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吴晓光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发展和年审任务的安排,公司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2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