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列表)《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8%)。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李燕 | 副总经理、董事 | 300,000 | 0.25% |
2 | 庄世强 | 副总经理、董事 | 300,000 | 0.25% |
3 | 刘俊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00,000 | 0.25% |
合计 | 900,000 | 0.7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李燕 | 75,000 | 0.06% |
2 | 庄世强 | 75,000 | 0.06% |
3 | 刘俊丽 | 75,000 | 0.06% |
合计 | 225,000 | 0.18% |
注:①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②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燕、庄世强、刘俊丽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燕、庄世强、刘俊丽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李燕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庄世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3、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