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3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团社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内部审核与监督,认为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与董事会公告一致。 公司在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基础上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公司收购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对于重大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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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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