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本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万元。截至2021年1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 年 1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