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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9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银行授信事项及担保方式的议案》

2019年7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7月19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鸿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台山市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江门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为满足台山鸿特的上述融资需求,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台山鸿特向中行江门台山支行申请的上述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相关土地和厂房作为抵押担保,具体以后续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根据台山鸿特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银行授信事项及担保方式的议案》,拟对上述授信事项及担保方式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具体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授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台山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融资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
受信人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
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具体授信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由台山鸿特提供相关土地和厂房作为抵押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银行授信事项及担保方式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授权胡蔚先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署本议案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投保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保险期限为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被保险人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被保险人范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投保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此定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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