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922 号)的要求,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低于215,488,01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69,360,013股(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公司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44,606.02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5,757.52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就此本公司特承诺如下:
1、自本公司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2、本公司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