丝哑铃型涤纶长丝以有光聚酯切片和特制色母粒为原料,通过哑铃型喷丝板的特殊设计,采用低温高压弦和外环吹吹冷却技术加工而成。产品具有独特的光泽效果、色牢度好、环保等特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8
2阻燃纤维阻燃纤维以聚酯切片、环保型阻燃母粒和色母粒为原料,采用复合共混熔融纺丝技术制成阻燃有色涤纶长丝。该产品具有阻燃、环保、色泽鲜艳等特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9
3PBT纤维PBT纤维以PBT切片为原料,采用全流化均时干燥技术及POY-DTY工艺制成55dtex/24F等规格的低弹丝。通过增添特殊装置,提高网络均匀及牢度一致性。该产品具有良好的弹性回复性和稳定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8005407
4聚乳酸(PLA)纤维聚乳酸(PLA)纤维以聚乳酸切片为原料,采用多级控温真空转鼓干燥技术和一步纺工艺制成PLA长丝,通过调整喷丝孔的长径比及特殊冷却等措施,产品性能优良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8005406
5100D/144F高F数三叶有色涤纶长丝100D/144F高F数三叶有色涤纶长丝以聚酯切片和色母粒为原料,采用低温高压纺丝技术加工而成,通过PLC双计量控制系统的色母粒自动添加装置,组件深缩进型箱体及高F三叶型喷丝板孔型及孔长的设计改造,改善了产品的色泽均匀度问题,产品具有耐光牢度好,手感柔软、环保等特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6
6PTT与PET并列型复合纤维PTT与PET并列型复合纤维以PET、PTT切片和黑色母粒为原料,采用复合纺技术加工而成。通过采用PTT的干燥增粘工艺、双组份双螺杆全计量式的自动混合注射系统,改进了满足PTT与PET二种熔体流动性能的复合纺组件及8字形喷丝线孔板型,以及选用恰当的PTT与PET复合比生产工艺,提高了复合纤维的兼容可纺性能,生产出质稳定、性能较好的有色并列复合长丝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7
7180D/288F有色超细量扁平涤纶加弹网络丝180D/288F有色超细量扁平涤纶加弹网络丝以聚酯切片为原料,采用在线添加色母粒、切片纺工艺加工而成。通过一字型喷丝板微孔的优化设计,以及组件内熔体流向交叉分流结构优化、上油及退绕平衡张力控制等先进技术,确保了产品具有色泽鲜亮、色牢好、手感柔软、绿色环保等方面的优良品质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60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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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技术特点及优势技术成果 名称技术成果证书号
8生态环保纤维生态环保纤维以聚酯切片为主要原料、天然毛竹制成的竹炭母粒为添加剂,经切片纺工艺制备成有色FDY生态环保纤维。通过优化干燥工艺,解决了母粒回潮难点;采用多孔复工油嘴上油方式,提高了上油均匀性非专利技术-
9一种用于欧根纱生产的FDY母丝该产品以聚酯切片为原料,采用低温高压纺丝技术加工而成。通过预结晶干燥装置的改进,以及熔体挤出及双丝窗温控技术,改善了涤纶FDY母丝的平滑性、纤度均匀性及后道加弹、分丝的性能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6005322
10有色无捻加弹丝有色无捻加弹丝以聚酯切片和色母粒为原料,经POY-DTY工艺制成有色无捻加弹丝。通过优化色母粒的电脑复配技术,经过热箱装置的创新改造,有效消除了产品的残余扭矩。产品具有优良的抱合性、回弹性和膨松性非专利技术-

(2)创造特征

公司自身创造特征主要体现在:公司基于产品研发配方及工艺参数的多年积累,构建了产品研发管理体系,围绕市场趋势及客户需求,公司充分调动各方创新、创造资源,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技术体系,创造了一系列创新成果,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核心技术和三十余项专利,开发创造了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数千种产品配方,并获得了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绿色纤维”认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和绿色设计产品认定等。

近年来,公司持续对生产设备进行专业化改造,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巴马格、TMT纺丝生产设备,适应了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提升了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创新、创造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在创新、创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积极推动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并获得了多项认证或荣誉,具体如下:

