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年12月23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12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0年12月2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除以下列示的3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股) |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数量(股) |
1 | 郑俊选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0 | 20,900 |
2 | 何水清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29,800 | 53,800 |
3 | 刘硕嘉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500 | 500 |
4 | 鲁芷含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1,100 | 0 |
5 | 陈玉凤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7,600 | 28,600 |
6 | 库统兵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500 | 200 |
7 | 陈奕雪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5,700 | 100 |
8 | 谭淦尹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14,400 | 9,300 |
9 | 汤路遥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0 | 300 |
10 | 庄展锹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12,800 | 12,000 |
11 | 王莉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35,700 | 21,000 |
12 | 司勇浩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0 | 6,000 |
13 | 程祥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0 | 1,700 |
14 | 张德利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0 | 13,400 |
15 | 庄展明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6,400 | 10,900 |
16 | 夏磊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24,100 | 3,000 |
17 | 王瑜国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88,000 | 2,100 |
18 | 张立国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2,300 | 0 |
19 | 张小龙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2,700 | 0 |
20 | 庄乃清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1,900 | 1,400 |
21 | 庄绪访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0 | 54,000 |
22 | 陈建文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400 | 1,200 |
23 | 庄国铲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1,400 | 1,400 |
24 | 曾朝阳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0 | 6,000 |
25 | 庄绪初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0 | 45,100 |
26 | 庄瑜华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0 | 15,000 |
27 | 谢运强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15,300 | 15,300 |
28 | 成丽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1,000 | 1,000 |
29 | 程鹏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20,800 | 18,900 |
30 | 郑晗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40,500 | 40,500 |
31 | 夏巧翠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 20,000 | 4,000 |
32 | 林柏亨 | 监事 | 0 | 100 |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上述31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另外1名核查对象林柏亨为公司监事,非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所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