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74.24%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邦”)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拟向周新基先生转让九九久科技13%股权。此前,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由于本次交易至今未能确定具体的推进时间表,致使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向新宙邦转让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事项,并拟签署终止协议。公司向周新基先生转让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13%股权事项继续推进。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转让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74.24%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公司拟向新宙邦转让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拟向周新基先生转让九九久科技13%股权。此前,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由于本次交易至今未能确定具体的推进时间表,致使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向新宙邦转让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事项,并拟签署终止协议,因此取消《关于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事项。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拟向周新基先生转让九九久科技13%股权。此前,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本次公司拟与九九久科技、周新基先生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拟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