年度颁发单位名称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设计产品
2020年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浙江制造认证证书
2019年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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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颁发单位名称
2019年CONTROL UNION CERTIFICATIONs B.V.(荷兰GRS认证机构)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Global Recycled Standard(GRS)4.0 (全球回收标准(GRS)4.0合规证书)
2019年OEKO-TEXCONFIDENCE IN TEXTILES STANDARD 100(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
2019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8年度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
2019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019年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原液着色涤纶低弹丝》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2019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8/2019“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绿宇基金”绿色贡献度金钥匙奖先进企业
2019年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2018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绿色纤维认证证书
2018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2018年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级绿色工厂
2017年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名牌产品
2015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绿色企业

(3)创意特征

公司自身创意特征主要体现在: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包含墙布、窗帘窗纱等家纺面料,也涉及户外用品、服装面料,属于与时尚创意紧密相关的行业,“科技、时尚、绿色”是未来纺织工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公司产品作为下游纺织行业的重要原材料之一,紧随中国纤维流行趋势,通过颜色配方、结构创意、技术创新,使涤纶纤维的颜色和光泽度变化丰富多彩,不断满足下游环保及创意需求。

目前,迪卡侬、宜家、耐克、阿迪达斯等国际公司,越发重视产品的“绿色性”,要求生产商更多的使用原液着色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等绿色面料,绿色纤维产品在运动服饰、户外用品等应用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持续重视产品的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紧随市场纤维流行潮流趋势,推动公司创意能力的提升。

3、新产业和新技术融合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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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产业融合情况

化纤工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化纤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化纤产量占全球三分之二以上。常规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但产能结构性过剩,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比重低,不能很好适应功能性、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根据《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化纤工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差别化纤维产品、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均为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优先鼓励的相关产业;同时,“环境友好型纤维”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新材料技术领域。2019年,工信部、水利部联合发布了《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19年)》,将化纤原液着色技术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节水技术予以推广。《“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要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原液着色纤维作为绿色纤维之一,产品具有绿色、循环、低碳的特征,高度符合国际社会对低碳、环保的共同意识,符合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绿色制造产业,符合化纤产业升级发展方向,可以有效促进下游纺织行业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带动化纤行业及下游纺织行业的新旧产业融合。

(2)新技术融合情况

根据性能不同,涤纶长丝可以分为常规丝和差别化丝。差别化丝主要指在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丝有差别的新品种,主要通过改变物理形态、添加添加剂、复合纺丝或前述方法的组合使用来增加新特性或克服原有的缺陷,从而进一步拓展涤纶长丝的应用领域。

公司坚持原液着色技术,致力于提升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环保性,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与常规丝相比属于新产品,原液着色技术相对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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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的印染上色属于新技术,环境友好特征突出;原液着色技术的运用和推广,将引领纤维制造及下游纺织行业向工艺精简、功能集成、清洁生产的方向发展。

当今纤维技术发展趋势是高品质、高功能、低能耗、低排放,原液着色技术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与传统的染色方法相比,原液着色技术的环保、节能优势更为突出。

同时,公司采用切片纺生产工艺,其优点在于生产灵活,具有市场反应快速的特点,切片纺企业与大型熔体直纺生产企业错位竞争、多元并存,虽然在规模上与熔体直纺生产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但凭借其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在附加值较高的细分市场领域具有一定优势。

近年来,公司结合自身积累的多年原液着色技术经验,以彩色涤纶长丝为基础,开展了再生彩色涤纶长丝生产工艺研发,并在彩色丝的基础上添加功能性成分,研发了阻燃、抑菌、再生等多系列产品,积极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所从事行业不属于《暂行规定》所列的负面清单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沉淀,公司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同时,公司坚持新技术的开发、带动化纤行业及下游行业的新旧产业融合,公司主营业务符合《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创业板定位。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行业分类情况;

2、检索了化学纤维的相关定义、纺织品原料情况;分析比对了化学纤维制造业和纺织业的定义;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属行业认定情况;

3、查阅了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募集资金投向等;

4、 查阅比对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关于创业板定位的相关要求;

