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大力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2
股票简称:中大力德股票代码:00289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力德”或“公司”)经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规定,通过对实际情况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27,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上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中,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可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决议生效条件等。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20,405.2320,000.00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194.003,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004,000.00
合计27,599.2327,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九)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1-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9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028.145,712.9910,920.135,986.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471.644,931.27
应收账款15,995.5912,263.498,667.336,950.21
应收款项融资6,624.007,208.86--
预付款项235.3682.6686.42103.12
其他应收款142.20119.33422.78211.89
存货19,941.3120,605.1721,706.4714,802.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40.08481.42864.3615,297.79
流动资产合计50,606.6746,473.9346,139.1348,283.6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0.0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固定资产49,029.5149,643.6837,499.5525,011.87
在建工程882.341,052.262,405.25100.30
无形资产3,353.043,431.233,265.183,345.4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542.91536.42286.13196.40
其他非流动资产1,589.14536.464,070.801,179.81
非流动资产合计55,396.9455,210.1247,526.9229,833.80
资产总计106,003.61101,684.0693,666.0578,117.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4,433.3317,232.3213,950.0011,850.00
应付票据--843.00-
应付账款12,548.8711,756.0413,297.349,430.76
预收款项-482.61645.35621.66
合同负债451.17---
应付职工薪酬2,298.782,045.671,654.521,313.34
应交税费1,619.84516.20530.71308.86
其他应付款878.341,220.621,334.471,208.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3.83---
流动负债合计32,254.1633,253.4632,255.3824,733.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收益5,458.775,368.312,402.05218.5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458.775,368.312,402.05218.58
负债合计37,712.9338,621.7734,657.4324,951.84
所有者权益:
股本8,000.008,000.008,000.008,000.00
资本公积32,320.9432,320.9432,320.9432,320.94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73.282,473.281,962.391,294.41
未分配利润25,492.8420,278.5016,738.7211,559.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8,287.0763,072.7359,022.0553,174.43
少数股东权益3.61-10.44-13.43-8.77
所有者权益合计68,290.6863,062.2959,008.6353,16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6,003.61101,684.0693,666.0578,117.5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营业总收入54,396.4267,618.9959,905.1549,811.54
其中:营业收入54,396.4267,618.9959,905.1549,811.54
二、营业总成本47,100.9461,343.7952,800.5442,931.23
其中:营业成本37,878.3748,217.0541,898.4533,941.31
税金及附加445.57349.98318.38428.01
销售费用2,347.524,597.893,477.502,788.15
管理费用2,840.074,165.113,885.693,012.43
研发费用2,922.943,348.472,704.082,024.43
财务费用666.48665.28516.44736.91
其中:利息费用521.32736.89599.52614.17
利息收入24.5128.5438.3130.20
加:其他收益627.49573.07229.23190.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0710.07472.4011.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0710.0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45.43-908.22-512.88-332.2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5.61-263.1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1120.42-3.282.4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909.345,807.377,290.086,752.28
加:营业外收入10.0194.391,061.51233.06
减:营业外支出34.4623.175.007.24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6,884.895,878.598,346.596,978.10
减:所得税856.50624.931,063.621,012.3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028.395,253.667,282.975,965.7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028.395,253.667,282.975,965.7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14.345,250.687,287.625,984.24
2、少数股东损益14.052.99-4.65-18.4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028.395,253.667,282.975,96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014.345,250.687,287.625,984.2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052.99-4.65-18.4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750.660.910.90
(二)稀释每股收益0.750.660.910.9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7,534.5866,887.5067,753.8953,403.95
收到的税费返还82.971,044.40843.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54.604,555.273,814.43932.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272.1572,487.1772,411.5254,336.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177.1042,362.1142,686.7831,724.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374.9813,540.8412,316.958,796.43
支付的各项税费2,464.702,054.111,791.452,378.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09.094,583.034,682.033,526.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425.8862,540.0961,477.2146,42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46.279,947.0810,934.317,910.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1,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72.4011.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6.20137.5525.206.2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37.13224.75313.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201,074.6830,722.361,831.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985.7116,034.6822,371.177,005.86
投资支付的现金--15,000.0016,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1.00408.50211.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85.7116,515.6837,779.6723,717.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9.51-15,441.00-7,057.31-21,886.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1,281.4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399.5625,079.5614,350.0020,0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99.5625,079.5614,350.0041,331.4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179.5621,850.0012,250.0022,02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40.311,902.792,036.39618.1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6.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19.8623,752.7914,286.3924,044.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0.311,326.7663.6117,287.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5.91-39.6361.23-106.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20.54-4,206.784,001.843,204.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04.499,911.275,909.432,704.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25.035,704.499,911.275,909.43

(二)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7年至2020年1-9月,发行人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1、2020年1-9月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0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较2019年未发生变化。

2、2019年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ZD Motor Drive Corporation美国美国贸易100%直接设立或投资

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减少。

3、2018年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较2017年未发生变化。

4、2017年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较2016年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年 9月30日 /2020年1-9月2019年 12月31日 /2019年2018年 12月31日 /2018年2017年 12月31日 /2017年
流动比率(倍)1.571.401.431.95
速动比率(倍)0.950.780.761.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5135.7034.3728.67
资产负债率(合并)35.5837.9837.0031.9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856.467.677.40
存货周转率(次)1.872.282.302.3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231.241.370.99
每股净现金流量0.09-0.530.500.40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7)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股本

