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92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11月17日公司公告2020-099号)。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