5、检索了发行人所属行业发展、国家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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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获取了发行人技术荣誉、专利、科学技术成果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根据化学纤维相关定义、《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相关行业分类说明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认定情况,发行人所从事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判断依据准确;化学纤维系纺织业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化学纤维制造业为“纺织业”的上游行业;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属于“纺织业”,发行人不存在“纺织业”收入,且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纺织业”。

2、发行人所从事行业不属于《暂行规定》所列的负面清单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沉淀,发行人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并坚持新技术的开发、带动化纤行业及下游行业的新旧产业融合,发行人主营业务符合《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创业板定位。

问题3、直销客户与经销商下游客户重叠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下游客户是否与发行人直销客户存在重叠,如存在,请进一步披露重叠客户名称、涉及的销售金额和价格、销售单价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该类客户既向发行人采购又向经销商采购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答复:

发行人已在“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生产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之“(二)主要客户情况”之“8、直销客户与经销商下游客户重叠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发行人直销客户与经销商下游客户重叠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中介机构走访公司主要客户并向主要客户了解销售情况、询问经销商

下游客户情况等,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直销客户与经销商的下游客户重叠的情况,公司向重叠客户销售收入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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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1湖州华平纺织品有限公司-68.24181.61
2绍兴柯桥家缘花边厂31.27108.6194.12
3湖州双丰纺织有限公司61.912.02129.73
4湖州潘晶纺织有限公司--164.86
5湖州丽源家纺有限公司37.289.00111.63
6诸暨市东民纺织品有限公司3.229.91118.04
7绍兴兴祥制绳厂53.16--
8其他2.9717.08200.78
重叠客户收入合计189.81214.851,000.78
营业收入21,765.4265,592.9459,107.33
重叠客户收入占比0.87%0.33%1.6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重叠客户对应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0.00万元、1,000.78万元、214.85万元及189.8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00%、

1.69%、0.33%及0.87%,总体占比较小,且该部分重叠客户单家销售规模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主要直销客户与经销商下游客户重叠情况。

2017年度公司经销模式处于起步阶段,当年度仅存在2家经销商,且公司向经销商销售规模较小,不存在经销商下游客户与公司直销客户重叠情况。

2018年度公司经销模式得到进一步发展,在湖州、绍兴、海宁和桐乡等客户集中地区与当地经销商进行合作,当年度公司新增经销商8家,由于当地经销商具有运输距离短、反应速度快、服务及时等优势,部分公司直销客户转向经销商采购,当年度重叠客户销售金额相对其他年度较高,销售占比为1.69%。

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经销商数量未发生变动,经销商销售规模稳定增长,重叠客户销售金额相对较小,且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1)主要重叠客户情况

①湖州华平纺织品有限公司

湖州华平纺织品有限公司为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直销客户,其产品采购主要以DTY产品为主,占比达90%以上,2018年度至2019年度,由于当地经销商具有运输距离短、反应速度快、服务及时等优势,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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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逐步向经销商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因此短期内存在既向公司采购又向经销商采购的情况;2020年1-6月该客户均向公司经销商采购,不存在重叠情况。

②绍兴柯桥家缘花边厂

绍兴柯桥家缘花边厂为公司报告期内直销客户,自2018年以来开始向公司经销商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采购。由于经销商产品无法完全满足其采购需求,因此存在既向公司采购又向经销商采购的情况。以2019年度为例,经销商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面向当地装饰材料市场,主要向公司采购常规FDY产品,其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绍兴柯桥家缘花边厂DTY产品及定制化FDY产品的采购需求,因此绍兴柯桥家缘花边厂直接向公司采购DTY产品及定制化FDY产品。

③湖州双丰纺织有限公司

湖州双丰纺织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直销客户,自2018年以来开始向公司经销商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采购。2019年和2020年1-6月,由于其采购的部分产品经销商备货不足,产品供应紧张,该客户为保证其生产稳定性,存在直接从公司采购的情况。

④湖州潘晶纺织有限公司

湖州潘晶纺织有限公司为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直销客户,自2018年以来开始向公司经销商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采购,2019年和2020年1-6月,该客户均直接向公司经销商采购,不存在重叠情况。