2、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9年8.62%0.660.66
2018年13.02%0.910.91
2017年16.21%0.90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9年7.62%0.580.58
2018年10.34%0.720.72
2017年15.22%0.840.84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028.146.635,712.995.6210,920.1311.665,986.737.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471.643.714,931.276.31
应收账款15,995.5915.0912,263.4912.068,667.339.256,950.218.90
应收款项融资6,624.006.257,208.867.09----
预付款项235.360.2282.660.0886.420.09103.120.13
其他应收款142.200.13119.330.12422.780.45211.890.27
存货19,941.3118.8120,605.1720.2621,706.4723.1714,802.6818.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40.080.60481.420.47864.360.9215,297.7919.58
流动资产合计50,606.6747.7446,473.9345.7046,139.1349.2648,283.6961.8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0.070.01----
固定资产49,029.5146.2549,643.6848.8237,499.5540.0425,011.8732.02
在建工程882.340.831,052.261.032,405.252.57100.300.13
无形资产3,353.043.163,431.233.373,265.183.493,345.424.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542.910.51536.420.53286.130.31196.400.25
其他非流动资产1,589.141.50536.460.534,070.804.351,179.811.51
非流动资产合计55,396.9452.2655,210.1254.3047,526.9250.7429,833.8038.19
资产总计106,003.61100.00101,684.06100.0093,666.05100.0078,117.50100.0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8,117.50万元、93,666.05万元、101,684.06万元和106,003.61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资产规模呈持续上升趋势。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8,283.69万元、46,139.13万元、46,473.93万元和50,606.6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81%、49.26%、45.70%和47.74%。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规模较为稳定,略有增加。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9,833.80万元、47,526.92万元、55,210.12万元和55,396.9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19%、50.74%、54.30%和52.26%。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建设完成,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4,433.3338.2717,232.3244.6213,950.0040.2511,850.0047.49
应付票据----843.002.43--
应付账款12,548.8733.2711,756.0430.4413,297.3438.379,430.7637.80
预收款项--482.611.25645.351.86621.662.49
合同负债451.171.20------
应付职工薪酬2,298.786.102,045.675.301,654.524.771,313.345.26
应交税费1,619.844.30516.201.34530.711.53308.861.24
其他应付款878.342.331,220.623.161,334.473.851,208.644.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3.830.06------
流动负债合计32,254.1685.5333,253.4686.1032,255.3893.0724,733.2699.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收益5,458.7714.475,368.3113.902,402.056.93218.580.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458.7714.475,368.3113.902,402.056.93218.580.88
负债合计37,712.93100.0038,621.77100.0034,657.43100.0024,951.84100.0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951.84万元、34,657.43万元、38,621.77万元和37,712.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9.12%、93.07%、86.10%和85.53%。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主要为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2018年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应付材料款及应付设备款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所致。2019年末、2020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基本稳定。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2018年以来公司递延收益增加,主要系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 9月30日/ 2020年1-9月2019年 12月31日/ 2019年2018年 12月31日/ 2018年2017年 12月31日/ 2017年
流动比率(倍)1.571.401.431.95
速动比率(倍)0.950.780.761.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5135.7034.3728.67
资产负债率(合并)35.5837.9837.0031.94

公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总体资产负债率保持在30%-40%之间。2018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流动负债金额增加,流动资产相对稳定,流动比率有所下降;同时,随着存货规模增加,速动比率也有所下降。2019年、2020年1-9月,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

4、营运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3.856.467.677.40
存货周转率1.872.282.302.39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良好,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

(五)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营业总收入54,396.4267,618.9959,905.1549,811.54
其中:营业收入54,396.4267,618.9959,905.1549,811.54
二、营业总成本47,100.9461,343.7952,800.5442,931.23
其中:营业成本37,878.3748,217.0541,898.4533,941.31
税金及附加445.57349.98318.38428.01
销售费用2,347.524,597.893,477.502,788.15
管理费用2,840.074,165.113,885.693,012.43
研发费用2,922.943,348.472,704.082,024.43
财务费用666.48665.28516.44736.91
加:其他收益627.49573.07229.23190.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0710.07472.4011.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45.43-908.22-512.88-332.2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5.61-263.1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1120.42-3.282.4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909.345,807.377,290.086,752.28
加:营业外收入10.0194.391,061.51233.06
减:营业外支出34.4623.175.007.24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6,884.895,878.598,346.596,978.10
减:所得税856.50624.931,063.621,012.3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028.395,253.667,282.975,96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14.345,250.687,287.625,984.24
少数股东损益14.052.99-4.65-18.4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811.54万元、59,905.15万元、67,618.99万元和54,396.42万元,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1.86%、30.06%、28.69%和30.37%,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略有降低主要系部分减速器产品单价降低,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时间较短,规模效应不显著,产品单位成本较高,减速器产品毛利率降低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965.75万元、7,282.97万元、5,253.66万元和6,028.39万元,2019年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系毛利率略有降低、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营业外收入减少等所致。

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2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20,405.2320,000.00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194.003,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004,000.00
合计27,599.2327,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①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2)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并拟定。

(3)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

(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利润分配政策。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7、年度报告对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计派发14,400,000元(含税);公司2017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发出《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日。

(2)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12,000,000元(含税);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发出《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9日。

(3)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8,000,000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发出《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800.001,200.001,44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0.687,287.625,984.24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5.24%16.47%24.0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3,440.00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6,174.1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55.72%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今后发行人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三)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

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