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125,872,867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41,889,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279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1,855,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25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273%。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8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关于修订<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89,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44%;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关于修订<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89,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44%;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关于修订<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89,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44%;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关于修订<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89,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44%;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关于修订<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89,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44%;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关于修订<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89,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44%;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