⑤湖州丽源家纺有限公司

湖州丽源家纺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直销客户,自2018年开始向公司经销商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采购。2019年存在少量定制化需求产品直接向公司采购。同时,由于其采购的部分产品经销商短期备货不足,该客户为保证其生产稳定性,存在直接从公司采购的情况。

⑥诸暨市东民纺织品有限公司

诸暨市东民纺织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直销客户,自2018年以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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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经销商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采购,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存在少量零星需求产品直接向公司采购的情况。

⑦绍兴兴祥制绳厂

绍兴兴祥制绳厂自2018年以来开始向公司经销商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采购,2020年1-6月,由于该客户需求较大,其为保证生产稳定性,选择直接从公司采购。

(2)重叠客户销售价格情况

公司向经销商的销售价格根据其采购品种和规模直接定价,与直销客户并无显著差异,公司对重叠客户的销售价格与经销商平均销售单价及非重叠客户销售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下:

年度产品大类重叠客户平均销售单价 (元/吨)经销商平均销售单价 (元/吨)[注]差异率非重叠客户销售单价 (元/吨)差异率
2020年 1-6月DTY8,970.729,066.581.07%9,152.802.03%
FDY8,646.748,528.55-1.37%8,544.43-1.18%
合计8,882.398,865.50-0.19%8,855.47-0.30%
2019 年度DTY10,418.0010,422.720.05%10,699.562.70%
FDY10,364.349,912.16-4.36%10,173.17-1.84%
合计10,396.2310,204.33-1.85%10,431.810.34%
2018 年度DTY11,282.3511,550.942.38%11,248.12-0.30%
FDY10,398.6010,618.792.12%10,454.250.54%
合计10,886.4110,993.580.98%10,814.38-0.66%

注:为公司向经销商销售的平均销售单价。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重叠客户的销售价格与公司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和其他非重叠客户的销售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3)同一客户既向公司采购又向经销商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下游行业客户采购特点

商业合理性方面,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在市场开拓和销售过程中,公司会综合考虑产品情况、客户情况、销售区域等多方面因素,合理采用直销、经销的方式,客户管理方面,公司集中精力维护优质的直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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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同时尽力避免相同产品直销销售与经销销售产生直接冲突,受下游客户特定需求及经销商短期备货量等因素影响,下游客户会选择多种采购渠道,因此也会发生部分直销客户存在向公司及公司经销商重叠采购的情况,但公司不存在主要直销客户与经销商下游客户重叠的情形。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是考虑自身业务特点、管理需要及下游状况综合决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多未采用经销的业务模式,从各销售模式方面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性不强。但总体上,公司产品直销和经销业务的实际使用客户均为下游纺织行业客户群体,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下游客户群体与公司相近,且均存在客户分散等特点,下游纺织业客户会根据自身产品的需求向不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渠道较为多样,因此,下游客户存在向公司及经销商重叠采购的情形亦符合客户所处行业采购特点。综上所述,公司存在部分直销客户与经销商的下游客户重叠的情况,公司与经销商重叠客户对应的销售金额相对较小,且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报告期内,公司重叠客户的销售价格与公司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和其他非重叠客户的销售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受下游客户特定需求及经销商短期备货量等因素影响,下游客户会选择多种采购渠道,部分直销客户存在向公司及公司经销商重叠采购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下游行业客户采购特点。”【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核查意见】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名单,与经销商访谈了解的主要下游客户名单比对,分析直销客户与经销下游客户的重叠情况;

2、查阅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分析主要重叠客户涉及的销售单价与对应经销商销售单价、非重叠客户销售单价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

3、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经销客户及经销商主要下游客户,了解报告期内直销客户与经销下游客户的重叠情况及重叠原因;访谈发行人主要直销客户,了解其是否存在同时向发行人经销商采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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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存在部分直销客户与经销商的下游客户重叠的情况,发行人与经销商重叠客户对应的销售金额相对较小,且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叠客户的销售价格与发行人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和其他非重叠客户的销售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受下游客户特定需求及经销商短期备货量等因素影响,下游客户会选择多种采购渠道,部分直销客户存在向发行人及发行人经销商重叠采购的情况,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下游行业客户采购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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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沈顺华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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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承诺本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长:

沈顺华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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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旭东 钱红飞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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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王青山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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